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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质疑猪肉垄断经营

  作者: 来源: 日期:2004-10-10  
?市郊猪肉不能进入市区销售,而《行政许可法》明文规定任何地区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商品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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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许多南昌集贸市场上的猪肉零售商向媒体投诉:他们手续齐全、合法从南昌市市郊生猪定点屠宰场批发的猪肉不能在南昌市区内买卖,一旦被南昌市肉品市场管理联合稽查大队发现,就会被该大队以跨地区销售猪肉的“罪名”予以收缴,并处以200~1000元不等的罚款。
?? 与此同时,不少市民认为,近段时期,除去正常的涨价因素外,南昌市猪肉价格居高不下与此不无关系。为此,他们纷纷质疑:刚颁布不久的《行政许可法》明文规定任何地区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商品流通,而在南昌市为何连买卖猪肉都要予以限制,这是不是在搞垄断经营?
?? 近日,笔者对此进行了深入调查。经营户:合格肉难进市区
?? 长期在南昌市西湖区丁公路菜市场从事零售猪肉生意的林老板说,前几日,他像往常一样在市场上卖猪肉,但摊点上来了几名自称是南昌市肉品市场管理联合稽查大队(以下简称肉品稽查)的执法人员,告知他不能卖南昌市郊罗家集定点屠宰场的猪肉,随后将剩下的猪肉收走,并让他叫老板(罗家集定点屠宰场的负责人)到他们大队去接受处理,交处罚金。林老板无可奈何地对笔者说,他自己都记不清这是第几次被没受猪肉了。令林老板百思不得其解的是:经过检疫的、合格的猪肉为何就不能在南昌市区销售而只能在南昌市郊销售?
?? 据调查,像林老板这样遭到肉品稽查无端“处罚”的猪肉经销商还真不少,可以说,几乎每天都在上演。
?? 南昌市猪肉经营户们纷纷质疑:罗家集等南昌市郊定点屠宰场的猪肉都有合格的检验证、工商上市证,为何合格的猪肉不能在市区正常买卖呢?
?? 据业内人士透露,现在南昌每天至少需要消耗3000头猪,但6大定点屠宰场只能提供1200头猪,大部分市场被私宰肉瓜分。让罗家集、南钢、蛟桥等市郊屠宰场感到忧虑的是,他们有良好的货源,价格相对来说也便宜些,南昌市区也需要大量生猪,但现在南昌市肉品市场管理联合稽查大队的查处让猪肉经销商不敢到市郊定点屠宰场批发猪肉,长期下去,市郊定点屠宰场经营将难以为继。
?? 不久前,笔者到南昌市罗家集定点屠宰场采访,该屠宰场的一位负责人说,该屠宰场每天屠宰的肉猪不下一百头,每头屠宰的肉猪都经过了严格的动物检疫、工商部门层层把关。而罗家集猪肉屠宰场也是南昌市六大定点屠宰场之一。
?? “由于我们屠宰的肉猪批发价格比其他地方便宜,再加上猪肉品质好,市区许多猪肉零售经营户都喜欢到我们这里来批发猪肉,据反映,市民也比较喜欢吃他们屠宰场的猪肉。”这名负责人说。可现在令屠宰场头痛的是,南昌市肉品市场管理联合稽查大队不准他们将肉销售给市区猪肉零售经营户,理由是屠宰场不得跨地区经营,否则就要罚款。
?? 随后该负责人提供了一叠罚没款收据,其中有的是200元,有的是800元,多数是1000元。罚没款收据五花八门,有的罚款时间都没有注明。罚没款收据有的开给猪肉经营户,有的开给罗家集屠宰场。罚款单位有的是南昌市肉品稽查,也有青云谱区肉品稽查。“罚款原因”一栏都写着:跨地区销售猪肉;“罚款依据”一栏则写着:违反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15条。
?? 笔者当场查阅了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该《条例》第15条是这样表述的: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定点、擅自屠宰生猪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取缔,并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3倍以下的罚款。可问题是:罗家集、南钢、蛟桥等市郊屠宰场是经过南昌市有关部门严格审批才成立的南昌市六大定点屠宰场之一。定点办:不得跨区经营
?? 近日,笔者就此采访了南昌市商贸委和南昌市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的有关负责人。
?? 南昌市商贸委的有关负责人明确告诉笔者,乡镇定点屠宰场的生猪不得跨地区经营。该负责人出示了2003年6月17日赣府厅发(2003)22号文件,此文件就是《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内贸行业办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肉品市场管理意见的通知》。笔者在南昌市商贸委有关负责人的指引下看到了这样一段文字:“目前,各县(市、区)确定的乡、镇定点屠宰点(场、厂),由于其屠宰设施、检疫检验程序、加工产品质量等均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的要求,因此其生产的肉品暂不得跨地区流通。”南昌市政府随后也转发了这一文件。
?? 针对猪肉经销商们反映最大的“乱罚款”一事,该负责人表示,尽管南昌市政府规定生猪不得跨区经营,但没有制定一个处罚标准。因此,南昌市肉品市场管理联合稽查大队发现跨区经营时一般按私宰肉处理,将猪肉收缴,并罚一定数额的款,一般是200元,量多就多罚点。
?? 据了解,南昌市内6大定点生猪屠宰场只有南昌肉联厂、昌北肉联厂和南昌国鸿肉联厂3个定点单位的猪肉可以进入市区销售,蛟桥、罗家集、南钢三地的定点屠宰场不得进入市区销售。南昌县一经营户称,他们从新建县当地的定点屠宰场购进的合格猪肉同样不能进入南昌市区销售,甚至连昌北都不能进入。
?? 南昌市商贸委的有关负责人强调说,南昌市肉联厂的技术设备比市郊定点屠宰场的设备要先进很多。
?? 南钢生猪定点屠宰场的一位负责人坦言,南钢屠宰场的技术设备的确不如南昌市肉联厂,但大家都知道:生猪定点屠宰场的技术设备和卫生标准并不成正比。南钢屠宰场售出的肉同样经过了检疫、卫生、工商等层层把关,都是盖了合格的公章才能对外销售的,这些合格的猪肉南昌市郊的消费者可以吃,为何南昌市区内的东湖、西湖的消费者就吃不得?如若确因技术设备不过关而导致猪肉质量有问题,我们可以投资予以整改。
?? 据调查,南昌市肉联厂、南钢等六大生猪定点屠宰场的猪源都是来自南昌周边的养猪场,而且猪肉都是经过了层层防疫检查才得以在市场上流通的。蛟桥、南钢、罗家集等南昌市郊定点屠宰场的负责人一致质疑:猪源都是一样的,市郊这些屠宰场也经营七八年了,屠宰技术如果达不到标准,如何能在市郊营业这么长时间呢?专家:不应限制商品流通
?? 就此,笔者走访了相关动物检疫所和工商部门,他们都明确表示,经过这两个部门严格把关之后的市郊猪肉是合格的,完全可以上市销售。南昌市青山湖区动物检疫所有关负责人明确告诉记者,市郊的猪肉同市区销售的猪肉一样,都是经过了检疫部门仔细检查之后确认检疫达标才能出场的,市郊的猪肉也是合格的,市民可以放心购买。
?? 南昌市罗家集工商分局的一位工作人员说,经过动物检疫部门的严格检查之后,确认检疫过关,工商部门才可以给市郊定点屠宰场的猪肉颁发南昌市统一的工商上市凭证,有此凭证的猪肉便可说明其上市得到了许可,可以对外销售,同时也表明是合格猪肉,其销售范围理应包括市郊和市区。
?? 生猪来源几乎一样,同样经过了检疫和工商等监督部门的层层把关,市郊定点屠宰场的猪肉和南昌肉联厂的猪肉同样都有卫生合格证,都有上市凭证,只是因为屠宰场所处的地理位置不同,以及一个“国家标准”的问题,南昌市郊定点屠宰场的猪肉和南昌肉联厂的猪肉便有了两种身份,南昌市郊定点屠宰场屠宰的猪肉的地位明显比南昌肉联厂屠宰的猪肉地位要低得多。人们不禁要问:地域的差别真的有这么大吗?
?? 就此现象,笔者采访了江西京九律师事务所主任詹洪水。詹律师说,南昌市肉品市场管理联合稽查大队的做法是错误的,原因是其处罚依据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行政许可法》不符。他说,《行政许可法》第十五条规定: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应当由国家统一确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不得设定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其设定的行政许可,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个人或者企业到本地区从事生产经营和提供服务,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商品进入本地区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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