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肉制品实行进口报告管理

来源:    作者:    时间: 2011-02-17
     商务部网站消息,商务部日前对《实行进口报告管理的大宗农产品目录》进行调整,将猪肉及副产品、牛肉及副产品、羊肉及副产品纳入目录,自2011年4月1日起对上述品种实行进口报告管理。进口上述产品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按照《办法》履行有关进口信息报告义务。

    公告指出,进口上述产品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向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备案,并将备案登记表抄报注册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在京的中央企业抄报商务部(对外贸易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