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务部6日公布了对中国冷冻及罐装暖水虾反倾销案初裁结果,绝大部分中国涉案企业都被裁定高额的倾销幅度。崇泉表示,这一裁定严重影响了中国虾产品对美正常出口,中国政府对此非常关注。
据了解,美国商务部认定,除了中国湛江国联水产开发有限公司外,其他中国虾产品生产和出口企业对美出口存在倾销行为,倾销幅度为7.67%到112.81%。在53家申请平均税率的企业中,仅有21家获得了49.09%的平均税率。
崇泉指出,美国虾产业自身无法满足国内消费者的需求,从国外进口虾产品符合其自身利益,美国应正视这一事实。
美国商务部确定对中国虾产品的调查期限为2003年4月1日至同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