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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啥某些人自己的工作做不好,还总想着帮别人?

  作者: 来源: 日期:2018-08-07  

1/5 丢下自己的事,去帮助别人

通常而言,我们都喜欢赞美那些乐于助人的人,认为他们品德高尚,但有一本社会学经典著作,叫《狂热分子:码头工人哲学家的沉思录》,作者埃里克·霍弗并不这么看。

作者以他一个同事为例,这个人工作能力很差,导致别人都不愿意跟他一起工作,但奇怪的是,别人越是不喜欢他,他却越是喜欢帮助别人。

更离谱的是,他总是自己的工作不好好做,一心想着帮助别人。

通过这件有点极端的案例,作者洞察到了一个“乐于助人”的心理:如果你因为能力差而工作每每出错,别人会看不起你;但如果是你在帮别人,再笨手笨脚,别人就没法不尊重你。

这个观察解决了我多年前的一个困惑:我有一个手下,常常被我骂,他总是自己的事不好好做,别人一请他帮个忙,就屁颠屁颠地跟别人跑了。其实潜意识里他在向我抗议:你说我不行,为啥别人就当我是个宝呢?

作者继续观察后发现,那些“社会事务热心者”有一个规律:只有发现自己的工作没有意义时,他才会丢下自己的事,去帮助别人。(请注意,作者说的是“丢下自己的事”,如果只是像比尔盖茨、巴菲特那样出钱做慈善,自己仍然忙自己的事,当然不算。)

作者还对乐于助人的“行为动机”进行了反思:

热烈相信我们对别人负有神圣义务,往往是我们遇溺的“自我”攀住一艘流经的木筏的方法。我们看似伸手助人一臂之力,实则是在拯救自己。……无私者的虚荣心是无边无际的。

上周,我在《为什么“条理性”强的人,智商测出来反而低?》中分析了为什么“智商与性格中的开放性正相关,又与条理性、道德感负相关”,但在这45种性格子维度中,与智商负相关程度最高的,却是一个令人意外的性格维度:关爱他人、助人为乐(nurturance)。

先来看一看这个性格维度相关描述:

有一颗容易被别人打动的心;

帮助别人不怕麻烦;

为他人着想,愿意为他人做点儿什么;

习惯取悦他人;

于是,我想到了《狂热分子:码头工人哲学家的沉思录》,因为作者无意中给“乐于助人与智商负相关”一个“合理”的解释——失意者用帮助他人来摆脱“失落感”。

当然,这只是一个作家的个人观察,关于人类“利他”行为,有没有更多研究呢?

2/5 隐藏在经济学中的“恶魔”

把人的“自私”行为,当成研究的基石的,那就是经济学了,亚当斯密的《国富论》几乎都在为人类的“自私”行为辩护:

我们期望的晚餐并非来自屠夫、酿酒师和面包师的恩惠,而是来自他们对自身利益的关切。我们不是向他们乞求仁慈,而是诉诸他们的自利心。

于是,有人开始研究,学经济的人会不会更自私?

果然,华盛顿大学经济学教授Y Bauman和E Rose调取了华盛顿大学的8000多名学生的对社会项目捐赠的管理数据,并与他们所选修的课程进行对照,发现经济系的学生捐款数量明显少于其他专业的学生。

除了现实数据之外,还有一些实验也得出类似的结果,比如让学生想象店家多找了自己100块钱,经济系的学生选择返还的概率更低。(Frank,Gilovich和Regan,1993)(请别急着下结论,此实验还有后续彩蛋)。

是经济系的学生本身就比较自私?还是这个专业赋予他们不一样的思维方式?

大部分研究就认为是后者,是经济学把人给“教坏了”。捐款数据与选修课程的联系发现,如果高中已经选修过经济学的课程,捐款概率一开始就会很低,而非经济学专业的学生在选修了经济学课程后,捐款概率也会明显降低。

到底经济学在我们的大脑植入了什么“邪恶”的理论?研究者继续深挖数据后发现,学了古典经济学(《经济学原理》和《微观经济学》)的人,捐款概率会降到最低,而之后再学“非主流”的行为经济学后,捐款概率又会升高。

而且,居然还有一个专业的捐款概率更低——工商管理专业。

“恶魔”找到了,我们来看看,古典经济学和“非主流经济学”之间最大的区别是什么——前者认为人是理性的,完全基于利弊进行决策。只要学经济学原理,第一课总是从“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开始讲起;而后者认为人最多是“有限理性”,常常会做出不明智的选择,所以天底下“免费的午餐”还真不少。

因为相信“理性人”,学习古典经济学之后,你会更在意行为的“有效性”而非“正义性”,这就导致了经济学家们常常发表一些惊世骇俗的言论。

会不会跟这一点有关?

3/5 别跟我要钱,到图书馆读书去

《铁嘴铜牙纪晓岚》里有一个情节,和坤奉旨赈济灾民,居然往粥里掺沙子和树皮,这个做法却有一个非常“经济学”的解释:为了防止“搭便车”行为——掺了沙子,蹭吃的人就不会来了,而真正的灾民为了活下去根本不会在意。

朝廷赈灾,动机还是怕灾民闹shi,但客观上救了人,粥里掺沙子,本质上还是钱不够(或有人贪污),但客观上起到了“赈灾效果”——只要饿不死人就行。这些都属于行为的“有效性”而非“正义性”。

前面说过,学工商管理的学生,捐款概率更低。事实上,喜欢大手笔捐款的企业家,在乎的不是帮助了几个人,而是“捐款使用效率”。

洛克菲勒晚年在全世界大手笔捐赠,其中最大的一笔,他想用于中国的医疗事业,还亲自派儿子来中国考察。儿子一开始建议他多建一些医院,以救助更多的人,但洛克菲勒最后的选择是只建一所全球顶级水平的医院,给中国立一个标杆,但这个医院也只是为他真正的目的服务——

“他的目标是建立一个与欧洲、美洲同样好的医学院,具有优秀的教师队伍,装备优良的实验室,高水平的教学医院和护士学校”。

这就是协和医院、协和医学院。

另一个大手笔做慈善的企业家卡耐基,喜欢建图书馆,他的目标是让那些既勤奋又聪明的人不会因为贫穷而失去机会,所以他常说:

别跟我要钱,到图书馆读书去——那儿就是我给你们的机会。

智商超人的王尔德有云:“愚人创造了这个世界,智者不得不活在其中”,所以“智商与乐于助人负相关”的逻辑,很可能是因为高智商者倾向于认为人一定会做出最符合自己利益的选择(比如舞弊、欺骗),故而很容易不相信他人。他们又非常追求行为的“有效性”,故而对“乐于助人”的行为非常谨慎。

再联系到前面《狂热分子:码头工人哲学家的沉思录》作者的观点,这些高智商者在通过对“乐于助人者”行为的观察,很容易发现这些人内心的某些动机并不像一般人想象地那么美好。

当然,我在上一篇中说了,智商与性格只是“弱相关”,只要“高智商者中有这样想法的人”的比例比“正常人中持类似观点者”的比例,高十几个百分点,就足以让结果呈现“负相关性”。所以千万别在留言里再说“我认识一个人,他才不是这样,他……”,这是统计,不是推理。

言归正传,事实上,任何一种观点理论发展到极致,就容易引发反思,“古典经济学”也不例外。

4/5 为理性渗一把沙子

现在有人研究了洛克菲勒考察中国医疗现状的报告后认为,做慈善只是表面,他真正想要的,是改变中国人对西医看法。

这种看法未必没有道理,洛克菲勒基金会的有一个著名的“慈善关键拐点”论,意思是说:

根除某种疾病的致病因素,根除某种不良社会现象的原因,或者播种一种“有生命力”的观点,一种产生变革的能量。

听上去,跟“粥里掺沙子”很接近了——伤自尊咧。

知乎上关于“粥里掺沙子”的讨论中,有人讲了一个家乡发生过的悲惨故事。

民国时,有地主逢灾也施粥,一样会在粥里掺沙子树皮。解放后的“土改”中,这个地主被当成“罪大恶极的反革*地主恶霸”被镇ya了,其中一条罪名就是在“粥里掺沙子”给贫下中农,最痛恨他的,反而是当年那些喝下“救命粥”的灾民。

从“理性人”的角度观察,赈灾的目的就是为了救人,只要做到了,就是有效果。但人真的是理性的吗?

用掺沙子来鉴别灾民与蹭饭的,是因为掺沙子没有成本,可真是没有成本吗?

这个成本就是“自尊”。

“鉴别灾民与蹭饭者”的成本本应该由负责赈灾者支付,但“掺沙子”的方法,却把成本转移到灾民身上,用“付出自尊”的方式承担。

因为传统经济学认为人是理性的,当然不会认为“维持自尊”也需要付出成本,但“行为经济学”的一系列研究却认为,人是“有限理性”的,决策并不纯粹考虑利弊,“为了生存放弃自尊”反而让自尊的成本变成“活命的成本”——这个成本非常之大。

关于“怎么做好事”的问题,古人是有智慧的,“升米恩,斗米仇”——给别人一升米,是帮助;长期给别人米,就是把人当废物点心,剥夺了他人的自尊,纯属拉仇恨。

为人的“非理性行为”计算成本,这就是经济学进入“行为经济学阶段”后的变化,在经济学家看来是离经叛道,在大众看来却是更“人性化”了,理论也开始“感性”起来,随之而来,大学生的捐款概率也上升了。

无论是经济学,还是人的高智商,都应该符合人性的基本设定。于是有人重新做了那个学经济的大学生的实验,却得到了一个“光明”的结论。

5/5 我们在这个世界上辛苦劳作,是为了什么?

经济学家蒂莫西·泰勒在2014报告了一项实验,研究者将装满现金的信封假装遗失在课堂中,以观察学生是否会拾金不昧。结果,经济学学生归还的比率显著高于其他专业学生。

好像跟前面的某个实验结果冲突?再仔细看看不同之处,那项实验是让学生想象“店家多找了自己100块钱”。

也就是说,学过的经济学思维方式要求自己“趋利避害”,但在实际发生时,他们仍然会遵循内心的原则。

《狂热分子》一书的作者埃里克·霍弗靠自学成才,长年从事码头搬运工作,在成为加州伯克利大学高级研究员后,仍未离开码头,养成了边干活边观察边思考边写作的习惯,因此他也被称为“码头工人哲学家”。所以,他不会像坐在书斋里的学者一样,对人性有不切实际的幻想。

可尽管看透了“群众运动”的本质,作者并没有看不起这些劳工,他并不是为了写作而“深入生活”,反而是单纯地喜欢和他们在一起,以“码头工人”这个身份为傲。

你可以觉得洛克菲勒做慈善是“别有用心”,但其实他在很年轻很穷的时候就开始捐赠——尽管他每周只赚5美元,也会把其中20美分送给慈善机构。

正因为他做慈善太多了,后来才意识到不能做“没有目标没有思想的慈善”。

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写下“人天生,并将永远,是自私的动物”后,怕后世的人会误解他,又写了一本伦理学著作《道德情操论》,把人与人之间的“同情心”看成最重要的人性,书中说:

我们在这个世界上辛苦劳作,来回奔波是为了什么?

所有这些贪婪和欲望,所有这些对财富、权力和名声的追求,其目的到底何在呢?

归根结底,是为了得到他人的爱和认同。

从“非理性”到“理性”再回归“有限理性”,从“追求自己的利益”,到得到“他人的爱”,他们对“人性”、对“乐于助人”,对“理性”的认知,都经历了一个大循环,最终在更高的层次上,得到了自我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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