禽兽假药制售形成严密产业链 自建防火墙防暴露

来源:    作者:    时间: 2012-06-06

  山东迅达康兽药有限公司营销总监于阿芳对本报记者表示,目前兽药市场假药很多,根源还是追求短期、个体利益,更有甚者为了规避国家政策和税收,有的兽药厂连正规手续都没有办理,“假兽药对社会危害主要体现在残留和耐药性两方面,对环境和人体健康伤害极大。”

  今年2月的一天,农历春节刚过,喜庆的气氛还未散去,扬州江都养殖户老张早晨起来去看自己养的鹅,却震惊地发现,一夜之间,5000只鹅全死了,一只都没有剩下。

  这让老张两口子欲哭无泪,他们立即想到了前一天给鹅喂的药。老张试图去要求药店和兽药厂赔偿损失,但法律取证的种种困难,远远超出了一个老农的能力范围。

  老张养鹅,是假兽药带来损失的一个极端个案。但另一方面,对于消费者而言,这也许是幸运的——如果这些鹅没死,它们身上残留的假药,下一步就流向市场、登上餐桌,进而进入人的身体。

  据《人民日报》2008年12月报道,仅仅在2008年,中国兽药市场年销售额便已超过200亿元,从业人员超过12万人,涉及1454家兽药企业,生产近2000个品种的兽药。而这些兽药,也用于家禽、牲畜从出生到屠宰场的各个环节。

  这也意味着,在禽肉产品中,兽药才是食品安全的真正源头。而公众熟知的“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等)仅仅是这上千种兽药中的一种,瘦肉精之外,每天都会有各种兽药被使用。

  尽管无法精确统计目前市场假兽药的总规模,但据《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历时两个多月的调查,以及与兽药行业专业人士在多地区走访养殖场、零售店所见,目前国内假兽药销售渠道分布之广泛细密,使用之普遍,监管之困难,现状皆令人担忧。

  假兽药进入禽畜身体,又会有什么样的危害和残留?走上餐桌的这些禽畜,进入人体后又会有什么影响?

  销售乱象:戏剧性的一幕

  盐城郊区的大南庄是远近闻名的孵化基地,每年春天,上百万只鸭苗鹅苗从这里上车,流向全国各地的养殖场。由于养殖规模巨大,这里也成为兽药比较集中的地方,小鸭小鹅用药尤其多见。

  2012年3月初,本报记者与“禽流感举报第一人”乔松举一起来到这里。乔松举本是江苏高邮的养殖户,多年来使用兽药、研究兽药,积累了很多经验,也多次与问题药厂打官司胜诉,因在兽药打假方面积累的丰富经验,曾经协助国家农业部,在全国多个地区参与兽药打假。

  在大南庄村中间的街道上有多家兽药店。本报记者与乔松举先后进入其中三家店面,并有针对性地买了总共十几种药,在付钱之后,所有的药品,药店均不开具任何发票或者收据。

  “我们不好开的,药厂卖给我们,也是什么都不开。”店老板说。

  在一个小村落,陌生人这样的购买很容易引起注意,买完药之后,本报记者和乔松举便迅速撤离。乔松举告诉本报记者,方才在药店里目测,至少有20%的药都是假的。

  根据国务院《兽药管理条例》规定,“以非兽药冒充兽药或者以他种兽药冒充此种兽药的”和“兽药所含成分的种类、名称与兽药国家标准不符合的”,皆是假药。同时规定,所标明的适应证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按照假兽药处理。”

  本报记者所调查的假药,即包含上述几种情况。对于一些药品,不仅包括“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兽药,此外,因为药品扩大宣传,有的养殖户按照夸大宣传的用药剂量去使用,有时根本起不到效果,甚至会起到反效果。

  走出药店不到10分钟,戏剧性的一幕发生了。乔松举接到一个电话。

  “乔总吗?我是***,你在盐城?”

  “是的。你怎么知道?”

  “在大南庄吧?”

  “是的。你也在?你看见我了?”乔松举惊讶地问道。

  其实打电话的人远在南京,是一个兽药经销商,与乔松举认识多年。原来,大南庄的兽药店已经打电话给他。他猜到了几分,于是立即打来电话。

  不由分说,该经销商从南京连续驱车数小时,来到大南庄。一番说情之后,提出希望乔松举归还那十几种药品。本报记者将该药品拍照取证后,乔碍于面子,将该药归还了回去。

  接下来的闲聊中,该经销商和几位店老板诉说了一些“苦衷”。

  “药确实是有问题。但是这事得靠政府管啊,他们管住药厂不就没了?再说大家都在卖,我们不卖别人也照卖,可是日子还得过啊。”一位店老板坦率承认那十几种药都是假药,然后说,“老百姓不喜欢买真的,只喜欢买‘假的’,假的便宜啊,一般人又搞不懂真假。”

  上述店老板介绍,当地兽药店从接触到的大部分药厂进货时,药厂几乎从来不给开具发票和收据,连钱都不是直接打给药厂,都是由物流代收。药店卖药给顾客,也拒绝开具收据或者发票。

  这样,一旦下游的养殖户出事,便无法从法律上证明买药的渠道,这给兽药店、兽药厂形成了“防火墙”。对假兽药生产企业来说,这道防火墙是一道重要的安全屏障。本文开头提及的老张,维权时会首先遇到这道关。

  次日,本报记者与乔松举来到盐城市区,准备继续购买一些假药留作证据。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连续去了六七家药店,均发现里面的药架一半都是空的,而且全是正规药品,找不到假药。跟店老板攀谈时,店老板非常警惕,反复问本报记者的身份。于是本报记者意识到,行动已经暴露了。

  事后,一经销商告诉本报记者,药店销售体系“圈子”其实很小,网络非常灵通,有任何消息都会相互告知,以防备“意外情况”。后来在扬州的一次暗访中,本报记者再一次体验到了这种情况。

  生产乱象:戏剧性的第二幕

  5月5日,本报记者陪同成都一家著名的医药企业工作人员,来到江苏扬州某著名动物医院门前。该动物医院曾经被江苏省农委授予“2010年江苏省放心兽药示范单位”称号。

  数日前,该公司惊讶地获知,该动物医院以及江苏许多药店正在销售他们公司生产的一种药品,但该公司其实只拿到了农业部的药品批文,根本没有进行任何生产,更没有过任何销售。5月2日,一位业内人士曾专门在这里买了几瓶以留作证据。此外,他们还获知,在东北也有该药品在销售。

  这也意味着,制造假兽药的“李鬼”行动比只拿到批文的“李逵”还快,而且能进入江苏省最有名、最正规的动物医院之一进行销售。

  “从药品制造的水平和销售渠道的成熟度来判断,造假者能耐很大,肯定是兽药行业内非常资深的人士,或者相当有实力的企业。”该公司人士对本报记者分析。

  该药零售价格每瓶75元,据一位业内人士估计,其生产成本应该不超过5元,十几倍的暴利,令人咋舌。

  本报记者随即陪同制药公司人士进入上述动物医院买药。可能是因为带着眼镜,并不像养鹅场的主顾,开药的医师一边开药,一边满腹狐疑的表情反复问:“你们从哪里来啊?”“搞科研的吗?”“养殖场地址在哪?”等很多问题。勉强应对过关后,药师从电脑里调出该药的记录,打印出药方,便让去交钱。

  5分钟后,戏剧性的一幕出现了。本报记者与成都制药公司人士交款完毕,到药房领药,却忽然被告知:“我们没有这个药,从来没卖过。”

  此后,二人无奈离开,与几位其他业内人士沿路边走边说。此时,本报记者注意到有一戴墨镜男子骑着电动车,忽远忽近地跟随着。一旦觉察被注意到之后,该男子便立即掉头,沿马路逆行往回走。本报记者立即“反跟踪”,最后看到该男子拐进了前述动物医院。

  “可见他们有多警惕。”同行的一位业内人士对此笑道。

  接下来的几天,意料之中的情况发生了。就像前文曾经描述过的那样,很多药店闻风警觉。成都前来打假的企业,最终无功而返。

  造假容易监管难

  对于兽药造假,江苏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的一位工作人员向本报记者介绍,常见的造假者是地下工厂、非法窝点,比较隐蔽,难以根除。

  盐城动物卫生监督所的工作人员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提及,盐城一年对假兽药的执法行动有上百起。盐城其实是对市场监管比较严格的地区,而假药屡禁不绝的原因主要是利益驱动,假药利润巨大。有的是“纯假药”,连牌子都不冒用,什么正规的东西都没有,这种比较少。多数还是正式存在的工厂生产的不合格药品。

  实际上,上述成都制药企业对造假者实力的判断并非空穴来风。本报记者了解到,不仅仅是地下窝点在造假,很多上规模的大厂,也参与了造假,且造假方式花样繁多,举不胜举。

  如上文所述,兽药造假形式之一是夸大主治范围。此外,更严重的是冒用文号。例如冒用化学制药文号私自生产生物制药——相比于化学制药,生物制药对生产条件要求更高,批文更难获得。

  例如本报记者跟乔松举在盐城大南庄买的药品中,有一瓶“鹅瘟速治”,标识为“江西宇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功能主治”栏目称,“本品主要针对小鹅瘟、鹅副粘两种病毒性疾病有特效。” 主要成分显示为“替米考星,精制卵黄抗体”,批准文号为兽药字(2007)140422192。乔松举指出,凡含有卵黄抗体的,皆是生物制药,文号应该是“兽药生字”,而非“兽药字”。

  大型企业造假的例子,也不鲜见。本报去年便曾报道过某上市公司旗下子公司因兽药冒用文号被起诉一事。

  造假成本往往不高,这也成为企业造假乐此不疲的动力之一。在2011年的一次跟踪采访中,乔松举向本报记者介绍,当时买到某著名企业的两种兽药,他费尽周折,终于获得了农业部的官方回复,定性为假药,但举报后仍在江苏省多地有销售;乔又曾向江苏省动物卫生监督所举报,但对方并没有在全省开展检查处理,仅仅处理了他举报的个案。

  除了兽药本身,还有药物在动物体内的残留。实际上,此残留正是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的根源之一。

  药物进入家禽、牲畜体内之后,往往会有残留。因此,国家有休药期、残留检测等制度规定。实际上,对动物用药的监管环节可谓极为复杂,但现实操作中,这些制度往往形同虚设。假药、禁药在动物体内的残留,可能会造成严重的后果。

  山东迅达康兽药有限公司营销总监于阿芳对本报记者表示,目前兽药市场假药很多,根源还是追求短期、个体利益,更有甚者为了规避国家政策和税收,有的兽药厂连正规手续都没有办理。

  “假兽药对社会危害主要体现在残留和耐药性两方面,对环境和人体健康伤害极大。”于阿芳说。

  对于监管难题,于阿芳称,人力、物力、财力都是制约监管部门工作的点,另外畜牧、药监部门没有处罚权,需要联合公安、食品安全等部门联合执法,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监管工作的大力开展。

  “造假窝点还比较多,追根溯源、完全清除比较难。”江苏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告诉本报记者,很难根除,利益驱动,农业部每年都在搞打假,地下工厂不易发现。

  禽肉流通之漏

  除此之外,据本报记者了解,虽然法律规定有休药期,以及更加复杂的规定,但因为中国养殖家畜多以散户养殖,不仅在监管中无法面面俱到,在实际中,也很难保证被执行。

  以“瘦肉精”为例,对于通向人类餐桌前的禽畜检测几道关口,也很容易被漏掉。

  据本报记者调查,在中国,一头猪从养殖到出栏,再到流通和屠宰,以及终端销售,每个环节都有细致缜密的法规和操作规程,再加之各地的食品安全委员会,形成了一个复杂的监管体系。这个体系,大致可以分为“发证”和“验证”两大板块。

  南京另外一家屠宰厂负责人向本报记者介绍,猪由外地运抵屠宰厂之前,会经过高速公路省界,省界有关卡“验证”,即看看“三证一标”是否齐全;运抵屠宰厂之后,他们首先也要进行同样的“验证”。

  所谓“三证一标”,即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和牲畜W 病非疫区证明(W 病是指口蹄疫病),而标则指监控生猪生长的耳标。

  “我们自己也做一些检疫、检查,但主要是先验证,前面好几道手续了,政府检验都合格了,一般也就没啥问题。”上述屠宰场人士说。

  “三证一标”验过之后,就开始屠宰。此时,南京本地动物卫生检疫部门派驻在屠宰厂的员工便会全过程监督检验。宰杀完毕、检验合格之后,检疫员会将一道紫色的“验讫”印章打在猪肉上,同时开具一张检疫合格证明,猪肉便可以出厂了。在这个环节,南京本地动物卫生检疫部门又充当了“发证”角色。

  猪肉出厂之后,通常有三个流向:市场、食品加工厂、餐馆,三处分别由工商局、质监局、卫生局对应监管。而南京生猪宰杀相关管理规定中指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农贸市场和肉类批发交易市场查证验据工作的监督管理。”显然,作为非专业技术部门,工商局等主要工作是“验证”。

  屠宰厂的行业主管部门是商务局,动物卫生检疫部门的上级主管部门是市农委,连同工商局、卫生局、质监局等众多部门,在食品安全方面归于一个总的协调部门——南京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但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功能是综合协调、全链条协调,不具体管哪个环节。”南京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位工作人员说道。

  显然,在“发证”和“验证”两大板块中,直接接触生猪和猪肉、直接进行检测的,是“发证”部门,也就是动物卫生监督检疫机构,屠宰厂、工商局、卫生局、质监局之类“验证”机构,主要是核对证件是否齐全、肉证是否一致等,属于“外围”工作。

  这也意味着,如果“发证”部门放水,由于“验证”部门并不直接针对猪肉进行检验,那么,最终流向市场的禽肉,也无法保证其安全性。

  另据农业部办公厅对2011年上半年动物产品残留监控结果的通报(农办医[2011]63号),2011年上半年畜禽产品兽药残留总体超标率为0.05%,比上年同期持续下降,但检出且低于残留限量标准的批次较多。

  上述通报分析原因称,动物养殖不规范用药现象依然存在,违规使用卡巴氧等违禁药物问题仍有发生,动物产品质量存在安全隐患。

  农业部办公厅2012年第一期兽药筹建情况通报(农医发[2012]9号)中则称,2011年四季度抽检结果显示,兽药质量不合格主要表现在含量、鉴别等检查项目不达标。

  “导致兽药质量问题的主因突出表现在恶意造假,化药产品生产时减少原料药投料量;中药产品生产时违规改变组方;部分产品还存在伪造或套用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现象。”上述文件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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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本文开头提到的老张,在5000只鹅死亡之后已经一贫如洗,甚至最终连诉讼费用都拿不出,这桩鹅死亡事故也不了了之。弱小的养殖户,往往无力辨别真假,也无力维护自己的权益,而截至本报记者发稿,老张已去县里一个工厂打工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