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我国首批绿色畜产品认证准则——《绿色食品——动物
卫生准则》、《绿色食品——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准则》和《绿色食品
——兽药使用准则》由农业部颁布执行,标志着我国绿色畜产品的认
定走上规范化。
三项标准对绿色畜产品的生产提出相当高的要求。在《动物卫生
准则》中,明确规定养禽必须全进全出;人员入场必须更衣、淋浴、
消毒;必须杜绝新城疫、禽流感等烈性传染病的流行。对屠宰动物的
宰前、宰后检疫及肉食品加工的兽药卫生均提出了严格而明确要求。
在《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准则》中,明确规定90%的动物饲料必须来自
绿色食品生产基地;禁止使用任何药物性饲料添加剂;禁止使用以哺
乳动物为原料的动物性原料饲喂反刍动物;禁止使用工业合成油脂和
转基因方法生产的饲料原料;禁止使用各种人工合成的调味剂、香料
和着色剂,对粘结剂、抗氧化剂、稳定剂、防腐剂及非蛋白氧物质均
作出严格而明确的限制。在《兽药使用准则》中,明确限定了在畜禽
生产过程中,准用抗寄生虫药、抗菌药、消毒防腐剂及疫苗的种类和
停药期。严格筛选后准用药物仅有19种。取消了氟喹诺酮类、碘胺类、
四环素及人用新抗生素在肉用动物上的使用。严禁使用有致畸、致癌、
致突变作用的兽药、激素类兽药、基因工程兽药以及安眠镇静药、中
枢兴奋药和镇痛药等。
这三个A级绿色食品部颁行业标准,为我国养殖业和食品业指明
了方向,使企业有章可循。有利于提高国内肉食品的卫生安全质量。
在世界贸易中,会大大提高中国肉食品在全球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