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记者从国家质检总局获悉,针对近期不丹、孟加拉、斯里兰卡和印度尼西亚等国家和地区爆发的登革热疫情,为防止登革热传入我国,保障前往疫区国家人员的健康安全,国家质检总局发出公告,加强对出入境人员和交通工具的检验检疫。
公告要求,来自疫区国家的旅客,如有发烧、头痛、肌肉痛、皮疹和面、颈、胸部潮红(即三红征)等症状的,入境时应当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明。检验检疫机构要加强对入境人员的体温检测、健康申报、医学巡查工作,对申报或现场查验发现有上述症状的人员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入境后出现上述症状的,应当立即就医,并向医生说明近期的旅行史,以便及时得到诊断和治疗。对来自上述国家的船舶要实施严格检疫,重点检查蚊虫,一旦发现蚊虫,立即杀灭;对来自上述国家的飞机,入境时要查验灭蚊证书,对无有效灭蚊证书的实施灭蚊处理。各地检验检疫机构要加强口岸卫生监督工作,采取各项有效的灭蚊措施,消灭蚊媒孳生场所,防止蚊媒在口岸生存、传播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