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规划保留国有粮食购销企业

来源:    作者:    时间: 2015-09-14

  为确保农民余粮收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全省地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善售粮农民综合服务设施工作日前正式启动。

  此项工作计划利用两年时间,全面完成全省地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售粮农民综合服务设施的改善工作。利用原有的设施或办公室进行维修改造;若原有设施已无维修改造价值或经维修改造仍达不到要求的,可通过翻建改善。今年9月底前以县(市)为单位完成1个改善售粮农民综合服务设施示范库建设工作。2016年年末前全省地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全面完成售粮农民综合服务设施改善工作。

  改善标准:

  1、规划保留20万吨以上的地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售粮农民综合服务设施建筑面积要达到260平方米左右,其中农民休息室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

  2、规划保留的收纳库及整合的分库点,售粮农民综合服务设施建筑面积达到190平方米左右,其中农民休息室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农民休息室和检验化验室、资金结算室、检斤室等要一壁相连,间墙1米以上用玻璃隔断(化验室的玻璃隔断要单向透明,做到农民可看到化验室里面的操作过程,化验室里看不到休息室的农民),以增加收购环节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