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体细胞克隆技术 解决人类疾病———
随着1996 年7 月第一只克隆羊“多莉”的诞生,克隆鼠、克隆牛、克隆猪、克隆猴、克隆鸡等一批“克隆动物”在世界各地相继问世。没等普通老百姓回过神来,一些并不安分守己的科学家已经按捺不住了:“克隆动物没有意思,我们要克隆人!”
“克隆之父”获准克隆人体胚胎
2005 年2 月8 日,因培育出世界上第一头克隆羊“多莉”,被誉为“克隆之父”的英国爱丁堡罗斯林研究所负责人伊恩·维尔穆特领导的研究小组,获得英国政府人体生育和胚胎学管理局颁发的克隆人体胚胎许可证。从此之后,他们就可以合法地进行用于医学目的的克隆人体胚胎研究。相对于维尔穆特1996 年7 月5 日在苏格兰罗斯林研究所培育的“多莉”,染指克隆人体胚胎无疑将把他所从事的克隆研究向前推进一步,维尔穆特再次成为举世瞩目的热点人物。
去年9 月底,维尔穆特和英国精神病学研究所神经元疾病专家克里斯托弗·肖声向英国政府人体生育和胚胎学管理局递交了一份关于开展克隆人体胚胎研究的申请书,声称将从患者皮肤或血液细胞中提取DNA ,注入剔除了遗传物质的人体卵细胞,进而把受精卵培育成人体胚胎。随后,将从处于发育早期的胚胎中提取胚胎干细胞,使其发育成为反映患者病变过程的神经细胞,与健康胚胎生成的神经细胞作比较,其目的是为了研究人类运动神经元疾病。
英国运动神经元疾病协会认为维尔穆特的研究将产生“革命性”结果,造福于全世界每年罹患这种疾病的大约35 万人。统计显示,运动神经元疾病每年致死大约10 万人,现在还没有有效治疗方法。该病最“知名”的患者是著名物理学家斯蒂芬·霍金。
英国“克隆人”步伐走得最远
克隆人体胚胎可以出于两种目的:治疗疾病或克隆人;前者叫治疗性克隆,后者叫生殖性克隆。英国在克隆技术方面的领先地位毋庸置疑,科学界近几年来也一再强烈要求政府批准治疗性克隆研究。但由于涉及到早期人类胚胎是否具有生命权等伦理争议,这项研究迟迟不能合法化。对克隆人类胚胎一直抱有极大热情的英国科学家认为,克隆人类胚胎技术给人类带来的实际好处,将远远超过伦理学上的消极影响,英国科学家有道义上的责任来加速这项技术的研究。否则,英国将失去在生命科学研究中的世界领先地位。
其实,英国不少政治家对克隆人类胚胎也情有独钟。他们知道,英国的传统工业已经无可避免地衰落了,但英国已经在生命科学领域居于世界最前沿地位,如果英国不及时采取行动在这一领域大步迈进,自缚手脚,将有可能失去这些优势地位。而且分析家认为,全球仅器官移植的市场价值就有100 亿美元,英国一旦应用人类胚胎克隆技术,将开挖出新的经济宝藏。
治疗性克隆将克隆人体器官
对于此次新的医学研究,英国科学家绘出了清晰的蓝图:采用体细胞克隆技术,利用人体细胞克隆出早期胚胎,让它在实验室里发育6 到7 天,然后阻止它继续发育,从中提取胚胎干细胞。由于这种细胞具备分裂成人体各种细胞的能力,可用来在体外培育出与提供细胞的病人特征完全相同的细胞、组织或器官。
根据英国科学家的乐观预测,该项技术可再造人的神经组织、心脏肌肉、骨骼组织、皮肤组织、血液细胞、关节组织、肝脏组织、眼组织等。可以有效地治愈眼病、心脏病、心肌梗塞、传染性肝炎、肝硬化、癌症、骨髓病、帕金森症等许多困扰人类的疾病,并解决器官移植中排异反应和供体器官严重缺乏的两大难题。这项研究的价值不仅仅在它的实用方面,在体外培养人类胚胎干细胞、观察它在不同环境下的生长,将有助于了解一个人类受精卵如何精确地分化发育出各种完全不同的细胞、组织和器官,最终成为一个完整的人。
目前常用的克隆方法是,将体细胞的细胞核植入去核卵细胞中,当植入的细胞核与卵细胞融合后,卵细胞质中的蛋白质便会对植入细胞核的基因重新编码,使其DNA 恢复到胚胎状态,于是,植入细胞核开始像普通胚胎一样发育。几天后,医生们即可从中取出干细胞用于培养所需的人体组织。使用这种方法,每治疗一个病人就会有一个克隆出的胚胎被毁坏。虽然这种胚胎只是由细胞构成的微小球状物,但却是一个潜在的生命,因而受到多方责难。
各国积极研究治疗性克隆
美、英、德、日和加拿大等国,均开展了人体胚胎克隆组织和器官的研究。美国的研究范围十分广泛,涉及软骨、皮肤、胰腺、肝脏、肾脏、膀胱、输尿管、神经、骨骼肌、肌腱、心脏瓣膜、血管、肠、乳房等,其中皮肤和软骨已有试验产品问世。英国杰隆生物医学公司采用了体细胞的细胞核与无核的干细胞直接融合的方法。此方法形成的新细胞,不经发育即成胚胎阶段。
日本大阪大学和美国康奈尔大学的科学家首次从人脑细胞中,培育出神经干细胞,神经干细胞进一步发育,会在体外形成脑细胞和脑组织。
英国爱丁堡大学的“吉诺姆研究中心”也公开了它的秘密研究项目:成功培植成一个由100 个细胞组成,6 天大的人体克隆胚胎。目前,世界各国正在积极论证和制定合理的管理规则。治疗性克隆已如一轮喷薄欲出的朝阳,将把人类的生命照耀得绚丽多彩。
■背景知识
克隆与法律
2000 年8 月16 日,布莱尔政府宣布解除对“治疗性克隆”研究的禁令,允许研究机构对有限的人体组织器官进行克隆试验。消息传出,立即引发了一场激烈论战。来自反堕胎团体和各宗教界的领袖们游说民众、上书议会,强调即便是发育仅仅几天的人类早期胚胎,也是神圣的“生命”,为了获取某些有用的东西而制造一个生命,然后又将它杀死,这是不符合伦理道德的。反对者还有一条理由:若让克隆人类早期胚胎合法化,便意味着放松对克隆人试验的管制,很可能导致克隆人的出现。
而支持这项研究的科学家和政界人士则反驳说,一个仅仅发育6 至7 天仅由百来个细胞组成的早期胚胎,还不能算是一个“人”,其神经组织远未发育出来,没有知觉,更没有意识,谈不上需要我们的尊重,而解除千千万万病人的痛苦,拯救他们宝贵的生命,才是对人类生命的最高尊重。因此,并不存在违背伦理道德的问题。而且,克隆人类早期胚胎与克隆完整的人类个体是两码事。
2000 年12 月19 日,英国议会下议院不顾一些政治家和民间组织的强烈反对,以366 票对141 票的绝对多数,通过布莱尔政府提出的允许科学家为科研目的而进行人体胚胎克隆的法案,进而成为世界上第一个立法批准克隆人体胚胎的国家。
历史告诉我们,国家制定的政策法规,必须符合社会发展内在规律,符合自然科学发展的内在规律。日本在1968 年做了第一例心脏移植手术。病人活了60 多天死了。有人控告医生,把脑死亡者还没死的心脏挖出来,这是谋杀罪。这之后,日本再没有进行过心脏移植手术。直到1999 年日本立了脑死亡法,心脏移植手术才又开始了。这就是法律法规滞后于科技发展的例子。
一些重大的科技进步,在诞生时有人诅咒、有人恐惧,但这一进步是否被人类所接受,最终取决于它是否有益于人类的福祉。不断探求事物的客观规律、利用科学技术为人类创造更美好的生活,这才是人类所追求的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