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业厅安排生鲜乳质量监测工作

来源:    作者:    时间: 2012-03-02
     近日,山西省饲料和生鲜乳监管监测工作会议在太原召开。会议主要是落实全省农业工作会议和畜牧兽医专业会议精神,安排部署2012年饲料和生鲜乳监管工作,与各市签定“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状”,下达农业部2012年监测工作计划。会议明确要求,紧紧围绕全省畜牧业振兴计划,在巩固去年饲料和生鲜乳治理整顿成果的基础上,坚持主动监管与专项整治、监测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突出抓好饲料奶站的治理整顿,大力促进饲料企业的规模化生产和生鲜乳收购站的标准化建设,努力确保全省不发生重大饲料、生鲜乳质量安全事件。重点抓好五项工作:

    一是落实责任,健全制度,着力构建饲料和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按照责任到人、监管到位的工作要求,依托各级畜牧兽医部门,对全省现有的579个奶站、320辆生鲜乳运输车、264家饲料生产企业、5000家饲料经营门店重新进行摸底排查,连同新建奶站等一起登记造册。由省里统一制作“质量安全责任标识牌”,确认责任主体、监管单位、监管区域、监管责任人、明晰监管内容。并进一步要求各市抓好辖区内奶牛养殖场户、自配料使用养殖场户,监管责任到人的分解落实工作,努力做到饲料和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无缝隙、全覆盖。同时,继续与各市畜牧兽医部门签订《饲料和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状》,进一步健全完善《饲料和生鲜乳质量安全定期巡查制度》、《饲料和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包干制度》、《饲料和生鲜乳质量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等,狠抓各项制度的有效执行,维护饲料和生鲜乳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二是坚持专项整治的常态化,保持监管工作的高压态势,在全省大力开展饲料和生鲜乳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尽快启动饲料和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认真开展饲料、生鲜乳质量安全大检查,全面落实农业部关于2012年饲料和生鲜乳监测计划的工作要求,并根据情况,适当组织开展省内的自主预防监测。加大监测检验力度,扩大检测频次和抽检范围,对检查和检测结果不合格企业进行严厉查处,坚决打击非法添加或使用“问题”投入品行为。特别是对于问题严重、情节恶劣的企业和经营单位要依法坚决予以取缔和注销。

    三是尽快制定我省《饲料和生鲜乳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根据有关法律,以饲料和生鲜乳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为主线,明确规定各级畜牧部门的职责权限及报告程序、防范重点、现场处置、保障措施等各环节的工作要求,确保处置工作科学规范、及时有效。

    四是促进饲料生产企业和生鲜乳收购站规范化建设。结合贯彻国务院今年修订颁布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以换发饲料生产许可证为契机,严把饲料企业生产条件准入关,认真落实农业部关于扶持大型饲料集团、淘汰落后产能的有关政策,推进饲料企业整合兼并重组,培育大型饲料集团。认真做好奶牛良种补贴管理工作,积极争取省级财政扶持生鲜乳收购站完善监测检验设备,增强检测能力,提高奶站的建设和管理水平。

    五是加强调查研究、培训宣传、信息统计、档案管理等基础工作。按照关于明确乡镇畜牧兽医站质量安全监管职责的要求,逐步理顺省、市、县、乡饲料奶站监管体系。积极争取多方支持,增强监管能力。加大对县、乡镇两级饲料奶站监管人员和相关经营单位人员的培训、宣传力度。指导饲料、奶业行业协会工作的开展,不断夯实全省饲料和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