据统计,2004年,广东省共报告244例狂犬病病例,比2003年上升了41.04%,为近十年来的最高峰,是1995~2002年同期平均发病数(43例)的5.67倍。疫情主要分布在韶关、梅州、云浮等8个市,占全省总病例数79.10%。
为了尽快遏制疫情上升的势头,通知要求,凡是今年发生狂犬病疫情的地区,当地政府必须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务必在一周内,统一行动,对以发病村为中心2.5公里以内的疫区范围内无免疫的所有犬只予以捕杀。发生2例以上的县,要在全县范围内对当年无免疫的犬只就地捕杀处理,不得外卖和转移,并在一年内禁止引进外地犬只,以迅速遏制疫情回升势头,防止疫情的扩散和蔓延。 (记者 游曼妮 通讯员 陈广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