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加州通过立法禁止进口和出售鱼翅

来源:    作者:    时间: 2011-10-14
     据了解,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将从明年起,完全禁止鱼翅交易活动。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长布朗7日签署一项法案,禁止在加州出售、经销和持有鱼翅。该法案规定,自明年1月1日起,加州禁止进口鱼翅,已经进入加州的鱼翅将在7月1日前全部处理。

    加州为美国境内鱼翅消费量最大的区域,在加州之前,夏威夷、华盛顿、俄勒冈等州和关岛已禁止鱼翅交易活动。

    布朗在签署法令时发表的声明说:"把鲨鱼翅切下来,再把鲨鱼抛回海里,不单残忍,而且对海洋环境有害。"

    布朗签署的禁翅法令是由华裔众议员方文忠和霍夫曼在今年2月14日提出的。方文忠引用环保组织提供的资料称,加州是除亚洲之外鱼翅需求量最大的地方,美国85%的鱼翅干货都是通过加州进口。

    法案于5月23日在加州众议院以65票比8票通过、9月6日在参议院以25票比9票获通过,10月7日成为法律。

    此项法案自提出后在加州华裔社区引起强烈反响,政界、业界和普通民众表现出两极分化的态度;法案在州议会辩论时,华裔议员分成了两派,就法案内容激烈争议,有些议员甚至认为,禁翅法案带种族意味。

    在美国市场,1磅鱼翅售价达600多美元(777多新元),而1磅鲨鱼肉不到1美元。反翅组织指出,为求鲨翅,渔民每年杀害的鲨鱼约7300万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