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乳品存安全问题 进口商应当主动召回

来源:    作者:    时间: 2013-02-04

  本报讯 洋奶粉近期再次卷入“质量门”,今后将有更严格措施进行规范。昨天,国家质检总局公布《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办法明确,进口乳品存在安全问题,已经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进口乳品进口商应当主动召回。该办法将于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办法指出,向中国出口的生乳奶畜养殖不得使用中国及进口国家或者地区禁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以及其他对动物和人体具有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物质。国家质检总局和直属检验检疫局应当根据进出口乳品安全风险信息的级别发布风险预警通报,可以视情况发布风险预警通告,并采取有条件地限制进出口,包括加严检验、责令召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