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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为何命短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5-11-11

 

    公司法人之所以短命,是因为组成有限公司法人这个共同体的自然人谁都克服不了人性的贪婪。而百年老店长寿的原因是因为企业的参与者们能更好地平衡人性的贪婪与公司法人的利益关系

    文/黄铁鹰

    现在的企业大都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说白了,就是股东亏钱有限的公司。比方:你注册一间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元。在日后经营中,你的公司(注意:不是你个人)向银行借了2亿元(没有担保),可是由于经营不善,全亏了。你自己亏多少钱?只2元钱;你公司亏多少钱?亏2亿零2元;更关键的是,借的那2亿不用还,因为公司破产了。所以说:股份有限公司就是股东亏钱有限,但,公司可以亏钱无限,前提是:如果你能借到钱。

    股份有限公司,要是经营好,就可变成股东赚钱无限公司。因为,即使你死了,你的公司可以不死;你儿子可以继承你的股份;你儿子死了,你孙子还可以继承……于是,你的股份公司变成赚钱的永动机,不断地给你家族带了滚滚的财源。于是,你的子孙也可像杜邦、洛克菲勒家族的子孙活得那样潇洒了。

    再能活的人,也不能不死,因为人是自然人。可是,经营好的有限公司,就能永远不死,因为有限公司是法人,法人就是不死的“人”。自然人为什么创造了公司法人?不仅因为它能帮自然人赖账,还因为公司法人能长生不老,永续经营这个特性。

    法人比自然人寿命短

    可是,怪了!人们创造的能永远活下去的有限公司,好像很不争气。《财富》杂志500强的企业——有限公司最优秀的一族,平均寿命只有40-50年;1970年的500强企业,到1983年竟有三分之一消失了,而且,它们的寿命竟短到只有13年;在欧洲——这个世界现代商业发源地,有限公司的平均寿命只有12.5年。

    平均寿命70多岁的自然人,创造这些法人的初衷是希望他们不受自然人生命极限的限制,能永续经营,越赚越多,越做越大,越活也长。可是,这些在理论上,能永远活下去的公司法人,在现实中却远远活不过有生命极限的自然人。为什么有限公司的命运,竟与人类创立他们的初衷大相径庭?

    很多组织行为学家,对这个现象做了大量的研究,其中一个有代表性的观点是:有限公司像自然人一样,要经过婴儿、儿童、青少年等诸阶段,每个阶段公司都需要不同的领导人,不同的组织结构,不同经营方式。比如,创办初期,公司更需要具有企业家冒险精神的领导人和家族式的管理;发展起来以后,就需要职业经理人,完善的公司制度和专业化的经营管理……由于很多企业在发展的不同阶段,不能及时调整领导方法,采取合适的组织结构、管理方式和新的经营战略,因此大多数企业就只能昙花一现,很快被淘汰出局。

    可是,当我在生意场上滚过十几年之后,再来看这个问题,感到这些学者们的解释有些不解渴。比如说,为什么适应能力再差的自然人,如果不出天灾人祸的话,好歹也能活到六、七十岁?而公司法人一旦适应能力差,就得死?还有,为什么公司法人群体里,有那么大比例的“人”不能适应环境的变化?

    你我都是杀“人”凶手

    我的答案是:公司法人之所以短命,是因为组成有限公司法人这个共同体的自然人——股东、管理者、员工、消费者以及相关人士,谁都克服不了人性的贪婪,因此,他们共同杀死了他们亲手创造的、在理论上能永远活下去的公司法人!

    让我先从公司的股东说起。公司股东是谁?就是千千万万的股民,就是你我他!哪个炒股的人,不想今天买股票,明天就涨一倍?可是做过公司的人都知道,做生意赚钱,比养孩子还难!养孩子还要十月怀胎呢,你怎么可能今天投资,明天就赚钱?可是这些贪婪的股东听不进这个道理,他们雇佣的基金经理和股票分析员,看到你公司的业绩不好,就开始骂娘了。我至今清楚地记得:那些在年初曾表扬我们为公司长远目标着想的股票分析员们,到年底看到我们利润下降时,会毫无情面地在他们的分析报告中写到:“该公司管理不善。建议:不要增持股票。”股东们一扔股票,公司再融资就困难了;公司法人断了血,能不死吗?

    有人可能说:“你公司就一点自我造血功能也没有吗?”有,当然有,但有时会遇到造血不够。你如果做过生意,就知道做生意像下围棋一样,差一口气都不行。

    再说公司的管理层。管理层也是人呀,是人,谁不想多赚钱,快赚钱?所以,管理层跟股东一样贪婪。公司董事会往往根据业绩表现,对管理层论功行赏。我相信绝大多数公司的管理层会千方百计把当年的利润合法做大。尽管,这会对公司的长远利益有所损害。

    有人可能说:“你们这样做,那些审计师能同意吗?”

    嘿!你快别提那些专业人士了,他们也是人!他们受雇于公司,能不倾向公司管理层的意见吗?否则,明年就不用他!如果你是注册会计师,你就会明白会计实在不是一门严格的科学。同样一个公司,同一年的业绩,可以算出多种结果,而且都不违反会记原则!因此,在灰色的地带里,审计师们都会认可管理层的短期行为的利润报告。当大多数公司只看今天,不想明天的时候,公司的平均寿命就变短了。

    让我们再看看公司的广大员工。在中国现代的语境中,一谈到广大员工,就得说好话——“主人翁“,“无私奉献”等等。可是,从任何严肃的科学研究中都得不出广大员工的道德觉悟和无私奉献精神会比公司的股东、管理层和专业人士们高的结论。他们也是人,是人,就免不了贪婪。不信,你去给广大员工降降工资和奖金。你马上就会知道什么是工资铁律——工资只能升,不能降;降了,生产率就下降。

    可是公司法人也是“人”呀,是人只有随着环境变化才能生存。冷了,就要穿衣服;胖了,就要节食。否则,就要生病。可是,当公司的主要生产要素——人的待遇不能变时,公司离关门也就不远了。最近,经常从报道中看到美国和澳洲的劳动密集型工厂被中国竞争对手挤得倒闭了的消息,那些工人说着同样的话:“我们干了30年,现在没工作了!政府要保护我们。”可是,他们其中没有一个人说:为了救活公司,保住职位,我们宁愿把工资下降一半,取消每年的年假。

    法人不会闹事,自然人会闹事

    让我再说说公司的上帝——消费者。按理说,消费者是花自己的血汗钱买公司的产品和服务,吹毛求疵是应该的。可是,人类有一种对公司天然的敌意,其实是嫉妒:谁让你们实现了我实现不了的发财梦?不仅如此,还故意刺激我们这些梦想破灭的人,到处吹嘘你们公司有多大,赚了多少钱。于是,消费者们一旦抓住公司产品和服务的失误,就像发现一个大金矿那样兴奋。他们要的不是补偿,而是要从公司的过错中发财。美国历史上,吸烟导致肺癌的最大赔偿案是70亿美金。都说生命无价,可是,世界上有几个人的生命值70亿美金?这不是贪婪,是什么?

    律师比审计师好不了哪去!他们同样是人,与其说受雇于贪婪的消费者,还不如说为自己的贪婪所驱使,这就是为什么在惩罚公司的诉讼案中,那些律师们经常反客为主。

    最后是政府。政府也是由自然人组织成的法人,政府本来是依靠公司搞活经济的,但是,公司法人不能赚钱太多,否则,公仆们——自然人的士气无法维持。于是,公司法人在世界大部分国家和地区都要忍受着比自然人高的所得税率和更严格的监管。不仅如此,每当公司法人与自然人——员工、消费者等等,发生冲突时,最后吃亏的往往是法人。为什么?因为公司法人不会造反,最多关门不干了;自然人会!而政府的一个更重要的职能是保证一方平安,所以,在冲突中自然要偏袒能闹事的自然人。

    综上所述,每个自然人——公司法人的参与者——股东、管理层、审计师、员工、消费者、律师、公仆、法官都是自私的,贪婪是他们的本性之一。当这些自然人追逐自己的利益时,每个人都会把个人的利益放到公司法人的利益之前。于是,公司法人的血和肉,就被这些参与者们,你一口,我一口很快地给吃光了。因此我的答案是:只要自然人不能克服人的贪婪,公司法人就不会长寿!

    忘我——克服人性的贪婪

    有人可能说:“不对呀!有些公司就是百年老店,比如:杜邦化工,可口可乐等等。”

    对。但是,这些百年老店在整个公司法人一族中的比例微乎其微。公司法人短命的现象是社会科学的范畴,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最大不同是:社会科学是研究大多数规律的科学,因此,那些百年老店公司的反例,不能推翻大多数法人短命的结论,就好比有了雷锋一个无私的人,不能推翻人是自私的道理一样。

    自然人能不能克服贪婪?我的答案是:不能。因为,大多数自然人一旦克服了贪婪,大多数公司法人就不死了。这样一来,商业社会就会太拥挤,我们后代就没有创业的机会。正因为每一代人都不能克服人性的贪婪,我们创造的大多数企业才只能赚平均利润,而小部分企业赚超额利润;大部分企业只能活十几年,小部分企业才能成为百年老店;大部分人辛辛苦苦一辈子只赚个吃喝,小部分人才能发大财!

    然而,每一代人都被这一小撮发财的幸运者所诱惑,于是,在亲手杀掉成千上万旧法人的同时,我们又创造出成千上万的新法人。人类商业活动的香火也就这样生生不息,代代相传!

    把企业短命归结于人性贪婪的结论的确有些悲观,但,我不否认那些百年老店的优秀实践。他们顽强地度过了跨世纪的各种政治经济灾难,有的至今仍朝气蓬勃。因此,在讲授大多数公司法人短命原因的同时,还有必要探讨那些百年老店企业长寿的原因是什么?

    然而,对着这个问题,我必须承认不像探讨企业为什么短命那样有把握,这像医生可以确诊一个人死亡的原因,而不能确定一个人长寿的道理一样。因此,我只能假设,长寿企业长寿的其中一个原因是:企业的参与者们能更好地平衡人性的贪婪与公司法人的利益关系。说白了,就是自然人能最大限度地克服人性的贪婪。

    有人可能说:“大千商业世界,哪个人不是为了多赚钱,在这儿绞尽脑汁,你争我夺吗?敢情你出的招儿,是让人们少赚钱,那还当商人干什么?”

    对!商场同人生一样:越想要的,越得不到;而没要的,却往往不期而遇。不信,请仔细研究那些百年老店的企业历史:在关键时刻,能力挽狂澜,孤注一掷打造这些公司的都是一些与众不同的商人。他们的一个共性是:忘我——他们没有把赚钱放在第一位,而是把事情做好放在第一位,他们着迷了,忘记了自己的人性!要把事情做好,就要牺牲自己的利益,保住做事的舞台——企业这个法人;要想把事情做好,就要发挥集体的力量——善待员工;要想把事情做好,就要有诚信——对顾客以诚相待;要想把事情做好,就要持之以恒,坚韧不拔——忍别人不能忍的痛苦;要想把事情做好,就要抵御短期的诱惑——注重长远战略……

    其实,真正做过企业的人都知道,这些把事情做好的条件,每一条都是钱,一到关键时刻,就给你出道选择题:要钱?还是要把事情做好?因此,不能忘我的商人,就成了大多数——选择了钱,他们的企业就短命名了。那些少部分忘我的商人——忘记了人性的贪婪(至少是暂时的),选择把事情做好,他们的企业就长寿了。随之而来的,则是他们没有想到的,让世人羡慕的大把金钱!正所谓:无心插柳柳成荫。

    不信?请你去问问比尔-盖茨,他创办微软时,想没想到成为世界首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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