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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基因食品与公众权利圆桌论坛:各方观点激辩

  作者: 来源: 日期:2003-01-01  

  编者的话:转基因食品悄然走进了每一个中国人的生活。现在,国际上对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尚无定论,国内科学家的观点也存在分歧。不过,从国际到国内有一点是共同的,公众有权利了解转基因食品和进行选择。

  9月10日下午,本报举办了“转基因食品与公众权利”圆桌论坛。我们邀集国内权威科学家、政府官员、消费者协会人士和环境保护组织成员共同探讨,深入了解转基因食品的科学真相,积极维护公众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去年以来,本报对于转基因食品问题做了持续一年多的深入调查,见证了我国公众转基因知情权从被悬空到慢慢落地的过程。

  我们希望和公众一起,科学和理性地看待转基因食品,努力让新技术在造福社会的同时不要对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

  转基因食品是否真的安全

  故事一:一位河南读者致本报编辑部,感谢相关报道让她知道,自己的生活也可能遇到转基因食品。说着说着,她竟哭起来。她说,随后检索到的一篇文章说,实验者曾把转基因玉米和传统玉米放在一起,结果,老鼠把传统玉米吃光了,转基因玉米一点没动!编辑安慰她,目前国际上对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尚无定论。她还是相当担心,自己无所谓,作为母亲,可不能不为孩子的健康考虑。

  故事二:“转基因食品不仅安全,甚至比普通食品更安全。”一位北京的中学生物老师在一个电视访谈节目中坚定地说。她认为,人们对转基因食品的恐惧,来源于对转基因技术的无知。看过中学课本中关于转基因技术的介绍,人们应该放心吃转基因食品。但现场一位知名环保人士却反对这位老师的看法。

  转基因食品可以放心吃吗

  李宁(中国农业大学教授、国家973重大基础研究项目首席科学家):我敢说,市场上的转基因食品,消费者可以放心食用。因为,它们都要经过很多关才能摆上柜台。与普通食品相比,任何一种转基因食品在安全性方面所进行的检验都要更多。

  中国成立了转基因产品检查委员会,我也是该委员会的委员。在我们这里,转基因食品还没有3年以内就可以上市的。过了我们这一关,还要过农业部的关。

  钱迎倩(中科院植物所研究员、原中科院生物科学与技术局局长):我支持转基因技术,并关注生物安全。国际科学家联合会理事会代表100多个科研单位发表的一个报告说,转基因食品可以安全食用。但同时也提出警告,这并不保证越来越多的食品经过改造具备新的特色后,不会遇到危险。因此,今后还需要进行更有力的安全性测试。据我所知,在转基因植物对环境的长期影响问题上,科学家分歧很大。

  吴建繁(北京市农业转基因生物管理办公室主任):政府批准上市的转基因食品应该值得放心。一个转基因食品的推出,整个过程至少需要六七年。跟一般的试验研究不同,它有一系列非常严格的程序。

  如果拿到了安全证书,转基因食品上市之前,还要进行标识审批,否则就不能上市。在这方面,政府是负责任的,不会把一个有危害的东西推向市场,推向生态。

  转基因生物如何影响生态环境

  钱迎倩:1994年我发表了第一篇有关生物安全的文章。我觉得自己对转基因食品的理解还不深刻,所以,主要讨论转基因植物大规模商品化种植后可能对生态、环境带来的影响。就此,国际上的学术争论很大。

  我认为,这是个非常值得注意的问题———转基因生物可能对环境造成负面影响,也有可能对生物多样性有所破坏。例子很多。

  加拿大有一种转基因作物,是耐除草剂的油菜。这种油菜才种植几年,当地就发现了无人种植的抗多种除草剂的油菜,有人称之为“超级杂草”,要杀死它们比较困难。这个事实说明,在转基因食品上,基因飘移经常发生,特别是在同一物种、不同品种之间。

  更为严重的,是墨西哥玉米问题。玉米起源于墨西哥。为了避免转基因污染影响整个玉米的遗传多样性,墨西哥政府曾经规定,不种转基因玉米。但是,后来由于种种原因,美国转基因玉米到了墨西哥,数量还不少(有些是作为救济物资进入的)。玉米的基因污染在该国两个州之间的一些地区终于发生了。美国科学家在《自然》杂志上发表了基因污染的分子证据,此后,在该杂志上,科学家之间展开了激烈的争论。2002年,墨西哥环境部门公布了一份报告,确认了基因污染的事实,其中,有些地区玉米的基因污染比例达到了35%。

  另外,有科学家在实验室用加转基因玉米花粉的一种杂草———马利筋的叶片来喂养大斑蝶幼虫,与传统食物喂养对照,发现大斑蝶死亡率增高,或者生长缓慢。其他的例子,就不多举了。

  李宁:记得小时候的农田里,鱼、青蛙、泥鳅都很多。今天还有吗?为什么没有了?因为农药的大量使用,实际上极大地破坏了生态,也使生物多样性受到影响。我父亲是医生,每年都要抢救很多农药中毒的农民。

  今天我们要恢复生态,减少化肥和农药的使用,有什么办法?转基因不是最好的替代吗?我们知道,转基因抗虫棉的种植,使近百万农民获益。因为,没有转基因的抗虫棉,要打五六次农药;而现在,打一两次就够了,农药的使用,减少了80%。另外,高效率还降低了转基因农作物的价格。这是今天转基因农作物可以快速发展的原因。

  需要指出的是,我们不可能发明一项技术,只有好处没有害处。每个人都必须接受这样一个事实,科学是一个发展的过程。

  钱迎倩:有报道说,“转基因鱼”很快就会端上百姓的餐桌。今天,农业部门的官员证实,转基因鱼的商品化生产到现在还没被批准,因为可能存在安全问题。这是有道理的。因为,转基因鱼即使被封闭在小池塘里,一旦遇到洪水冲击,转基因鱼流失,也有可能污染其他的鱼。所以,国际国内对此都非常慎重。

  我本人认为,转基因农作物可以看做人造的外来物种,进入自然以后,就有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应该注意,转基因植物的种植,才不过十几年时间。而外来物种入侵的生态效应,不是短期内可以看到的,有的要到40年以后才能发现。那时候,再想消灭它,几乎不可能。

  比如,水葫芦对上海的生态就影响很大。水葫芦是上个世纪初引进的,上个世纪末大家才认识到它的危害。有专门研究水葫芦的教授告诉我,中国每年打捞水葫芦花费最少1亿元,甚至多达5亿元。现在,水葫芦已经让有关城市和部门非常挠头。

  李宁:如钱先生提到的,转基因鱼万一通过洪水蔓延到其他江河,转基因昆虫释放到野外后可能流失,都是不可回避的问题。

  但问题永远会存在。关键是,在发展中解决问题。我要强调,科学家和其他人都很难看到对转基因生物的长期评估。而且,对其短期评估和长期评估的划分,也不一定很清楚。因为科学是不断前进的,也是不断认识的过程——以前认为无害的地方,未来可能发现是有害的。也许我们现在认为有害的地方,未来看不一定是害处。媒体报道了很多转基因事件,但和我们每年做的转基因动植物的安全试验相比,极少。

  要不要积极发展转基因技术

  钱迎倩:前段时间接受了一些采访,我在媒体上就成了转基因技术的反对者。有些报纸甚至给了我一顶帽子:转基因技术的坚决反对派。其实,发展转基因食品和农作物,我不反对;但是我觉得,要非常重视生物安全。

  李宁:很高兴媒体报道的最大的“坚决反对派”有这样的态度。转基因技术将使农业的概念有所转变。举例来说,我们通过转基因动植物生产一些高附加值的食品、药品,会使农业生产变成一个工业生产的过程。这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最主要标志。

  夏友富(对外经贸大学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中心主任):我不是一个生物学家,但我总体上赞成国家大力支持转基因技术产业的发展,但要考虑国情,有所选择;有些地方要有为,有些地方要无为;要考虑我们潜在的竞争优势。

  同时,我们必须正视中国转基因技术研究、产业化的现实:研究力量是不错的,某些产品的研究水平堪称世界一流,但是,大多数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几乎是零———技术掌握在我们的院士、科学家手中,企业见不着,更谈不上产业化。

  李宁:中国科学家研究的转基因鱼,可以达到产业化。转基因动物成果目前已经很多———转基因牛在美国、中国、加拿大都很成功,转基因羊可以使羊毛更长…… 这些动物都没有进行产业化,就是因为科学界对此非常谨慎。但国情和土地决定了我们必须要使用高技术,几代国家领导人都提到过农业工程,转基因技术会给我们的农业带来美好前景。

  钱迎倩:发展转基因食品,应该更多地注意有序地批准、有序地释放。另外,就是让农民和公众知道,转基因作物是什么、为什么要发展转基因技术、它可能给我们带来哪些利益,又可能带来哪些伤害。

  消费者知情权实现艰难?

  故事三:2002年3月20日,我国《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等法规正式施行。我国公众像欧洲等地的消费者一样,在法律上享有对转基因食品的知情权。

  但是,2002年4月至6月,《中国青年报》记者从北京市场上随机购买12种食品,送至权威机构检测,结果发现,多种食品含有转基因成分,却没有依法进行标识。2002年底,国际绿色和平组织香港办事处也对国内的多种食品进行了抽检,同样发现不少没有标识的转基因食品。消息公布,引发了轰动一时的“雀巢转基因事件”。

  2003年“3·15”前夕,北京市农业局依照农业部的部署,开始进行大规模转基因食品依法标识的执法检查。7月初,将所有检测出的转基因食品公开曝光。当月底,北京以大豆油为主的转基因食品开始全面标识上市。此后,上海等地也对转基因食品进行执法。在国家法规出台一年之后,公众被悬空的转基因知情权慢慢落地。

  故事四:本是雀巢产品的忠实消费者,却把雀巢告上法庭。今年4月份,上海市的朱小姐向法院正式起诉,状告生产制造“雀巢巧伴伴”产品的雀巢瑞士公司和上海雀巢公司及销售该产品的上海家乐福超市,要求雀巢公司在其产品上标注含转基因成分。

  朱小姐曾留学瑞士,并到雀巢公司总部参观过。雀巢严格的管理和高超的工艺给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可没想到,没有标注含转基因成分的雀巢产品,竟然含有转基因成分。她认为,这是故意隐瞒,属欺诈行为。

  没有企业主动申请标识

  吴建繁:法规正式实施一年多以后,北京市场才首次看到转基因标识。感觉上,知情权的实现比较艰难。但从政府执法过程来说,并不很艰难。主要是转基因法规刚刚公布,需要很多准备工作———建立执法机构,建立执法队伍,确定检测机构,建立一套可以执行的国家或者行业标准。上述过程,就用了一年。

  这一年当中,没有一家企业主动要求政府审批转基因标识。他们普遍持一种观望态度,怕枪打出头鸟。大家都不标我也不标,我如果首先标了,肯定受损失最大。但是,7月初北京公布检测结果后,企业就开始行动了,连一些我们没有抽查到的企业也来了。

  丁世和(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助理、消费指导部主任):说到转基因食品的公众权利,起码涉及3个权利———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

  我觉得,标识制度告诉消费者的是,“这是转基因食品”,而不是“小心,这是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主要在于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尊重消费者的选择权,体现了一种社会进步。

  标识本身就是一种宣传。如果企业老不贴,老百姓就很难了解这个问题。当有了这个标识,消费者就会发问,去了解这个东西,慢慢地,这个知识就普及了。而不贴标签,就是一种欺骗和误导市场的行为,是违反公平贸易原则的。

  欧洲消费者是最坚定的转基因知情权捍卫者。最近美国和欧盟正在打架,欧盟退让了一步,允许转基因食品进入,但一定要标识。在知情的前提下选择,国际消联也是这个态度。

  吴建繁:农业部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必须标识的产品目录,有五大类,包括大豆、番茄、油菜、棉花、玉米。现在转基因生物进口,获得农业部审批的,90%是大豆油,而番茄、玉米批得很少。农业部与我们信息互通,其他转基因产品一旦通过审批,我们会进行跟踪。

  维护知情权困难重重

  吴冬(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雀巢案中消费者的代理律师,我们认为,本案反映出消费者在转基因食品方面维权艰难。尤其面对跨国公司时,更是困难重重。首先,立案一波三折,先后辗转了4个法院。

  而且,该案审理进程漫长,进展缓慢。雀巢(中国)有限公司甚至拒绝中国法院对本案的管辖。本案至今尚未正式开庭,仍处于证据交换阶段。面对跨国公司,这样漫长且艰难的诉讼对于消费者来讲,维权成本相当高昂。

  本案也折射出我国有关转基因食品管理、标注方面存在诸多法律问题。迄今为止,我国有关转基因食品的法律性文件,都不属于人大颁布的基本法律,而仅仅是国务院颁布的行政规章及各部委颁布的部门规章,其法律位阶较低。而且,这些法规均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基本法律有冲突之处———

  如: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如果未列入目录的转基因产品可不标识,这显然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规定的履行告知义务相冲突;《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第4条规定,卫生部负责转基因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督管理权,而第7章又没有赋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执法、处罚权。

  而且,即使是国务院各部门颁布的规章,也互相矛盾。像农业部和卫生部分别出台的法规,多头管理,实际上使企业无所适从。最后,农业部颁布的规章本身又有漏洞。《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第5条第二项规定,转基因直接加工产品应标注为“转基因加工品(制成品)”,对于转基因间接加工产品如何标注却未作规定。而在实践中,直接加工产品和间接加工产品很难界定。本案中,雀巢公司就向法院提出了其产品不是转基因产品的直接加工产品,是转基因产品的间接加工产品,故不需要标识。《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规定自2002年3月20日开始执行;《转基因食品卫生管理办法》规定自2001年7月1日开始执行。这两个办法的实施都被推迟,令法律的权威性大打折扣。

  杨国胜(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主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合同法》都是全国人大颁布的基本法律。根据这3部法律,转基因产品或含有转基因成分的产品,都应在产品的外包装或产品说明书上进行标注;生产者和销售者及合同一方当事人都有履行告知的法定义务;各销售含转基因成分商品的经营者都必须依法标注,根本不需要行政机关对企业转基因标注问题进行各种执法检查。

  我们丧失了部分选择权?

  故事五:我国每年进口大豆已达1500多万吨,与国产大豆产量基本相当。而进口大豆中大部分是转基因大豆,初步估算在1000万吨左右。国内的油脂企业多使用转基因大豆作为原料,市场上转基因大豆油占90%以上。

  2002年6月,权威机构在北京市场抽检的5种大豆色拉油全部含转基因成分。而2003年7月,北京市农业局公布市场抽查结果,14个品牌的大豆油均为转基因食品。本报刊登转基因产品名单后,许多读者打来电话问:哪里可以买到非转基因大豆油?也有人说,对于大豆油,我们已经失去了选择权。

  施鹏翔(绿色和平组织生物安全项目主任):的确,除了东北等地区,现在中国尤其是沿海地区,已经难以买到非转基因大豆油了。知情权不等于选择权,我们应该给中国公众自由选择购买转基因食品或非转基因食品的权利。

  中国是大豆的故乡,拥有3万多份品种资源和6万多份野生大豆种质资源,占全球大豆种质资源的90%。大豆在中国已有5000多年的栽培历史。今天大豆仍是我国的主要粮食之一,是三四千万农民赖以生存的农作物。

  绿色和平组织并不反对基因技术,我们认为,如果恰当利用,基因技术可以为人类带来巨大好处,例如在医学方面的应用。但是消费者有权利知道,更有权利选择。

  夏友富:转基因大豆有没有安全问题,我们不知道,但市场上只有转基因大豆产品,我们就没法选择。怎么办?这恰恰是个非常好的市场机会———我国大豆供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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