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环保生态型饲料的研究应用。利用动物营养生态学原理,对饲料原料的选购、配方设计、加工饲喂等过程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并实施动物营养系统调控,从而改变、控制可能发生的畜禽产品公害和环境污染,使饲料达到低成本、高效益、低污染的效果。尤其是要利用动物营养学的研究成果和研究基础,如尽量降低蛋白质的用量,理想氨基酸模式的应用,非淀粉多糖及其降解酶的应用,肽的应用,植酸酶等生物酶制剂的应用,有机微量元素的利用,微生物制剂等抗生素替代品的利用,等等。利用这些研究基础和研究成果来研制、开发环保生态型饲料,从源头上来控制氮、磷、重金属等的排放量和有毒有害物质在畜禽产品中的残留。有关部门应当鼓励并优先支持这方面的研究、开发工作,在财力、物力、人力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保证,努力推动环保生态型饲料的产业化进程,降低产品成本,提高环保生态型饲料的使用比例和使用范围。
2.加强畜禽用防臭剂的开发。为了减轻畜禽排泄物及其气味的污染,从预防的角度出发,可在饲料中或畜舍垫料中添加各类防臭剂,如应用丝兰属植物提取物、天然沸石为主的偏硅酸盐矿石、绿矾、微胶囊化微生物和酶制剂等吸附、抑制、分解、转化排泄物中的有毒有害物质,从而减轻或消除污染。
3.建立生态型畜牧场或“综合农业”系统。根据生态学和生态经济学原理组织畜牧场生产,充分利用当地的自然资源,利用动物、植物、微生物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和现代技术,实行无废物和无污染生产。生态型畜牧场由中心畜牧场、畜禽粪尿处理生态系统和废水生态净化处理系统组成。
4.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我国已先后颁布了一系列的有关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等,如《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等。这些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的贯彻落实需要靠全社会、每个人的共同努力。虽然生态环境、食品安全、人类健康关系到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但有些人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就容易忘掉,对这些法律文件的执行、落实就不那么自觉、规范了。这就需要有关部门加强宣传、执法、监督的力度,努力使全社会形成一种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氛围,使我国的清洁生产工作能跃上一个新台阶,使我们的生存、生活环境得到根本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