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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总监的有所不为

  作者: 来源: 日期:2008-04-17  

 

    古语云: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说到领导和管理亦是如此,比如背负营销重任的营销总监,其中多数人很清楚“有所为”,但对“有所不为”却未必很深刻领会,那么哪些方面需要“有所不为”呢?

    A. 损公利益之事坚决有所不为。

    营销总监既然选择了一家公司效劳,凡事就得忠诚于公司、忠诚于老板,这不仅是岗位要求、职业素质,更是职业道德,因此做事之前首先要想到公司的利益,一切以公司利益为出发点,设身处地的为公司利益着想。凡损公肥私、假公济私、损公不肥私等事一律不能做。当然有损客户利益、员工利益、社会利益的事也不能做,这都是最起码的要求。或许有营销总监说我高调,说老板先不仁我后不义,是老板损害了我的利益我才损害公司利益。其实凡是建立职业经理人体系的品牌企业,其大多数老板还是比较仁义的,也有少数老板的确不怎样,对不仁义的老板我们应想法阻止他的利益侵害,比如通过合同约束、法律诉讼等。当然预防办法也有,一是入职前全面充分调查企业和老板为人处事,如调查结果不好直接不加盟,二是一旦发现老板很差就立即辞职免受其害。现在社会比较开明,是非自有公断,如果营销总监被企业侵害利益,相信没有人说营销总监不道德。一个称职的营销总监总会把自己溶于企业当中,自己就是企业,企业利益就是自己的利益,自然站在企业利益至上的立场上来处理问题。

    B. 争功推过之事必须有所不为。

    经常听人说营销下属业绩做的好与坏,直接代表了营销总监,如果下属做得好,是营销总监能力突出领导有方,反之下属业绩不好,则是营销总监能力一般领导无法。这就跟老师教学生一个道理,从学生的考试成绩就能看出老师的教学水平。很少有人说,营销总监很优秀就是下属不才,因为有什么样的营销总监就有什么样的下属(当然营销总监必须有用人自主权,否则此条无从谈起),如果下属不才营销总监也好不到哪里去,营销总监和下属无法割裂开来,尤其老板或外人没必要说清谁的成绩谁的过错,在他们看来营销优劣是整个营销团队的事情。可是现实中有些总监有成绩有功劳总是抢在下属前面,而过错、失败统统归罪于下属,自己定位不准、心态不正、太过虚荣,到头来在下属中权威尽失,甚而下属纷纷离职,自己也弄得灰头土脸卷铺盖走人。这是典型的幼稚病,站在高度从全局出发,营销团队中任何一员的成绩或失败,都是以营销总监为首的整个营销团队的业绩体现,成绩不用抢老板也会记到你账上,过错或失败想推也推不掉,因此聪明的营销总监总是把成绩、功劳让给下属,而把过错、过失自己独揽,这样既能凝聚人心树立权威,且能彰团队精神和负责态度。

    C. 拉帮结派之事绝对有所不为。

    有些营销总监成事不足败事有余,营销总监职责本是立足营销管理,他却搞个人崇拜、勾心斗角、派系斗争,这些总监总是带着有色眼镜看问题,把人分成三六九等,顺我者昌逆我者亡,顺我者千方百计利益照顾,甚至违规做事都迁就。凡逆我者、不捧我者,划入死牢,事事发难,甚而开除。整个营销团队弄得乌烟瘴气,一片白色恐怖,营销下属无心做市场,一心考虑该怎么给营销总监拍马屁,因为做错了事不要紧,跟错了人才麻烦。其实营销总监是营销团队的首脑,首先应该团结下属、争取下属、教育下属、感化下属,凡事公正、公开、公平,对下属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服之以德,力争团结所有人员,团结才有力量,有力量才能完成销售目标。派系和小团体主义只能得一时之意,最终害了公司、害了营销总监,也害了营销下属。对营销总监来说,下属、同僚只有团队合作,没有派系之分,只有合作才能共赢,派系斗争则是多败俱伤。因此营销总监要成就事业,首先要心胸博大,有容人之量,团结争取凝聚所有团队成员,切不可搞拉帮结派之事。

    D.越位错位之事务必有所不为。

    营销总监首先要对自己的角色正确定位,不越俎代庖做下属之事,不冒然犯上做老板之事。正确领会工作职责和岗位要求,知道哪些工作该做,哪些工作不该做,工作范围之内的事一定做好,工作范围之外的事谨慎对待不乱插手。超越职权的事请求老板支持或授权,授权下属的事,要跟直接受权人沟通,不要越过下属找下属的下属,分好层级关系,明确各方责任,即使到市场正常检查也要跟直接下属有所交代。当然营销总监对市场或属下员工的督导、暗访、抽查、纪检可以不受本条约束。

    D. 妨害隐私之事一定有所不为。

    营销总监的职责是抓营销管理,营销工作之外的事应酌情去做,当做则做不当做就不要做,象对老板、下属等的隐私更是绝对不要干涉,比如生活、家庭、婚姻、经历、出身、作风、缺陷等方面的隐私,就是知道一些隐私也要收口如瓶滴水不漏。更不能把隐私作为把柄要挟老板或威胁下属,如这样做损人害己得不偿失。营销总监要光明正大,带头弘扬正气,不乱讲话,不传谣言,杜绝谣言,保护个人隐私。

    E. 言行不一之事肯定有所不为。

    言行一致,讲的是营销总监要说到做到,不放空炮,还要说做相符,说一做一,说二做二,不能说一做二,也不能说二做一。不说没把握的事,说了的事想办法一定做到。这里有点营销总监必须牢记,对老板、对客户、对下属不要轻易许诺,轻易许诺又无法兑现承诺就会失言于人,丧失营销总监的诚信。现实工作中,一些营销总监为了讨老板欢心或表决心轻易许诺,为了对客户或下属显示权威轻易许诺,为了引诱客户或下属完成某一目标轻易许诺,这种许诺在未到兑现期时十分有效,到期无法兑现马上呈现负面效应,许诺成了骗人的谎言。轻易许诺是典型的言行不一,因此营销总监切忌轻易许诺。还有一点口出狂言也是大忌,狂言不是决心和目标,往往是不切实际的大话谎话,肯定无法实现,实则言行不一之病。言行不一对营销总监来说有百害无一利,因此营销总监在企业内部营销管理中应言行一致。

    F. 急功近利之事笃定有所不为。

    急功近利是不少营销总监的通病,尤其是新入职的营销总监这点尤为明显,为什么急功近利呢?一则来自老板目标的压力,二则来自对自己能力的检验,三则来自竞争对手的挤压。凡事欲速则不达,要实现营销目标也要一个相应过程,盲目求快只能加速企业的不良发展,这如拔苗助长一样,当时看来幼苗确实很快长高了,但不几天幼苗就很快死掉了。因此营销总监一定有个正常的心态,在营销管理中不急不躁有条不紊,按既定的科学计划来完成营销目标。如果老板盲目要求快速达标,营销总监则应有理有据的向老板说明急功近利的危害,并向老板说明实现目标的合理预期。

    G. 独裁专断之事统统有所不为。

    独裁专断有人说这是管理风格,但绝对不是科学的现代的实用的管理风格,也不是我们提倡的管理风格。独裁专断的营销总监多数心胸狭小,脾气暴躁,不苟言笑,做事霸道偏激,对事对人往往有成见有偏见,不调查不倾听不接纳不尊重他人意见或建议,追求个人权威至上,独裁专断的营销总监容易致使团队关系紧张、营销决策不科学不合理、阴奉阳违互不信任、营销团队缺乏活力战斗力。再说独裁专断也不符合民主集中制和人性化管理的原则。所以奉劝营销总监在平时工作中,还是不要独裁专断的好。

    H. 抱怨牢骚之事全部有所不为。

    抱怨牢骚是一种消极的态度,是在为做不好事或完不成工作找借口,是为了逃避惩罚或推卸责任。抱怨牢骚于事无补,反而使自己形象受损。因此明智的人从不抱怨牢骚,遇到麻烦或问题总是积极想办法,他们坚信方法总比问题多,实际上正是这种积极的态度,使他们真正地解决了麻烦和问题。实际工作中营销总监确实承受了来自方方面面很大的压力,但是压力再大也不能抱怨牢骚,抱怨牢骚无济于事,只能加剧内心的挫折感。如在老板面前抱怨牢骚,老板会认为营销总监没有能力缺乏自信;如在同级别同事间抱怨牢骚,同事会认为营销总监不胜任岗位不稳重不成熟;如在下属面前抱怨牢骚,营销总监会威信尽失,对下属也是一个负面示范,同时使下属失去信心,也为下属无法胜任工作找到借口。营销总监营销管理的过程,就是不断迎接挑战、不断解决问题、不断克服困难的过程,因此不抱怨牢骚,以积极的态度,用专业的素养,以敬业的精神出色的完成工作,才是营销总监的正确选择!

    I. 情绪工作之事决心有所不为。

    情绪工作,在这里是指把个人情绪带入工作状态。情绪属于情商的管理范畴,也就是自己的喜怒哀乐伤等,大部分研究表明情商在管理中起重要作用,其所占比例远远高高于智商和逆商,因此能否在工作中控制自己的情绪显得尤为重要。试想一个营销总监,自己高兴时看什么事都对都顺眼,自己不高兴时原本对的也说不对,对属下动不动大发雷霆,弄得下属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长此以往逼得下属做事总看营销总监的脸色行事,如此工作如何进行?目标如何完成?因此营销总监一定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千万不能带着情绪去工作。我们相信完全将情绪至于工作之外,这需要很高的修养,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但是情绪管理是称职的营销总监的必修课。

    J. 不尊他人之事全都有所不为。

    盛气凌人,高高在上,妄自尊大,也是一部分营销总监的真实写照。这些营销总监恰恰忘了做人基本的一条:尊重别人。营销总监永远记住你的权利是老板和你的团队给你的,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如果过于嚣张不尊重他人,超过极限,老板同样会把你撤职!再说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毕竟人心莫测,营销总监如果不尊他人,势必招致外人的忌恨或陷害,到处树敌,限自己于不利之地!聪明的营销总监要有谦卑的心态,尊重老板、同事、下属,尊重任何人,与人为善,踏实做事,尽量低调切忌张扬。

    K. 有失公平之事一概有所不为。

    公平在团队管理中很重要,尤其涉及个人权利时更为重要。公平管理是对营销总监的基本要求,这就要求营销总监在平时管理中,对待团队中任何人都一视同仁,没有偏私厚薄,凡事公开公正公平,接受监督与投诉。还有相当重要的一点,就是营销总监不要直接参与下属利益的分割,否则下属将无所适从,使得团队公平失去意义。营销总监可以帮助下属完成任务,但不可以从下属手中分得利益。如果下属执意给与营销总监利益,营销总监也要完全回避,否则有变相受贿之嫌。实际上不管何种情况只要营销总监从下属获得利益,整个营销团队管理中就很可能失去公平。因此营销总监要始终坚持公平的底线,正确处理营销团队管理中一切事务。

    总之,“有所为”未必能取得立竿见影的成绩,但“有所不为”而为之可能带来立竿见影的损失或失败!所以对“有所不为”之事,营销总监当牢记在心且不可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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