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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就转基因条例与大豆分会座谈纪要

  作者: 来源: 日期:2003-01-01  
    地址:台湾饭店
    与会人员:农业部转基因安全管理办公室程金根处长、大豆分会理事长、各主要粮油加工商、帮吉、嘉吉、托福等外资企业、各期货公司、中谷、中土畜等各贸易商共计二百余人。
    会议主要内容:
    程处长首先就国际和我国的转基因与其安全管理问题向大家作了简要介绍,强调了转基因管理的重要性。接着,他对与会者提出的诸多问题作了简单的解答,并且在解答之前重申;只针对条例及其实施方法,贸易和政策问题一概不答。
    提问进行了一个半小时,集中问到的有这样一些问题:
    1、《安全评价》的十四条和十七条,涉及的范围、材料组织?
    答:包括了进口商和加工商,所需材料文件已规定的很详细。
    2、欧盟对转基因的界定是含量0.1%,我们如何界定?四个等级对粮油品种如何划分?
    答:是否为转基因及划分等级由我国专家日后定。
    3、270天对国内供应造成的影响如何考虑?
    答:这是政策问题,我无法回答。
    4、3月20日前进口的大豆不需安全证书,3月20日以后销售,标识时需安全证书,怎么办?
    答:按规定仍需办理。
    5、首次进口拿到安全证书后,第二次如换产地、品种、买家,手续能简化多少?
    答:首次进口后,剩下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6、国外的检测机构是哪一级的?国内指定的是哪家?
    答:国家级,他们一般都愿出。国内的待定。
    7、管理办公室是否已经受理申请?整个过程收费标准如何?
    答:是,费用待定,程序很复杂。
    8、很多表格不会填?
    答:我已经讲过,纯粹的贸易公司是很难操作的,可以告诉你一个电话,随时来问:64191432。
    9、按国际惯例,转基因的管理应定性不定量,我们的条例为何既定性又定量(分批次)?进料加工呢?
    答:你所说的涉及到贸易商和消费者的利益问题,按我国国情来办。进料加工也要严格遵守规则。
    10、270天之内是否一定能出?
    答:递交60天之内通知是否受理,270天之内通知是否出具。
    11、审批是否透明?原产国如提供安全证书,程序能否加快?原料和加工的产品审批速度是否一样?
    答:(第一个问题未回答)。可供参考。大豆如果无害,豆粕自然可以加快速度,各品种是不一样的。
    12、同一公司、同一品种、同一批次,到底如何界定?
    答:这是小问题(未答)。
    尽管程处长似乎准备不充分,很多问题没有下面回答,但大家普遍感觉他是故意隐而不讲,综合分析,农业部实际上经过半年的考察,对贸易和进出口有一定的了解,并非一窍不通,届时执行力度可能会较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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