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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绿色畜禽产品—是提高动物性食品安全性的有效途径

  作者: 来源: 日期:2003-01-01  
    用唯物辩证的观点理解“食品安全性”
    对“食品安全性”的理解,是随生产力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人们才逐步深入更加全面的。从广义理解可有以下含义:
    1.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常用Foodsecurity一词,译成中文是“食品安全性”。在这个标题下,FAO常提醒人们:世界上还有8亿人在挨饿。这个词的含义是指食品供应缺乏,由饥饿而产生的安全问题。
    2.食品供应丰富以后,人们摄入过多的脂肪、单糖或蛋白质,或者吃入食品的数量偏高,诱发了肥胖病、心血管系统疾病或糖尿病,就出现了因膳食结构不合理,营养成分摄入不平衡产生的食品安全问题。营养学家、食品专家一直在致力这方面的宣传教育,提倡平衡膳食,推行学生饮用奶、大豆制品等。
    3.各国政府近年关注的“FoodSafety”,中文也是“食品安全性”。其含义更为广泛。我国政府一直重视此问题。20世纪50年代,建立各级卫生防疫站和兽医检疫系统,检查食品中的致病微生物、寄生虫、腐烂变质等。60年代以后,由于工业发展带来了环境污染,食品中铅、砷、汞和镉以及3、4-苯并芘的检测增加了。由于大量推广使用化肥和农药,粮食产量提高了,农药和杀虫剂在食品中的残留,列入食品检查项目之中。那时候我国每年每人吃到的肉平均不足5kg。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粮食大幅增产,满足人们的口粮以后,饲料工业才起步。它推动了养殖业的发展。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的使用,对防治动物疾病和提高养殖业生产效率起了重要作用。目前我国畜禽水产总产量接近9000万吨,年人均占有的动物性食品已超过60kg,但是药物残留以及对动物使用抗生素产生的细菌耐药性问题,又成为人们关注的“食品安全性”中的热点。
    由于先进国家工业发展早,科学技术进步快,因而“食品安全性”问题出现比我们早,发现后处理也比我们快。例如1954年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就提出食品中农药残留量修正案。当时我国还未使用农药。1970年美国农业部开展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残留检查时,我国还不存在单独的兽药厂。1982年美国农业部开展“避免残留计划(RAP)”时,我们的饲料工业刚刚起步。因而汲取国外的教训,学习他们的经验,可以使我们少走弯路。
    国外目前的状况
    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曾组织多学科的专家会议讨论食品安全的问题。20世纪60年讨论食品中农药残留问题,80年代讨论食品中兽药残留问题,90年代讨论抗菌药对动物使用后细菌耐药性对人类影响问题,90年代末期讨论转基因食品如何进行安全评价问题。由于各国国情和生产发展程度有差异,因而在这些国际会议上是有争论的。在解决国际贸易中的技术壁垒问题时,一般是采纳这些国际组织的推荐性建议的,因而加入WTO以后,我们应关注国际组织对食品安全性方面的动向,才可使我们的食品走向世界,防止被国外淘汰的或未批准使用食品或食品生产所用的药物进入我国市场。
    欧盟和日本的人口密度大些,因而对食品安全的要求慎重些。1998年以来欧盟连续淘汰多种作饲料添加剂的药物。在饲料中检查出二恶英,由于发现牛海绵状脑病(疯牛病),加强了对哺乳类动物肉骨粉的管理,在畜牧业中禁用激素类药物,禁止转基因食品上市等。日本也有类似的情况。
    美国耕地面积大,人口密度相对小,开发新产品又比较多,因而与欧盟或日本的管理有差异,在激素和转基因食品方面,进行了多年争论。但是美国对食品安全性,并没有放松,1997年由克林顿总统签字,发起“国家食品安全性倡议”,现已组织美国农业部、食品药物管理、环保局、流行病控防中心等部门联合行动,从科学研究、质量管理、商业管理、生产者和消费者的教育等各方面制定计划,组织人员进行全面的工作。在动物性产品的生产管理方面,淘汰了呋喃唑酮等副作用大的兽药,限制氯霉素和喹诺酮类药物用于生产食品的动物,对生产者推行“避免残留计划(RAP)”,对药厂和饲料厂推行“良好的生产程序(GMP)”管理,对食物链的各环节推行“公害分析和关键点控制(HACCP)。”
    从20世纪80年代初期,国外就出现了“三无”(不用农药、兽药和化肥)”农产品或“有机农业”。欧盟一些国家也主张在饲料中不许使用任何抗菌药物,但是这些主张没有广泛应用,主要原因是,这些先进国家农民人数少,农业生产的规模大,集约程度高,若不用农药和兽药,动植物的病害难以控制,使生产成本提高,因而如何提高食品安全性,也是这些国家的难点。
    我国的现状
    在我国与食品安全有关的管理机构分布在各部门,与农产品产前和产中有关的,大部分在农业部,形成商品后,在卫生部和商贸系统,与之相关的法规有:食品卫生法,动物卫生防疫法,环境保护法,动植物检疫法,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或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还有与各法规配套的管理办法,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等。随着生产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我们的食品安全不仅受到了管理部门重视,而且也为广大生产者和消费者关注。特别是加入WTO以后,加强食品安全的管理,不仅是我们自身健康的保证,也是产品进入世界市场的重要条件。是防止不安全(国外已淘汰或未批准的)食品或用于食品生产的生产资料流入我国的重要措施。
    我们在加强管理的同时,也积极提倡“绿色食品”(包括有机食品和无公害食品)的开发,这是提高食品安全性的有效途径。
    我们积极提倡“绿色食品”(包括无公害食品和有机食品等),是提高食品安全的最好途径。“绿色食品”首先应模范遵守上述管理法规和有关标准,而且更严格。在生产和加工过程中实行全面质量管理,保证得到安全且味道好的高质量食品。提倡绿色食品是扬长补短的战略性途径。我们的工业、畜牧业和农药兽药行业发展都比欧美各国晚,我国农民超过6亿,占总人口的一半以上,而且养殖规模小且分散,种植和养殖的机械化水平低,这些都是短处。但是农兽药使用的数量和时间都少,农兽药在食品中残留或对环境污染等问题出现得晚,上述短处又成了长处。另外,我国农业生产历史悠久,农民有长期“绿色”生产经验,培育了许多适应这种“绿色”生产的动物品种。近5年我们研究成功糖萜素、低聚异麦芽糖或氧化葡萄糖酶等新产品,可提高动物的非特异性免疫力。这些新产品已在生产中使用,都可在集约化条件下替代抗生素或抗菌药,保持较高的效率饲养猪和鸡。这种无兽药残留并且味道鲜美的肉已在山东、河南等省出口基地试验成功,在市场将会有较好的竞争力。经济发达国家也在开发酶制剂、有益活菌剂(益生素)或天然提取物,但实际生产中完全替代抗菌药还未成功。我国在这方面的水平是先进的。这都是我国独有的宝贵条件。开发“绿色食品”会使我们的食品安全跃居世界前列。
    开发“绿色”畜禽产品
    我国“绿色食品”开发已十年,但“绿色食品”中动物性食品的进展和植物性食品的差距很大。这种后进现象是正常的。首先,动物性食品生产原料大部分是农作物,只有用“绿色”的玉米或大豆作饲料才可能饲养出符合“绿色食品”标准的动物;另外,动物疫病防治与人民健康密切相关,因此“绿色”的动物性食品的衡量标准更为全面,生产技术涉及的内容更多。从动物品种的选育、饲养环境的优化、养殖管理的加强、饲料组成的营养平衡和食品加工的改进等综合考虑,全面提高食品链各环节的水平才能保证安全性。
    开发“绿色食品”,在生产管理中根本的思路应该是:更重视调动生物体内在的能力,而不是寄托于外部的“灵丹妙药”。生物在亿万年的进化中不断地发展和完善着利用自然资源和适应自然环境的能力,才生存和繁衍。我们要充分认识自然,顺应自然规律。发挥生物的这些亿万年进化而具有的能力,减少干扰因素,实现“绿色”的动物性食品的生产。在这里,生物不仅指畜禽,还包括与之共生(在体内或体表)的微生物;环境也是指生态环境和微生态环境。“绿色”畜禽产品的生产还无成熟的模式,国外“有机农业”中有关资料也很少。借鉴美国“避免残留程序(RAP)”中部分内容,介绍下列设想:
    1.开发的动物性食品的畜禽品种应适应当地自然环境,并且在当地可获得足够的生产资料。例如,在内蒙古饲养奶牛,就有合适的温度、湿度气候和充足的草场。我国培育的许多地方品种(淮南黑猪、麻黄鸡、秦川牛等)具有抗病并消化青绿饲料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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