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创新没兴趣,我只关心伟大的产品。如果你关心的是创新的话,那你最后只会列出我们作了哪些创新,一、二、三、四、五……就好像把这些东西堆起来就成了似的。”这是乔布斯对某记者有关创新提问的回答。的确,创新不是通过学习而来的,而是通过学习的过程逐渐形成的,不能因为要创新而创新,学习创新本身就是一个伪命题。一个个鲜活的创新背后,其实有着很多复杂的因素,大家往往注重创新的结果,看到成功的喜悦,却往往忽略了其过程的艰辛,没有体会到背后一个个失败的辛酸。笔者认为,创新不是一蹴而就的,没有信念、热情与勇气的支撑,没有实践、坚持的过程,没有创新直觉思维的形成,没有环境氛围与制度的保障,一切创新的话题都无从谈起。
信念、热情与勇气
创新是一种信念,相信自己所从事的事情;创新是一种热情,坚持不懈的追寻自己的梦想;创新更是一种勇气,敢于打破现有的模式,敢于直面未来的失败。从“人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领袖与跟风者的区别就在于创新”、“人这一辈子没法做太多的事情,所以每一件都要做得精彩绝伦”、“成就一番伟业的唯一途径就是热爱自己的事业”、“不要把时间浪费在重复其他人的生活上”等乔布斯的经典语句中我们可以了解到他对创新信念的强烈。
有了对创新的信念还远远不够,还要将这一对创新的信念转化成一种热情。乔布斯用自己的热情重塑着一个个行业的模式。苹果电脑打破了人们日常使用电脑的局限,改变了人们的生活;iPod和iTunes改变了传统音乐的游戏规则,掀起了一场空前的音乐革命;而之后iPhone和APP的发布则重塑了智能手机的竞争格局;iPad的出现更是撼动了PC电脑市场。苹果之所以能够更成为世界上最受尊敬的品牌之一,秘诀之一就是在于乔布斯对于创新的满腔热情。
创新,需要莫大的勇气。因为创新意味着不同于常规的模式,它必将遭受到其他人的质疑,能够力排众议、坚持自己的原则从来就不是一件轻易的事情。1997年,乔布斯怀着拯救苹果命运的重担回到自己创建的公司时,董事会中有些人并不喜欢他的方案,但是乔布斯却以没时间陪着董事会周旋,要么他们全部辞职,要么自己辞职为由重组了董事会。在一次摩托罗拉公司内部创新的大会,乔布斯拿着一把剪刀走到坐在前排的公司副总裁一级的经理人面前,把每个人的领带都给剪掉了一半,并说剪掉领带就没有束缚了,这样才可以开始创新。其实,从苹果的昔日低迷到今天的成绩、从乔布斯再次回到曾被排挤走的公司、从Lisa的失败没有影响对iMac的创新等种种行为的背后凸显了乔布斯对待创新的勇气。
乔布斯偏于独断,喜欢自上而下的方式,苹果公司的产品如此精美,以至于一款苹果公司首发后公司股价通常会下跌,因为股东和专家都相信公司朝着错误的方向运作。但是这并没有改变乔布斯追逐自己梦想的决心。乔布斯明白一定要尽自己的努力去尝试和创造用户所期望得到的用户体验。正是有了这样信念、热情和勇气,乔布斯和苹果公司才能一直以来坚持做一件事情,那就是赋予产品顾客体验的价值。当发布iPad时,有很多人相信这款产品最终可能会失败,不但价格昂贵,还因为它是一款基于iPod和笔记本电脑之间的一个不确定领域的产品。其实,当iPod 2001发布的时候,也有人曾嘲笑iPod是“idiots price our devices”的首字母缩写,创新之路是孤独的,走自己的路,让他人说去吧。追求自己的理想意味着忽略他人的警示乃至嘲笑,布兰森当时设立维珍大西洋航空等品牌时,很多人都劝阻其不要进行,其中不乏行业分析人员、管理大师及咨询顾问等专业人士,但他依然敢于追寻自己的梦想。对自己所做的事情坚定信念,心中充满热情,并且具备直面失败的勇气,我想,这才是创新的前提条件。
实践、直觉与坚持
创新往往来自于直觉的判断,按部就班的执行几乎不能够出现什么创新的理念;创新的直觉与长期的实践却是紧密联系的,没有实践的想法往往是空想,实践是创新思维的奠基石;创新还意味着坚持,创新之路是漫长的,创新过程是周而复始的,在创新的路上,如果缺少了坚持,不是出现创新的夭折,就是在历史的长河中灵光一闪后灰飞烟灭。
乔布斯认为,产品来源于创新,而创新则是通过观察、实践产生的。乔布斯的产品设计哲学并不是从小组讨论或市场研究中得出的,甚至他从来不会去聘请市场调查公司为他们做市场研究。用他同事的话来说,乔布斯的模式主要依赖于坚持、耐心、信念和直觉。他清楚任何产品应该回归到顾客的生活习惯上来,而不是改变顾客的生活习惯。之所以他具有这种对消费趋势的直觉,与他深入地参与到硬件和软件的设计实践当中有着紧密的联系。其实,要生产一款经典的产品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一款轰动全球的颠覆性产品的问世更是难上加难,对技术、价格、创新以及需求缺一不可。实际上,苹果每一款产品的面世都经历了相当长的时间,这里有团队成员坚持不懈的努力,也有乔布斯基于他对产品直觉判断而一次次“无情”的否认,直到经典终于呈现给世人。哈佛商学院教授大卫·约夫曾这样评价,真正的技术创新有先见之明,能够提前了解他人尚未意识到的需求,还可以重新定义一个产品门类。其实,其中很大一部分就是来自乔布斯长期实践中所产生的直觉。
无独有偶,另外一家经营了百年的创新型公司3M,他的CEO巴克利也是一个创新奇才。从全球最具创新精神公司排行榜中排名第一直线下滑到第七后,巴克利以他敏锐的直觉找到了这个下滑的原因,他的前任CEO过分关注效率而制定的严格规范和程序使得创新活动遭到了束缚。每天的工作时间通常接近14个小时,从不假手秘书回复任何人的邮件,其同事往往会在给CEO发邮件之后15分钟之内收到回复。即便是给华尔街分析师们演讲时用的电子演示文档,他也几乎自己完成。用他的话说,从他的大脑到键盘再到屏幕是一个充满创意的过程,很难将这个过程交给别人。从这两位创新人物当中我们不难发现,他们都在自己实践中去尝试和创造着用户体验,而正是这样的实践与坚持,铸就了他们对创新的直觉。
创新不是来源于书本,而是来自于长时间的行知合一。这点在剑桥大学教授比尔·柯里兰那里也得到了证实。不少中国学生刚到剑桥后,在学习上只是一味的接受,虽然很勤奋但是不爱思考,不喜欢提出问题。其实,真正的创新很少是从课本、课堂上学习得来,更多的是在交流的实践中获得,只有这样才能出现创新的火花。创新在哪里都是一样,学校与企业,均来自长期不懈的实践、直觉与坚持。
环境氛围与制度
良好的环境是企业实现创新发展的催化剂,其实,从国家到企业,环境对于创新来说一直扮演着一个重要的角色。《创业的国度:以色列经济奇迹的启示》剖析了以色列的创新环境,让这个仅有710万人口、笼罩着战争阴影、没有自然资源的国家产生了大量的创新型公司,远超加拿大、日本、中国、印度、英国等大国。人们常说乔布斯的精英主义,其实这也是他在为公司创造出另一种环境—创新环境。从苹果公司诞生的第一天起,乔布斯就要求员工追求创新。在他看来,要制造与众不同的产品,首先要有与众不同的团队,不惜重金聘请人才,甚至亲自参与招聘工作,寻找那些他认为对于苹果各个职位最优秀适合的人选。其实,之所以乔布斯如此苛刻,因为他知道只有这样才能营造创新型人才成长的环境。苹果公司强调的是工程师主导的文化,强调激情与开放。而且,这些优秀人才来到苹果后,会被充分给予发挥自己创造力的自由。乔布斯虽然对苹果的诸多业务亲力亲为,但是他喜欢用争论和辩论的方式,在团体工作的氛围中开拓创造性思维。
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索尼建立了一种创新文化,不仅鼓励研发创新,而且宽待失败,这种文化极大的促进了随身听、光盘、迷你光盘以及游戏机这些产品的出现。然而,由于其制度建设没有跟上,暴露出许多缺点,首先是不计成本的大量投入,其次是很多研发人员长时间的关注个人感兴趣的领域,另外,组织结构调整后新上任的领导随意否决了正在研发中的创新。这些都给索尼公司带去了较为沉重的损失。3M的CEO巴克利上任后,强化了3M公司一系列若干大力扶持创新的传统制度,奖励科技发明,允许失败尝试,倡导员工用15%时间从事独立研发并提供资助基金。在3M公司内部,员工之间形成了一个连锁网络:科学家、工程师和市场营销人员等自由地交换观念和创意,这些表面上看听起来十分无序,但是运行卓有成效的制度给创新提供了广阔的土壤。巴克利曾说,3M不是一个机构,而是一个生命体,一个鲜活的东西。3M公司数十年来一脉相承的创新体系有关—那种开放的、松散的和灵活组合的创新网络,确实更有利于创新的孕育诞生。
当前的宏观经济环境下,不少企业都提出了“学习创新,成功转型”。仿佛只要是经常提倡学习创新,就能解决企业转型升级和面临的问题。管理大师明茨伯格说过:“实际上,公司的成功,无非源自一位能力出众的领导者,他知道怎么去学习,他自身的精力和热情,能够吸引来出色的员工并鼓舞他们。”笔者想说的是,创新不是浮在表面的事情,与其说学习创新,不如说学习如何激活企业对创新的信念、热情与勇气,如何将这些要素贯彻到企业日常的实践当中,坚持不懈的执行。最后,创建一个有利于创新的环境氛围与制度也是一个不得不去思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