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饲草饲料生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出台

来源:    作者:    时间: 2013-10-28

  从榆林市畜牧兽医局了解到,到2017年,全市人工饲草基地种植规模将达到1000万亩,并通过牧草补播、围栏封育等措施改良天然退化草原,建立改良草地1000万亩。使每羊单位达到基本草堆1亩。

  利用5年时间建设草场2000万亩

  据市畜牧局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我市饲草料生产体系基础设施滞后,生产规模小,加工能力弱,组织化和产业化发展水平低,技术服务跟不上,随着蓄禽养殖规模的不断扩张,饲草料缺口呈明显加大趋势,严重影响着全市畜牧业持续稳定发展。因此,我市制定了《榆林市饲草饲料生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方案规定,我市将利用5年时间,建立适应畜牧产业发展需要的饲草饲料生产体系,着力提高饲草饲料供应能力,建设草场2000万亩。

  重点支持龙头企业进行技术改造

  按照“扶优、扶大、扶强”原则,采取改造、内联、外引方式,培育扶持建设起点高、规模大、带动能力强,产能2万吨以上饲料加工企业4户,产能10万吨以上饲草加工企业4户,并建设产能1~10万吨饲草加工厂点30个,在北六县建成5000吨规模以上草粉加工点135处,在南六线建成3000吨规模以上草粉加工点135处,建成草产品交易市场35处、牧草种子交易市场4处,形成以龙头企业为骨干、中小型企业共同发展,专业经济组织、经济实体以及种养大户为补充的饲草料生产加工格局。

  同时,重点支持饲草料龙头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设备引进,提高企业生产、加工、收获、贮藏等机械装备水平,提升企业生产加工能力和产品档次,增加产品科技含量,打造品牌产品,进一步提高产品市场竞争能力。

  将选择部分乡村

  开展秸秆养畜示范活动

  为充分提高秸秆资源加工利用率,缓减饲料粮短缺矛盾,促进秸秆过腹还田,加快羊产业和奶肉牛养殖发展,我市在全市12县区选择一部分有条件的乡村、养殖场户,由县区畜牧技术推广部门或养殖合作社牵头组织,支持规模养羊、养牛场户,建立秸秆处理设施,购置秸秆处理机械,开展标准化秸秆养畜示范活动。到2017年,全市将重点建设秸秆养畜示范乡镇55个、示范村900个、示范户7750户、示范场360个,配备秸秆处理机械7750套,建青贮、氨化处理设施7750处,示范项目单位秸秆加工利用率达到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