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饲料工业信息网logo

高价值是专利的应有之义

来源:    作者:    时间: 2019-03-01
专利权本质上是一种排他权。专利权人向社会公开发明内容换取在一定区域一段时间的技术方案排他权。二十世纪以来,专利权作为无形资产的重要概念已经深入人心。无论是按照洛克的劳动价值理论抑或是边沁的功利主义价值理论,专利权都被认为是重要的私权。专利是一种能够满足人类的某种需求,可以进行交易的商品,专利从价值属性上与其他商品没有本质区别。

专利价值的基础是专利对于某种技术方案的排他权,专利的价值评估和培育也必须围绕这个核心。就如同纸币的主要价值是代表一种货币符号,拿100元纸币就能购买等值的商品。但纸币作为纸张本身当然也有价值,或者也可以用来当成装饰品挂在墙上炫富、甚至有些错版的纸币具有收藏价值像古董一样昂贵,但这些价值都不应该是纸币正常发挥的价值,纸币的主要作用就是作为货币的符号,否则就会造成经济混乱。

专利也一样,专利的价值体现在对某种技术方案的排他权,而专利可以获得奖励补贴、显示技术实力等其他作用都不是专利正常体现的价值。任何脱离技术方案排他权的专利价值取向都是舍本逐末的行为,最终不利于专利发挥促进创新的作用。

专利权作为一种技术排他权,高价值是其内涵。

在15世纪,现代专利制度形成时,国家授予权利人对某项技术一定时间的排他权也是因为相关技术方案的高价值。专利一开始基本上都是由国王和总统授予的,例如1449年英国国王授予的玻璃制作工艺专利,1790美国总统华盛顿颁发的钾肥专利。美国建国初的专利都是由国务卿亲自审查的。在这个时期,一项技术方案要获得授权专利,既要在技术上是前所未有的,也必须具有极大的市场价值,对社会产生福利,高价值是专利获得授权的基础。所以说的,专利的高价值是与生俱来的。

随着技术的发展,专利申请的数量猛增,各国都成立了专利局专门审查专利,特别是工业革命的蓬勃发展,新技术层出不穷,形成专门进行技术研究的团体。在此之前的专利技术主要脱胎于实际生产活动中,例如玻璃制作工艺和钾肥制作方法的发明人都是从事一线的工匠和农民。技术方案都是在生产实践中提出的,这时候申请专利也要提交相关的发明模型。随着专业化的研发群体的诞生,技术方案呈指数级增长,而且这些技术大多数都未在实践中采用过,各国专利局已经无法对这些未应用的理论技术方案进行价值判断了。专利的审查也逐渐简化到而只审查专利技术方案的新颖性、创造性等方面。

但是这样会造成专利数量的非理性增长,人们会将价值很低的技术方案也通过专利保护,这样不利于社会的技术进步。聪明的立法者为避免这种情况,巧妙地设置了专利申请费和维护费制度。

各国都通过专利申请费和专利年费制度来限制无实际意义的低价值专利。这样关于专利价值的判断就转移到专利权人这边了,只要专利权人是理性的,就不会申请无实际价值的专利,或者专利的价值降低时会自动放弃。专利局主要负责审查专利技术的新颖性、创造性等内容。

在这种申请费和年费的制度设置下,申请的专利价值必须要高于专利申请和维持的成本,否则申请人会因为入不敷出自动放弃。而国家再也不像以前一样在授予专利权时绞尽脑汁去判断专利的价值了。这是一种非常英明的制度设置,专利的申请与维护成本是专利的自动筛选器,价值高于该成本的专利存活,价值低于该成本的专利自动被企业淘汰进入公共领域。

无论是过去对专利价值直接进行审查,把专利价值作为专利授权的必要条件的制度,还是如今通过专利申请费和维持费自动过滤低价值专利的制度,发挥的作用都是只对高价值的技术授予专利权,让专利权流淌着高价值的血液。

然而,专利的价值以技术方案的排他权为基础,专利必须依附于一定的技术,而不同领域的技术方案价值差距大,所以专利的价值也是相对的。

大头针改良方案的专利与抗癌药领域核心专利的价值天壤之别,但专利具有依附于相应技术方案的特点,相应领域的专利申请人只会在乎本领域的专利。研发大头针的工程师不会因为抗癌药领域的专利价值大而放弃现成的大头针技术方案,即使大头针领域最高价值的专利只能获得一百万元的收益,而抗癌药领域的专利价值有的高达上百亿美元,但这件大头针专利依然可以称为高价值专利。

企业完全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设定高价值专利的范围,甚至可以规定获益只要高于申请和维护成本的专利都可以称为高价值专利。企业高价值专利的培育也主要落脚于怎样以最少的专利获得最大的保护范围。实际上,这也是很多跨国企业尽管内部有专利价值管理方法,但极少提出高价值的概念,这是个相对的和主观的概念。

专利的价值也是动态变化的。专利的价值总是随着相应的技术在市场上的表现而变化。一旦有新的更有效率技术方案产生,过去价值连城的专利也可能因此变得一文不值,企业需要有自己的专利价值评估机制,适时淘汰价值低于维护成本的低价值专利。当然,专利价值的发挥与应用主体的关系也非常密切,能否利用专利排除竞争对手,不同的专利权人的能力也是不同的,发挥的效果也不同,就如同样的武器,到不同的人手里威力也会不同,这涉及到企业的专利管理和应用能力。

总之,高价值是专利的应有之义,在制度正常的情况下,申请的专利总是以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大的保护范围,都应该是高价值专利。但专利的价值又是相对的,动态变化的,授权时的高价值专利随着市场情况的变化可能变得无价值,企业需要有自己的专利价值监控和管理策略,动态管理自己的专利组合,这也是高价值专利的筛选、评估与培育的意义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