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产品检测合格率七年提高三十多个百分点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9-06-17
      6月12日,2009中国食品安全高层论坛在北京举行。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介绍,经过多年努力,全社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不断增强,我国农产品质量总体上是安全放心的。2008年农业部四次例行监测结果表明,蔬菜、畜产品、水产品监测合格率均在95%以上,比2001年提高了30多个百分点。

    据了解,于今年6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确立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食品安全标准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的基本规范、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并确定了分工负责与统一协调相结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陈晓华说,我国农业发展已进入数量安全与质量安全并重的新阶段,多年来,各级农业部门全面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取得了重要进展。今年,农业部启动实施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进一步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力度,着力解决农兽药残留、添加剂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等突出隐患和问题。全国纳入此次整治范围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组织有45.2万家。同时,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农业部部级质检中心已达288个;例行监测品种、参数和范围持续扩大,目前监测范围已扩展到全国138个主要大中城市,监测预警能力进一步提升。已制定农业标准4100多项,创建农业标准化国家级示范区880个、省级示范区3500个,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6700多个,有力推动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组织化程度不断提高。

    陈晓华指出,农业部门是《食品安全法》明确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之一,将从六方面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消费安全。一是深入学习宣传《食品安全法》。把《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两部法律的学习列入干部培训计划,作为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对执法队伍的培训,确保执法人员准确理解、全面掌握两部法律。二是加快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配套制度。抓紧清理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时修订、废止与《食品安全法》不一致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配合立法机关加快修订《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抓紧出台《农业标准化管理办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配套规章,将法律的规定进一步落到实处。三是进一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加快省、市、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积极探索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模式。四是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农产品生产监管,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行为,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瘦肉精、三聚氰胺、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推广安全、有效、实用的病虫害综合防治措施。五是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切实加强对广大农民群众的指导和服务,将科学施肥、合理用药等标准化生产技术交到农民群众手中,将安全控制措施内化为广大农民的自觉行动。六是切实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农业部门将按照法律要求,加快建立完善与其他部门在风险监测和评估、标准制定、食品检验、信息发布和事故处理等方面协调配合机制,努力实现与其他部门的无缝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