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揭示的一个最简单的事实是,集团最上面,也即是金字塔结构最顶端的这个公司,一般把它叫做母公司;其次,在讲母公司的时候,一般对应于它的出资人属性,而在讲总部的时候,则一般对应于它的管理属性。
进一步来讲,总部并不总是母公司。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某集团投资了一家酒店,委托给万豪去管理,母公司就是这个集团,而总部就是万豪。举这个例子有什么意义呢?
其实是想说清一个简单事实:有时候,最上面一层是母公司,然后下面有子集团,有事业部,事实上子集团和事业部,是总部的组成部分,而母公司就是集团最上面的有限部分,不包括下面的子集团。也就是说,总部在有些情况下,会大于母公司。
然而在另外一些情况下,总部会小于母公司,例如总部里面如果还有实业单元,要把实业那部分割离出去,真正只做形而上的管理,只承担管理功能的部分才称之为总部。
所以一定要清楚,总部时大时小,大多数情况下,总部就是母公司,但是当企业投资特别分散,且又不满足于做一个简单的基金经理式的管理的时候,母公司就会下设事业部或子集团,这个事业部或子集团,事实上是总部的组成部分,相当于总部的派出机构,是总部的专业化管理办公室。
从全球来看,投控型集团都在思考,要不要设二级机构,因为投控型集团投资特别分散,到最后发现,设二级机构非常重要。
一旦设了二级机构以后,总部就是最上面的这一层管理部门,加上总部向二级机构的派出机构,而总部在最上面的这个部分,其职能会越来越近乎于行政,近乎于纯的制度设计,而对下面二级机构的派出机构,则会把很多具体的业务职能,例如监控职能,评价职能等承担起来。总之,在看总部的功能的时候,必须把下面的事业部、子集团和整个集团最上面的这一层管理部门合在一起来考察。虽然这对某个集团来讲,可能会是个很大的挑战。例如,集团的金融板块需要一家公司挑头出来,把所有的金融板块团在一起来做,做一个小的迷你的金融控股小集团,但是往后走,到底该怎么走呢,这个就比较难以确定了。大致来看,往后至少有两种可能性,一种就是在几个投资体上面层床叠架地加一个层次,还有一种可能性是以每一个板块里的其中一家龙头企业为核心,用委托管理等方式,以它为平台,把这块做好。虽然这种观点与通常的直觉或常识有些不吻合,但是仔细推敲起来,也有一定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