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酵母β葡聚糖规定之比较

来源:    作者:    时间: 2011-12-07
   2010年5月20日,卫生部发布了2010年第9号公告,批准酵母β葡聚糖作为新资源食品。
 
    2011年11月24日欧盟发布2011/762/EU号决定,批准酵母β葡聚糖作为新型食品配料上市销售。

    β葡聚糖是在微生物、蘑菇和植物中广泛存在的一种多糖,它是组成高等植物、酵母菌和真菌细胞壁的结构大分子之一。酵母β-葡聚糖是用独特的工艺开发的一种新的产品,其来源于新鲜的食品啤酒酵母。它是一种多糖,主要化学结构β-1,3 葡聚糖和β-1,6葡聚糖,其中前者具有抗肿瘤性质,而且能够极大地提高人体自然免疫力。

    大量实验表明,β-葡聚糖可促进体内IgM抗体的产生,以提高体液的免疫能力。此外,β-葡聚糖尚有清除游离基、抗辐射、溶解胆固醇,预防高脂血症及抵抗滤过性病毒、真菌、细菌等引起的感染等作用,故广泛用于医药、食品、化妆品等行业。

    现特将我国与欧盟关于β葡聚糖的质量指标和使用范围和使用量的规定加以对比(如下表所示),以供参考。

    1.质量指标的对比如表1所示
表1 质量指标对比
项目
欧盟
我国
可溶性
不溶性
总糖
≥75%
≥70%
-
β葡聚糖
≥75%
≥70%
≥70%
灰分
≤4%
≤5%
≤3%
水分
≤8%
≤8%
≤8%
蛋白质
≤3.5%
≤10%
≤3.5%
脂肪
≤10%
≤20%
≤10%
    由表1看出,我国与欧盟在β葡聚糖的质量指标方面的规定差别不大。只是欧盟将其分为了可溶性和不溶性两种类型,且欧盟有对总糖的规定,而我国仅有一种类型,无关于总糖的规定。

    2.使用范围和使用量

    我国仅规定≤250mg/d,使用范围不包括婴幼儿食品,而欧盟对其使用范围和使用量有详细规定,如表2所示。
 
表2 欧盟关于酵母β葡聚糖使用范围和使用量的规定
食品类别
使用限量
膳食补充剂(定义见2002/46/EC)
375mg(企业建议每日食用量)
特殊营养用途食品(定义见2009/39/EC),不含婴儿和较大婴儿配方食品
600mg(企业建议每日食用量)
果汁饮料
130mg/100ml
果味饮料
80mg/100ml
其他饮料
80mg/100ml(即饮)
700mg/100g(固体)
曲奇饼干
670 mg/100g
薄脆饼干
20 mg/100g
早餐谷物
670 mg/100g
全米高纤维即食早餐谷物
150mg/100g
酸奶产品、乳酪及其他乳基甜点
160mg/100g
汤及混合汤类
90mg/100g(即食)
180mg/100g(浓缩)
630mg/100g(固体)
巧克力及糖果
400mg/100g
蛋白棒及蛋白质粉
600mg/100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