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企业反映“商检费”太高影响农产品出口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9-05-25
     据统计数据,2009年1-3月,中国农产品出口金额为83.5亿美元,同比下降9.9%,31个省市中有22个省市负增长,17个省市跌幅超过10%,浙江省农产品出口金额为6.5亿美元,同比下降12.6%,农副产品出口金额为13亿美元,同比下降20.9%,利润下降幅度更甚。记者在浙江调查后发现,虽然农产品出口下降原因很多,但企业反映突出的问题是,农产品出口的商检费用太高了。

    商检费过高,重复检查现象普遍

    记者从浙江省相关部门获知,通过对8家不同规模出口企业(其中蔬菜2家、茶叶1家、罐头1家、水产2家)商检调查,“不堪重负”并非危言耸听。据了解,出口农产品商检内容共计五大类:检验检疫费、检测费(商检检测费、企业自检费)、报检费、商检查验费、其他费;每万元出口值所需总的商检费,2005年为630.69元,2008年为851.75元,增幅达35.05%,其中,检测费增幅达27.71%,报检费达30.79%,特别是检测费中的商检查验费一项,增幅更是达到了5268%。

    然而,出口企业还对目前的通关制度中各口岸报告互不采用很有意见。

    浙江农产品出口主要依赖宁波上海两大口岸,浙江省局出具的商检报告,不要说上海可以不采用,作为单列市的宁波也可以不采用,重复查验重复收费现象普遍。据了解,对出口茶叶集装箱的查验比例高达50-60%,每个集装箱的查验费用(包括开箱费、掏箱费、吊机费、进港费等)平均高达1700元人民币;对出口蔬菜集装箱的查验比例达30%以上,一个年出口3000万美元的茶叶企业、1500万美元的蔬菜企业,全部商检费用达200万元以上。

    出口企业在承受商检费重复收费的同时,还要为此疲于奔命。因商检层层把关,必然减缓通关速度,导致时间延误影响船期,轻者另行支付滞箱费、集装箱超期使用费,重者因延期交货而引起客户索赔,甚至被迫应对国际官司。

    农产品出口期待扶持政策浙江省2008年农副产品出口额76.83亿美元,相当于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30%,农民人均收入的10%强来自于出口农业。如按每出口1万美元农副产品提供10个就业岗位计,出口为全省提供700多万就业岗位。由浙江及全国,因出口下滑导致的农民收入减少、劳动岗位减少不容轻视。

    专家建议,国家及各省市应尽快出台农产品出口商检扶持政策,用利好刺激企业“做多”。

    第一,加大对出口农产品检测费用的补贴力度。首先,检验、检测服务应当由公共基金或财政开支。特定农产品的检验、检测,属于一般性农业生产公共服务,由公共财政承担,既符合WTO的“绿箱”政策,也可以减轻企业成本负担。其次,要简化检验检疫程序,减免出口农产品检验检疫费用。三要停收查验费。查验费是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委托劳务公司对到港的集装箱进行抽查检验而收取的费用,检验检疫部门应当按照大通关制度,停收查验费。

    第二,针对农产品的特殊性,国家应该制定特别的出口农产品检验通关制度,比如:商检数量批次和企业信用挂钩,严格执行信用归零制度,即信用等级越高,越是少检,一旦发现质量问题,不但重罚,信用还须从零开始。海关商检等应主动积极地制定相应的“绿色服务”窗口,把窗口设到企业家门口,提供一盘棋和一条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