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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构标准,一项更具战略的企业管理思维

  作者: 来源: 日期:2010-08-25  
  

    企业经营中,最大的挑战莫过于如何让一项新技术或新产品得到市场的认可,从而建立起牢固的品牌忠诚度和极高的市场占有率。而新事物,往往是最难得到社会广泛认可的,特别是一项与传统市场相背的技术革新。

    卓越企业要将商业设想不断付诸实施,获得持续领先优势,不仅需要巩固现有市场,更要颠覆市场,塑造对己有利的竞争对手,构建新的竞争格局。信产部正式颁布TD-SCDMA的行业标准,最大的意义在于给了TD-SCDMA商业化进程的展开一个明确的指导,一方面证实了使用TD-SCDMA技术组建独立的3G网络的可行性,另一方面也通过标准的统一为TD-SCDMA厂商的大规模产业化提供了坚实基础。中国移动通过推动政府建立行业标准,不断拉开与中国联通、中国移动小灵通等移动电信运营商的距离,3G标准的出台,毫无疑问最大的受益者还是中国移动。正所谓“三流企业做产品,二流企业做品牌,一流企业做标准”。这样的例子在各个行业都能找到,诸如彩电行业、影碟机行业、汽车行业、建筑行业等,都有这样的领先企业,通过将本企业的技术推动为全行业乃至全社会的标准,获得先发优势和权威地位,从而轻松占领新市场,建立真正根基坚实的品牌资产。

    皇明太阳能热水器的董事长黄鸣,不遗余力地呼吁社会重视太阳能等绿色资源,起草并积极推动全国人大颁布《可再生能源法》,为企业和黄鸣本人获得了赞誉,也使皇明成为太阳能热水器行业绝对的霸主。除了基本的社会责任之外,无庸置疑,皇明集团和黄鸣所有的努力,最后都归结为高瞻远虑的企业战略思维。通过建构“行业标准”,乃至“法律法规”,商业企业可以很快得到全社会和政府的认可,特别是在中国开展经营活动,这种认可是任何商业推广的结果所不能比攀的。取得这种认可,企业所有的品牌推广才有了公信的基础和落地的可能,企业的新产品也有了最强大的技术支撑。

    那么,通过建构标准来实现企业经营目标,是否需要庞大的资源与巨大的投入作为保障呢?答案往往不是这样的。事实上,企业通过建构标准来获得竞争优势,与动辄几千万甚至几个亿的市场推广来讲,是更为经济且有效的。我曾经帮助多家不同类型的企业,采取制订标准或修订标准的形式与对口的行业协会成功合作,所发生的费用多的也就50万元,少的仅为5万元。因为行业协会等政府主管部门本身的工作职责之一,就是建立和完善各项标准,作为一个企业,能够提出建议并协助主管部门开展有利于行业规范与发展的工作,本身是受到肯定和欢迎的;如果企业再拿出部分资金作为研究经费提供给这些主管部门,一般是可以视实际贡献,成为相应的行业标准、政策法规“参编单位、起草单位”,甚至直接进入推荐目录。但并非有钱就能办事,要想成功实施这一商业行为,需要满足三个先决条件:新产品能满足特定人群的需求、新产品有足够的技术支撑、新产品符合国家大政方针与社会发展趋势。

    锁定一个技术,建构一套标准,塑造一个品牌,拥有一个市场。

    商业实践:新国标力促电热水器行业驶入快车道

    持续争论了4年之久的电热水器新国家标准,最终由国家标准化委员会正式颁布,取代了我国此前采纳的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标准。从2007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标准中,对电热水器的安全标准、性能标准及厂商的安装规范进行了约束;同时还特别要求厂商在销售电热水器的过程中必须明示意:在热水器使用中,一旦发生器具以外的接地系统异常情况,应能确保使用者的安全。如果产品不具备此功能,厂商应做出声明。

    新国标的实施,可能为电热水器厂家近年来销售情况不敌燃气热水器窘境画上句号。因为在此新国标2007年7月1日被强制性实施后,消费者使用电热水器过程中再发生用电安全事故,责任将非常明确地落在电热水器厂家身上。

    新标准的出台,势必将行业内的参与厂商们客观划分为:“已能达标的标准倡导者”、“未来能自行完成技术研发以达标者”和“不具备该技术研发实力者”三类,去面对各自未来不同的商业机会。

    在已趋白热化的市场竞争中,作为标准倡导者的海尔、帅康等实力派厂商,除了能在电热水器市场话语权的争夺中处于明显的优势地位外,还在此标准正式实施前,将此技术作为品牌的重要卖点,抢先占有一个拉升销量的难得机会。而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发布的《2004-2006年中国城市燃气具产品消费需求调研报告》显示,目前城市居民家庭热水器拥有率不过72.3%,尚未达到饱和状态——我国城市热水器市场的空间仍然十分巨大。

    不过,对于自主技术难以通过安全要求验证的部分中小型热水器厂商而言,新国标的确为他们提出了一道严峻的市场课题。中国家电协会副秘书长徐东生认为,这类企业也不必忐忑不安,完全可以通过引进其他厂商的专利技术,避免遭遇产品被禁售的“厄运”。

    这也正是前两类厂商能够把握的另一个商机——即以技术转让及专利使用的方式,从竞争对手处收取不菲的专利费。海尔、帅康等部分拥有可达标“防电墙”专利技术的企业,都有开展技术专利授权的合作项目。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家电技术委员会秘书长马德军提示各厂商,虽然我国由企业参与制定标准还刚刚起步,但已经被列为国家推进标准化改革进程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因此对于长久沉沦于价格战之中的厂商来说,应积极考虑如何运用产业政策建立企业创新机制,成为游戏规则的制定者,赚取更多专利费,从而成为竞争中最大的赢家。

    类似其他行业的例子还有很多,深圳燕加隆企业“一拍即合”的专利许可开展得如火如荼,即是最好的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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