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发布了一篇文章,题目就是《华为凭什么罚福昌电子一千万?!》,接着就有人在网上反击我说,“凭什么?凭合同嘛!市场经济,就是契约经济嘛!”;甚至还有人问我,程老师,您不是说“缺乏契约精神是目前国内供应链管理的最大挑战”(可以百度到这篇文章)吗?您怎么反而觉得华为“按照约定罚款”是没有道理的呢?
对此类问题,我只能说:
第一:我这两篇文章并不是前后矛盾, 因为道理很简单,前提是,这是华为作为客户,罚的是福昌电子作为供应商的款,各位你们谁听说过,哪个华为的供应商,罚过华为的款?在整个需求与供应链运作过程中,上游的供应商会犯错误,下游的客户难道就不会犯错吗?譬如说,因为你客户的原因而导致的呆滞库存责任,你是否给供应商埋过单?
我这几年,走南闯北地审核了不同行业的很多公司的供需链,我发现,目前在国内,在“客户是上帝”的极端错误思想指导下,客户们都已经变成了恶狼,供应商们都变成了任人宰割的小绵羊。
第二:我们暂且不去讨论华为对福昌电子罚款一千万是否是多了,还是少了,问题是,罚款是解决供应商管理问题的手段吗?在合同中,必要的奖惩条款是必须的,否则起不到约束双方的作用,但是,供需链管理,不仅仅是个“契约”的问题,更重要的是个在平等互利、风险与利益共享基础之上的合作伙伴问题,不是吗?
虽然,我们没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福昌电子的关门是因为华为罚款一千万而导致的,但从网上公开的资料,我们可以很明显地看到,这个罚款一千万对福昌电子绝对是个致命的打击,不是吗?福昌电子一年下来也就是盈利不到两千万,你一下子拿走人家一半的钱,这跟要人家的命有什么区别?!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合作伙伴关系”?
如果你让人家“开着奥迪进来,开着比亚迪回来”也就算了,你干嘛非得要人家的命?这样谁还敢跟你做生意?
供应商管理,靠的不是罚,是靠“管”,当然,管的前提是,你自己(作为客户)得懂,你不懂,那就只能靠“罚”了,而“以罚代管”,就是一种典型的无耻的、不负责任的“变相**”!
中国物流运输的超载问题为什么一直解决不了?深圳女司机不到半年违规占用应急车道23次,最后还不是一罚(六万九千块人民币)了之?!
这不仅仅是“**”,更涉嫌“谋财害命”!
那个女司机固然可恶,但是,交警呢?为什么你眼睁睁地看着她非法占道23次才找到她?**要查个人还有那么难?但那个女人每次非法占用应急车道的时候,理论上都有可能导致有人在高速上因为得不到及时救治而丧失宝贵的生命,对不对?!
在这件事上,交警客观上就是在“谋财害命”!
以罚代管的性质就是这么恶劣!这么无耻!
第三:所谓手机供应链的冬天,甚至是“中国制造业的冬天”,到底是由谁造成的?
我认为:
与“经济大环境不景气”没有关系;
与“市场不好”没有关系;
与“技术更新不及时”没有关系;
与“人力资源成本上升”没有关系;
与这些企业家、大小老板们是否读过EMBA没有关系 ……
我的看法是,这些问题,都是由那些所谓“龙头企业”造成的:
- 给供应商应付款周期越来越长,导致供应商现金流越来越紧张;
- 逼着供应商做所谓的VMI、寄售,但对呆滞库存的责任却是一点都不承担,导致供应商的利润越来越薄 ……
什么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既不是你企业赚钱了,给那些穷人们发几个面包的事情,也不是有钱了,就大把地捐款给国外的大学,更不是跑到美国去,给“美国穷人”发钱 ……
企业的社会责任,尤其是龙头企业的社会责任就是,通过扶持、辅导你的供应商,乃至供应商的供应商,打造真正具有合作伙伴精神的产业链,为国家、民族的经济发展做出点贡献。
在这一点上,我们必须学习日本人,否则,将来被动挨打的,还是我们中国人。
最后,我们不得不说,华为是一个受人尊重的企业,华为的掌舵人任正非先生更是一个令人尊重的真正的企业家,比那些二道贩子强的多,华为也花了大把的钱用在供应链管理咨询上,但这并不能说明,华为在供应商管理上就没有问题。
问题总是有的,可能是出在体系上,也可能是其某个部门的个体问题,但我个人认为,这终究是个问题。
有人说福昌电子的倒闭是咎由自取,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有道理也没有道理 – 羊都死了,狼还吃啥?
作者程晓华先生,《制造业库存控制技巧》、《CMO首席物料官》著作者;《制造业库存控制技术与策略》课程创始人、讲师,TIM全面库存管理独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