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奥运冠军化身为“猪饲料”

来源:    作者:    时间: 2012-08-14

  随着伦敦奥林匹克圣火的熄灭,四年一度的奥运会也正式落下帷幕。虽然在赛场之外,中国的舆论对于金牌的崇拜展开了激烈的讨论,然而每个人对奥运选手获得奖牌还是那样的快乐与骄傲。然而,当奥运结束之后,笔者在此看到奥运冠军这样的词汇后,总有些不适的感觉,甚至有点反胃。并不是我对奥运的鄙夷和对奥运冠军的轻视,而是奥运冠军化身成了一件“内衣”,一种“猪饲料”。

  日前有媒体爆料,在奥运会后大放异彩的奥运冠军的名字成了商家争相抢注的对象。孙杨、叶诗文在伦敦奥运大放异彩后,被称为泳坛的“金童玉女”,以“孙杨”的名字抢注的商标也正在进行审核,“叶诗文”被抢注为内衣品牌。“林丹”商标早在1997年已被一家四川公司注册到猪饲料类别。

  在奥运会上,刘翔在举国注目的田径跑道上摔倒退赛。赛后引起了全国激烈的讨论,其中对刘翔不满的人就提到了商业利益论。奥运选手在获得奥运冠军后所产生的商业价值是不言而喻的,商家抢注商标也是为了追求商业利益。但是当奥运冠军化身为一种猪饲料后,这种消费奥运冠军的行为是否正确呢?或许在商家眼里,奥运冠军的成败褒贬都与他们没有关系,因为奥运冠军是用来消费的。

  但是“林丹”被抢注成猪饲料,不禁让人匪夷所思。“林丹”被抢注成猪饲料商标,林丹是不是同意了?那家猪饲料企业为何就抢注“林丹”呢?莫非是猪饲料企业和林丹联系在一起,是看上了“超级丹”的名号,以后猪吃了“超级饲料”,老百姓就不用担心“瘦肉精”了?还是企业想借助冠军的名号博取众人的眼球获得个知名度。或许事情并不那么简单,林丹很可能只是一种牺牲品,因为据了解,有九成抢注商标都是被转让获利的,申请注册费仅为2000元,而好的商标转让费则高达几百万。

  其实,这种商家“傍名人”的行为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比如吉林省通化市一位姓单的市民,为臭豆腐申请了一个形象的商标名称──“莫闻味”,与香港著名艺人莫文蔚名字同音。而这一申请竟获得了中国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的批准。后他申请的第二个商标“脏止依”也获得批准,这个商标名称叫与艺人章子怡的名字谐音,商品分类是清洁用品。

  企业用明星抢注商标,起码得思量是否存在内在的必然的联系,不顾一切地抢注商标并非最好的选择。奥运冠军林丹与猪饲料联系在一起,明显是一件极为尴尬之事,因为在人们的正常的思维里,林丹无论如何也不能与猪饲料联想在一起,因为猪饲料是用来喂猪的。

  “更高更快更强”,这句话放诸于奥运会冠军商标抢注大潮中非常贴切。不过,还得“更合理”才行,因为牵强附会的代言,失败案例比比皆是。这种靠傍名人的抢注商标行为,企业最终获益又多少呢?想想中国知名运动品牌乔丹的麻烦,难道不足以引起警醒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