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种进口转基因玉米获准用作饲料引争议

来源:    作者:    时间: 2010-08-10
    近日,媒体报道中粮集团首次进口6.1万吨转基因玉米,舆论哗然。国家发改委出面回应称,目前中国允许进口11种转基因玉米,且只允许用于饲料加工。

    此回应再次一石激起千层浪,不少人关注:国家为何要批准争议如此大的一种东西?转基因玉米用作饲料是否安全?

    中粮大量进口转基因玉米

    7月21日,中粮集团进口的6.1万吨美国玉米到达深圳蛇口,这是中粮集团14年来首次大规模进口转基因玉米,因此备受关注。

    7月30日,发改委网站刊登了回应文章,回应称,按照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的有关规定,目前我国每年发放玉米进口关税配额720万吨,其中40%为非国营贸易配额,主要分配给国内一定规模以上的饲料企业和其他加工企业;另外60%为国营贸易配额,主要分配给国营贸易企业,也就是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前些年由于国内玉米价格低,企业很少组织进口。今年国内玉米价格有所上涨,而国际市场玉米价格较低,因此出现了玉米进口的情况。

    发改委同时认为,我国是世界玉米生产和消费大国,常年产量和消费量都在1.5亿吨以上,就算720万吨配额玉米全部进来,占国内市场的比例也不超过5%,对国内市场影响有限,不会打压主产区市场价格,也不会伤害种粮农民利益。

    发改委负责人还称,前段时间部分社会游资囤积、炒作大蒜、绿豆等农产品,最近有转向炒作玉米的苗头。国家进口玉米有利于抑制国内玉米价格过快、过度上涨。

    转基因玉米安全性存疑

    其实,国人对进口玉米是否打压国内市场价格兴趣不大,转基因才是看点。目前,对转基因玉米,业内争论非常大。

    很多科研人士抱着积极乐观的态度看待转基因作物。

    专业学术打假人士方舟子是国内少数高调支持转基因玉米的知名人士之一,他多次参与论战,公开著文表示,转基因玉米更有利于身体健康。

    华南农业大学一位不愿透漏姓名的动科专家对南方农村报记者表示,理论上看,转基因玉米用作饲料对动物并无伤害。他解释,对于作物来讲,转基因的研究初衷肯定是为了解决某些问题,转什么基因都是为了作物好,例如可以增强抗病力,增加油脂含量,增加蛋白含量。若要再细化到基因水平上,用什么方法转,转什么基因,转移时用到的启动子和表达机制是什么,转基因之后形成的DNA片段,合成的氨基酸序列会不会对人体或者动物有害,都会由一个专门的安全理事会先经过一道道程序的审核,再向市场推广。他认为,进出口检疫部门肯定是做过大量的实验,证明这些转基因作物是无害的,才允许进口。而近几年,社会上也没有发生什么转基因产品产生副作用的事例。

    安佑集团是我国著名饲料生产公司,该集团董事长洪平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就目前来看,他认为转基因玉米对动物健康并无害处,不过长期来看,很难下结论。他认为,转基因大豆多年前就占据了中国市场,在饲料、粮油中均大量利用,如果转基因有害,就很麻烦了。

    绿色和平组织则坚决反对转基因玉米的推广,并在全球发起抵制呼吁。该组织农业与食品项目主任方立峰对南方农村报记者表示,进口转基因作物多多少少都会存在一些不可预见性的问题,比如植物疫情,携带某些有毒的物种,长远来看,转基因品种的不安全性,可能会对我国本土的传统作物品种基因造成污染,或者会形成不良的竞争机制,这对整个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影响都是未知的,我国的食品安全检查部门应该谨慎。他认为,即使转基因作物本身暂时看不到问题所在,但在漂洋过海来到中国运输的过程中,有很多不确定因素,这些都是要考虑在内的。

    官方基本持肯定态度

    记者发现,虽然学界在争论,但从公开表现来看,包括发改委、农业部在内的有关部门对转基因玉米基本持肯定态度。

    农业部官方网站上有一个“转基因权威关注”栏目,里面全都是正面肯定转基因粮食的文章,没有一篇关于转基因粮食的批评报道。

    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在7月30日的回应里称,我国对转基因食品安全高度重视,对转基因农产品进口有非常严格的规定。例如,国际上转基因玉米有20多种,通过我国转基因安全审查、已经证明安全并允许进口的有11种。“进口玉米不仅要通过农业和检验检疫部门严格的审查和检验,还要在检验检疫部门的全程监管下进行储存、运输和定点加工,加工剩余的下脚料都要进行销毁处理,并严格禁止原粮在市场上流通。目前企业进口的玉米是用在饲料上的,事先确定加工企业,全封闭运行”。他又以大豆为例,2005年至2009年我国累计进口大豆已经达1.66亿吨,绝大部分都是转基因大豆,但是通过严格的监管措施,并没有对豆油、饲料安全造成不利影响。

    知情权是各方关注重点

    有业内人士猜测,若不是有媒体追踪报道,中粮此次进口的转基因玉米会不会悄无声息地投入到商业生产中?政府是否会对民众的知情权置若罔闻?

    方立峰向记者介绍,2000年1月29日在蒙特利尔通过并于同年5月15日-26日在肯尼亚首都内罗毕签署的联合国《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对转基因生物(GMOs)及其产品的国际贸易规定,应在决策过程中征求公众意见,向公众通报结果。中国作为合约国之一,有义务履行合约内容,但例如“何时获得批准”、“为何不公开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专家名单”、“环境与食品安全方面的专家是否参与讨论”、“是否会咨询其他利益相关者”等这样非常关键的信息都没有公开,根本就无法保证公众有参与权,决策权。

    方举例说,巴西、印度等国家作为合约国在这方面做得都比中国好,值得我们借鉴,特别是印度。作为中国的邻国,印度政府在决策过程中,会先举办一个公众听证会,对转基因作物的商业化进行商议,他们会邀请社会大众各行各业的代表针对政府的决定发表意见,先收集民众的意见,,也会时刻向公众公开研究成果,然后总结,综合得出社会大众的结论,最后再做决策,要不要进口转基因物种,可否投入市场,因为政府和民众代表都很清楚地知道,基因物种在种植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产生的影响是不确定的。

    方说,转基因作物从本质上就是用人工合成方法得来的物种,就连科学家们也不好肯定不存在潜在的危险性,加之现在也没有及时地公开有效信息,所以希望政府在对转基因作物的商业化的决策要更加谨慎,努力做到从各个环节保证转基因作物流通的合法性和安全性。面对消费者的呼声,政府应该公开信息,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而消费者也应该从各个途径认识转基因作物,提高对其的认知,摆脱掉“转基因文盲”的帽子,真正成为市场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