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明年将出台食品安全“连带追究”法规

来源:    作者:    时间: 2011-12-31
    区域内某一家食品企业发生安全事故,基于合理推断,同一区域内其他采用相同制作工艺、相同原材料的经营商家也可能存在同样食品安全风险。在审慎调查后,将启动“连带追究”,限制该区域经营主体经营活动。今日,华龙网记者从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上获悉,重庆市工商局已完成《重庆市食品安全责任“连带追究”(试行)办法》初步起草,并提交市政府。进展顺利该“办法”将在明年上半年施行。

    三种形式“连带追究”

    市工商局政策法规处处长江传华介绍,就我国现行“食品安全”相关政策法规看来,多是针对食品安全个案制裁后秩序重建的内容,这也是为何食品安全事故频发原因之一。

    “顶层制度设计上存在缺陷。”江传华说,这就无法规避食品安全风险。重庆市工商局牵头起草的“办法”将有效防范食品生产、流通领域系统性风险。

    “办法”对发生食品安全问题的企业将视具体情况,按主体连带、商品同质同源性连带、区域性连带三种形式追究责任。

    例如,今年发生的“沃尔玛绿色猪肉”事件,就属于主体连带。查出一家超市销售假冒绿色猪肉,工商部门对沃尔玛所有在渝门店都连带追查并连带处罚;又例如消费者买到问题牛奶,就会对牛奶从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的各个环节连带调查,查出问题连带追责;又或是某区域内养殖户,发现家禽出现问题,该区域采用同种饲料、同种养殖方式的养殖户也将受到影响,在一定时间内禁止销售。

    想免责要提交检验报告

    “这样严厉的‘连带追究’势必会影响到部分正规经营主体的经营行为。”江传华说,目前“办法”也还在讨论修改,处罚会很严厉。但在启动“连带追究”前,各部门一定会层层把控,审慎对待每一例案件。

    一旦启动,也将尽力减少合法经营者损失。“办法”将考虑采取经营者提交检验报告方式,具有权威性的检测报告,就可区别对待免除“连带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