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进出口有新规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9-11-04
     本月起,根据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杭州市检验检疫局对未经备案的饲料进出口企业的进出口饲料不再受理报检。该《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旨在提高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安全水平,保护动物和人体健康。

    《管理办法》除继续要求对出口饲料的出口生产企业注册登记外,还规定对允许进口饲料的国家或者地区的生产企业实施注册登记制度,进口的饲料应当来自注册登记的境外生产企业,境外生产企业应符合输出国家或者地区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相关要求,并达到与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等效要求。同时规定对我国饲料进出口企业实施备案管理,进出口企业应当在首次报检前或报检时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备案。

    检验检疫部门在此提请饲料进出口企业,要明确了解国家新的政策规定,并及时到杭州检验检疫局办理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