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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基因食品吃不吃两可

  作者: 来源: 日期:2003-01-01  


  近日,一则关于雀巢产品含有转基因的消息广泛流传,让不少人产生了疑惑。为此,记者采访了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吴永宁博士。

  “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问题是一个沉重的话题。”当沉重这个词从该领域管理研究专家、曾参与起草相关管理文件的吴教授口中说出时,记者的心随之一震。也许,对于转基因的多面性、复杂性,我们还太缺乏了解。

  转基因是一场绿色革命

  所谓转基因生物,是利用分子生物学技术,把某些生物的基因转移到其他物种中,改造生物的遗传物质,从而使其农业性状、营养品质和其他品质发生转变。自1985年人类首次试种成功转基因作物以来,世界转基因农作物种植总面积已占到世界总耕地面积的2%,转基因生物已达120种左右,其中主要4种是玉米、棉花、大豆和油菜籽。

  “应该说,转基因技术是一场绿色革命,对于提高农业生产力必不可少。”吴说。

  在目前中国土地总量有限的情况下,转基因技术能够解决农民增产不增收的问题,国家政策是积极鼓励其研究开发的。说它是绿色的,包括两层含义,其一,通常说的“绿色”食品与有机食品不同,有机食品是“刀耕火种”出来的,绿色食品则是在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况下,允许使用一定的农药、化肥;转基因技术不造成化学污染,相反由于自身的生物防治效果而减少了农药造成的污染。其二,所谓“绿色”是指,这是一项来自实验室温室(greenhouse)的生物技术,世界卫生组织和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将转基因作物加工而成的食品定义为生物工程技术食品,卫生部的科学家在起草《转基因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的初期也曾打算使用“生物工程技术食品”使之更加中性。

  任何技术都是双刃剑,本身并无好坏之分。应用得好,可以造福人类,反之,就会带来问题。将转基因技术应用在生物农业上,反对的理由主要有两种,一种认为转基因技术突破了物种界限,与宗教观念相违背;另一种则认为转基因可能会带来这样那样的新问题。但是,人类对新事物的认识是在发展过程中逐步加深的。大多数科学家都赞同谨慎研究发展的观点。当然,政府也不可放任自流,必须在可认知的安全前提下进行严格管理。我国政府对农业转基因生物采取的是“积极研究、慎重推广、加强管理、稳妥推进”的方针。并已制定了非常完整、严格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法规,以确保这一技术的平稳发展和应用。

  没有100%安全的食品

  “安全永远是相对的,绝对安全的食品根本不存在。”吴教授说,“人每一天都生活在风险之中,出门可能被车撞,乘飞机可能掉下来。假如吃转基因食品的不安全因素与飞机掉下来的概率等同,那么它就应该被认为是安全的。”

  当然,消费者希望自己购买的食品是绝对安全且价格合理的;生产商则希望提供具有足够安全性的食品并能够维持利润;而对政府而言,对消费者的保护与对生产商的保护同等重要。政府就是杠杆的支点,寻求两者利益的平衡,注重对安全的保护。这里的生产商包括直接种植农作物的农民及食品加工业。如果让农民及食品加工业为“绝对安全”付出更大的代价甚至无利润可赚,恐怕连粮食、食品的供应都会出现问题。因此,消费者的选择权一定要与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政府要保证的必须是绝大多数人的利益,而不是个别、特殊的利益群体。

  吴说,转基因食品不是洪水猛兽,公众的某些担心是多余的。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国际组织如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粮农组织、国际经合组织都表示,目前来看,已在市场流通的转基因食物和它们的传统配料同样安全。

  终端加工食品标识之难

  2001年5月23日,国务院公布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1月5日,农业部公布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三个配套文件,规定我国对转基因作物实行安全评价审批和标识申报制度。

  据吴教授介绍,到目前为止,尽管在我国局部地区有转基因生物如西红柿、甜椒进入商业化阶段,我国仍未批准一个国内自行开发的转基因食品。但这并不是说,国内市场上就没有转基因食品存在。在国家颁布《条例》以前,一些进口的转基因大豆、玉米、棉花、油菜籽等已进入中国市常这些产品已凭其所在国家出具的安全性证明获得我国农业部的临时措施特别许可继续进口。应特别向消费者说明的是,目前国内市场上与食品有关的转基因实际只有大豆、玉米、油菜籽等有限的几个种类。

  吴教授解释说,实行标识制度,更多的是为了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不标注转基因不代表转基因食品就不安全。美国采取的就是自愿标识制度,即转基因食品可以不标注转基因;而欧盟采取的是强制性标识制度。这只是不同国家采取的管理手段不同而已。

  据了解,我国曾在广东省对消费者是否认可转基因食品进行调查,结果表明,有40%的人愿意选择转基因食品。

  我国农业部对转基因生物标识有明确的管理办法,要求对大豆、玉米、油菜籽、棉花种子及蕃茄等五大类17种农业原材料及其直接加工品作出标识。例如转基因大豆及其直接加工品“大豆油”和“大豆粉”必须标注为转基因制品。但当转基因大豆油或转基因大豆粉用来加工其他食品例如油条和糕点、香肠等等时,这些加工食品尚未有明确规定必须标注。有的民间团体(如绿色和平组织)要求各食品加工企业标注其所有加工食品中存在的任何含量的转基因成分。实际上,这种要求将令食品加工业难以操作并将增加大量成本。现代技术完全可以检测出哪怕是掺杂了一粒转基因大豆的食品中是否含有转基因。而由于农业生产环节、农产品流通环节的多重性、复杂性,完全保证一批非转基因农产品中绝对不含转基因成分是非常困难的。农产品原材料的这种复杂性又使众多食品加工企业难以掌握和控制。考虑到这方面的困难,我国尚未实施对所有终端加工食品的转基因标识要求。一个合理的建议是,对终端加工食品中转基因含量规定达到某一阈值以上时再进行标注,这也是国际通行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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