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2012年饲料工作要点

来源:    作者:    时间: 2012-02-24

    为了进一步做好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更好地促进全省饲料工业和畜牧业健康持续协调发展,确保饲料及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工作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畜牧兽医会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和全省畜牧兽医工作会议精神,以宣传贯彻新修订的《饲料管理条例》和加强企业规范化管理为抓手,以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及推动行业“三创”为重点,通过“抓培训、严执法、打禁药、促规范”,进一步提升饲料产业素质及其质量安全水平,为畜牧饲料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和“两个千万”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物质支撑。

    二、工作目标及任务

    1、行业发展目标:700万吨以上,同比增长2.6%以上;实现产值210亿元以上,同比增长3.9%以上。

    2、质量安全目标:饲料例行监测抽检总体合格率93%以上;饲料中“瘦肉精”、三聚氰胺等违禁品抽检合格率达到100%,杜绝发生饲料中“瘦肉精”、三聚氰胺等违禁品污染重大安全事件。

    3、监管工作目标:饲料(含动物源性)及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年度备案审查率100%;饲料生产经营环节执法检查率和法规培训面达到100%,杜绝无许可证、无批准文号非法生产现象。

    三、工作重点及措施

    1、加强行业调研,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好行业发展扶持政策。根据我省畜牧业及两个战略工程规划的要求,制定实施《黑龙江省饲料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协调落实好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政策;做好国家轮储粮优先用于饲料原料政策协调工作;帮助符合条件的饲料生产企业申办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帮助新建或改扩建大型饲料企业争取省政府重大产业结构调整项目等。通过各项政策的落实,进一步完善产业发展的政策支撑体系。

    2、加强新饲料法规宣传培训,进一步提高企业依法生产和行业监管水平。国务院新修订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规章将于今年5月1日施行。为此,我局将2011年确定为“饲料法规宣贯年”。届时将制定饲料法规宣传培训年实施方案,并组织开展好四项活动:一是组织人员编辑印发“饲料法规汇编”和新条例挂张、宣传单等,并利用网站、报纸、广播电视媒体等多种形式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广泛宣传,不留死角;二是划区分片举办多层次的培训班。对全省饲料生产经营企业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县级以上各级饲料管理人员进行饲料法规及安全知识培训。三是举办饲料法规知识竞赛活动(划分为饲料管理部门、饲料企业两个层次);四是加大饲料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力度,做到关键工种持证上岗。五是总结推广守法生产企业和执法工作先进典型,通过宣传典型和典型的示范、引导,推进饲料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3、强化饲料执法整治和质量安全监测,确保饲料产品质量安全。(1)继续广泛深入开展饲料中违禁品执法检查及清缴行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重点对企业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兽药以及非法使用三聚氰胺、“瘦肉精”、地沟油等违禁品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公开查处重大违法案件,震慑不法分子,使执法监管工作常态化。(2)组织开展非法饲料原料(包括动物源性饲料)清理整治行动。认真实施新颁布的《饲料原料目录》和新修订的《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依法严厉打击无证生产和饲料生产中滥用非饲用物质的行为。(3)继续深入开展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行动。以三聚氰胺、“瘦肉精”等违禁品为重点,认真组织实施农业部例行饲料监测任务,在确保上年度省本级监测基数2500批次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饲料监测范围及抽检频次,各级畜牧兽医部门也要积极向当地财政部门争取监测资金,切实发挥监测效能。(4)组织开展饲料经营门店检查行动。督促建立完善购销台账制度,重点清查拆包分装、“前店后厂”违法行为。(5)组织开展饲料产品标签及企业标准监督检查行动。对新的《饲料标签》标准及《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的应用进行新一轮的执法检查,确保饲料企业的产品标签、企业标准符合新标准规定。

    4、严格行业准入标准及备案审查,从源头上严把饲料行业准入关。(1)严格执行新准入标准。按照新《饲料条例》及配套规章新准入条件的要求,依法有序做好饲料持证企业的换证及新申请企业的资质条件审查工作,通过审核把关和新一轮《生产许可证》的发放,淘汰一批标准低不符合新准入条件要求的企业,切实提高饲料行业的整体素质和标准化生产水平。(2)进一步完善专家审核及会议评审制度。充实人员,完善专家库,健全完善评审程序及评审工作规范,依法坚持资质标准,从严把握行业准入尺度。(3)进一步加大对各类获证企业的年度备案审查力度。对于不按要求备案或者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要依法查处,直至吊销生产或审查合格证。利用行政审批信息平台,及时上网公布行政审批企业信息,便于各级管理部门和社会监督等。(4)切实做好全面推行《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的试点准备工作。农业部《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将于今年上半年发布施行,要求推行饲料生产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我局届时将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并针对我省中小企业各项质量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的实际,重点组织开展质量安全管理规范落实情况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重大问题及安全隐患的企业,立即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责令停产或注销生产许可资质。通过上述行动,进一步规范全省饲料生产经营秩序,完善企业质量安全制度,确保饲料产品安全。

    5、加强科技推广和企业资源整合,推进饲料产业创新发展和提档升级。坚持科学发展观,加速推进饲料工业科技进步和产业升级,提高行业标准化生产水平,建设现代饲料业。一是推进企业科学管理。积极支持企业参与ISO、HACCP质量体系、饲料产品认证等工作,推进饲料企业的标准化、规范化。二是鼓励和支持饲料行业品牌资源整合。积极引导企业联合重组,实施名牌战略,支持产业化经营,进一步提高产业集中度和竞争力,培育1-2个国家队企业集团。三是加强饲料应用技术、标准和规范推广工作。按照奶牛和生猪生产提质增效的新要求,组织专家制定、筛选和推广使用优良饲料配方,提高饲料利用率和转化率,促进节本增效;积极推广《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绿色食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无公害食品--奶牛饲养饲料使用准则》等有关国家行业标准或技术规范,切实提高饲料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6、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饲料安全监管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1)进一步落实饲料安全监管层级责任制。推行饲料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属地管理和生产经营者第一责任人原则,落实责任主体安全承诺制度,创新激励考核机制,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2)进一步健全完善饲料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主要是完善并落实好饲料执法巡检制度、饲料安全监管档案制度、饲料质量安全溯源及问题产品召回制度、饲料安全举报奖励制度等。(3)进一步加强与内外部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要建立健全协调配合、检打联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提高执法监管效能。(4)进一步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完善监管、监测手段,做好必要物资储备,形成快速检测技术支撑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保障能力。

    7、加强饲料行业统计和对企业、协会工作的指导,进一步提高行业预测预警能力及服务水平。(1)认真落实农业部《饲料统计报表制度》。按要求将各类饲料企业纳入统计范围,确定管理部门和企业的饲料统计报表人员,认真完成月报、季报、年报,同时对饲料市场和行业形势进行分析,科学把握行业发展的客观规律,及时有效指导行业和企业发展,进一步健全完善行业预警机制,切实提高饲料管理部门指导行业发展的前瞻性和科学性。(2)充分发挥各级饲料协会的纽带桥梁作用。认真指导饲料协(分)会建立健全内部工作制度和规范;指导协会、企业积极参加“饲料法规宣传培训年”活动;开展行业调研、考察、管理及技术交流活动;开展行业诚信建设和品牌创建活动;指导协会积极参与行业科技推广、技术服务,为企业办实事、办好事,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