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清理整顿非法制售皮革蛋白粉

来源:    作者:    时间: 2010-10-08
    转发农业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开展非法制售皮革蛋白粉等皮革碎料制品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10-9-29 20:00:19

     名 称: 转发农业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开展非法制售皮革蛋白粉等皮革碎料制品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文 号: 津牧办〔2010〕171号 主 题 词: 非法制售 饲料 清理整顿

     内 容 概 述

     1、加强饲用皮革蛋白粉生产和饲料原料使用管理。 2、加强对动物源性饲料企业巡查及原料、产品抽检。

     内 容 全 文

     津牧办〔2010〕171号

     转发农业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开展非法制售皮革蛋白粉等皮革碎料制品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饲料管理部门、各局属有关单位:

     近日,农业部办公厅等五部门下发了《关于开展非法制售皮革蛋白粉等皮革碎料制品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农办牧发〔2010〕38号),现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监管职责,认真贯彻《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结合我市饲料企业清缴问题乳粉工作,组织开展非法制售皮革蛋白粉等皮革碎料制品清理整顿工作,落实好文件有关要求。并对此项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饲用皮革蛋白粉生产和饲料原料使用管理。制售饲用皮革蛋白粉的企业必须经审查合格,取得《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合格证》后,方可生产。饲用皮革蛋白粉生产企业要加强产品中重金属和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自检,产品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饲料生产企业要严把原料关,严禁使用未经处理的皮革碎料、无证企业生产的皮革碎料制品和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皮革碎料制品作为饲料原料。

     二、加强对动物源性饲料企业巡查及原料、产品抽检。各区县要对辖区内所有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企业拉网式检查,不漏掉一厂一店和每一个环节。对每一家企业都要现场查看原料库、成品库、生产车间等厂区各个位置,调阅近两年来原料采购台账和检测化验记录,防止皮革碎料未经无害化处理进入饲料生产过程。检查中要建立检查工作日志,对每一家饲料企业检查过程记录在案,留档备查。要对采购原料和生产销售的产品定期进行监督抽检。

     各区县饲料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狠抓落实。我局将加强对区县监管工作的督查。请各区县将清理整顿情况于2010年10月18日前报市畜牧兽医局饲料处。联系人:郭士明、卢万强;联系电话:28303543;传真:28301388;电子邮箱:tjxmsyjsl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