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饲料企业联合会成立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9-12-25
     改革开放30年来,宁夏农业农村经济工作,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使农业和农村经济保持了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思路更加清晰,经过全区各地的共同努力,在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区粮食产量连续6年获得丰收,农业特色优势产业迅猛发展,农民人均收入增长连续5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饲料行业作为支撑畜牧水产业发展的基础,经过三十年的艰苦创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逐步形成了以饲料加工工业、饲料添加剂工业、饲料原料工业、饲料机械工业、饲料科研技术协作、饲料经销使用服务为主的结构比较完整、功能比较齐全的产业体系。主要有以下五个突出特点:一是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全区饲料生产企业达到69家,饲料经营网点达到800多家。二是饲料产量快速增长。全区工业饲料产量达到70万吨,产值达到15.6亿元,占全区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的7.6%。三是饲料品种向多样化发展。除配合饲料外,维生素、氨基酸和酶制剂发展速度加快,氨基酸产量已占到国内市场总量的22%。四是饲料质量稳步提升。全区饲料总体合格率达到了99.44%,居全国前列,有13 个产品被评为国家和自治区名牌产品。五是农作物秸秆等非粮食饲料资源开发力度加大。全区农作物秸秆处理利用率由2000年的4%提高到今年的 50%,2009年全区青贮秸秆80万吨,氨化(含微贮)秸秆132万吨,折算节约饲料粮35万吨,占全区粮食总产量的10%。

    宁夏饲料产业的快速发展,为全区畜牧水产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基础支撑和战略保障,成为促进粮食高效转化增值和农产品精深加工的中轴产业。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宁夏饲料产业发展还处在一个较低的层次和水平上,还存在着产业结构和生产布局不够合理,原料质量和生产能力不高,标准体系、监测体系和安全监管体系不健全,一些饲料添加剂质量及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克服解决。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是实现农业农村经济跨越式发展的关键之年。畜牧水产业作为宁夏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正处在由传统生产方式向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现代化生产方式转变的关键时期,对饲料产品的产量和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饲料行业的发展创造了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宁夏饲料行业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快结构调整,推进饲料行业升级。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着重从量的扩张向质的提升为主转变,从外延式发展向内涵式发展为主转变,保持发展的协调性、全面性和可持续性。要调整产品战略,实现从生产初级产品向生产生态饲料产品转变,实现由资源消耗型向科技创新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等方面转变。要进一步优化饲料产品结构,实现饲料品种系列化、结构多样化,以满足不同饲养品种、养殖方式对饲料产品的需求。要逐步提高准入门槛,切实提高饲料行业发展档次。要积极引导企业兼并和资产重组,努力形成一批拥有一定知识产权、竞争能力强的大公司和企业集团,进一步提高产业集中度和竞争力。

    (二)加强监督管理,保障质量安全。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扎实的作风、最严厉的纪律、最有力的措施和最严格的标准全面加强饲料质量安全监管的各项工作,继续保持饲料整治高压态势,努力构筑饲料安全防线。继续加强有效监管,严格执法,严厉查处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严厉打击养殖过程中添加瘦肉精、喹乙醇、等违禁药品,苏丹红、孔雀石绿等非法添加物的违法行为;扩大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监测范围,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查处力度,提高饲料行政许可门槛,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饲料企业,坚决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生产企业,彻底杜绝非法药品和非法添加物进入到宁夏的饲料产品中。

    (三)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竞争环境。要把饲料安全放在首位,把饲料安全作为企业的生命,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第一、优质取胜”的经营理念,提高行业内部对饲料质量的安全意识,加强行业自律,守法经营,诚信兴业的责任意识,在确保饲料安全的前提下,狠抓质量自我保障能力建设,狠抓科技创新水平,狠抓企业经济效益,不断提高宁夏饲料生产的规模化、专业化和国际化水平,形成严格执法,优胜劣汰的良好市场竞争环境。

    (四)加强体系建设,扩大参与水平。进一步强化属地监管责任,落实工作职责和工作责任,严格畜牧饲料管理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各级农业部门要统筹考虑逐步加大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投入,加强饲料监管队伍、手段保障和经费保障的建设,真正构筑起饲料监管职责落实、严格执法、覆盖全程、保障有力、成效显著的长效机制。通过各种宣传培训工作、政务公开工作、质量监测工作、监督检查工作、行政执法工作,行政许可工作,全面提升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的质量安全意识,全面提升养殖场户的法规意识,积极推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参与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