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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售卖果子狸最高罚5万 举报可获奖励200元

  作者: 来源: 日期:2004-12-22  

    新华网深圳12月22日电 (记者 李南玲)深圳市卫生局日前发布食品安全预警公告,明令禁止餐饮业经营果子狸等违禁野生动物,以防非典。违令者将处以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卫生许可证;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民举报每宗将给予200元奖励。

    去年非典疫情在我国掀起了轩然大波,当年5月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香港大学在深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双方合作的SARS病毒溯源研究获得重要进展:从6只果子狸标本和一只貉标本中分别分离到3株和1株SARS样病毒,经基因测定,其中从果子狸标本中分离出的两株SARS样病毒与人类SARS病毒有99%以上同源性,可判断此种在野生动物中存在的SARS样病毒为使人类致病的SARS病毒的前期病毒。从此,果子狸等野生动物被国家列入不得上餐桌的违禁野生动物。

    深圳市卫生监督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虽然目前尚未出现非典疫情,但为做好今冬明春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的防治工作,保障市民身体健康,特发出果子狸禁售令。希望各餐饮单位要提高守法的经营意识,自觉不购买、不销售果子狸等违禁野生动物,而广大市民也要也要养成文明的卫生卫生饮食习惯,不食用果子狸等野生动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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