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2004年执法检查计划和《动物防疫法》执法检查方案,7月5日至11日,由乌云其木格副委员长带队,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上海市实施《动物防疫法》和《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情况进行了检查。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韩正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龚学平出席了7月5日的工作汇报会,副市长胡延照作了工作汇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晓明陪同检查。
在沪期间,检查组分别听取了市政府、市农委、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经委、南汇区政府的汇报,实地4考察了进沪畜禽及其产品的道口检疫站(动物防疫监督中心站)、生猪屠宰场、基层兽医站、兽医卫生监督管理所、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站、活鸡和肉类市场、动植物与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隔离场、畜产品出口企业和进境动植物产品报检大厅及查验点等,同时随机走访了肉类市场、养殖场和散养农户。检查组还召开了专家座谈会听取意见。此次执法检查采取了领导汇报与实地考察相结合,随机抽查与专家座谈相结合的方式。从检查组随机调查问卷的情况看,90%以上的养殖户和职工对《动物防疫法》及相关知识比较了解。
7月11日,全国人大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万宝瑞代表检查组与市政府交换了意见。他认为,上海市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成效显著。表现在:一是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把落实《动物防疫法》作为一项战略任务;二是完善配套制度,制定技术标准,促进防疫检疫规范化;三是健全执法体系,为防检疫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四是严格执法,把动物防检疫及法律制度落到实处;五是加大科技投入,不断提高动物防疫水平。万宝瑞还对今后加强《动物防疫法》落实工作提出了建议。(完)
来源:上海市农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