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思考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8-10-24
     近年来,实验室生物安全问题得到世界各国政府和广大民众的关注,尤其是新加坡、我国台湾和北京发生实验室人员感染SARS病毒事件以后,各国政府都将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提上了重要的议事日程。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不仅是对公众、环境和国家安全负责,也是对实验室工作人员生命安全的保护。笔者认为要加强兽医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管理,必须在以下几个方面提高认识。

    1充分认识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由于长期以来我国对实验室生物安全一直认识不够,在实际操作中不仅缺少安全防护意识,也很少采取防护措施,实验室生物安全仅是学术上的一个“概念”。近年来随着生物研究的深入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建设和使用是越来越广泛。与此同时,由于多种原因造成的生物安全实验室生物危害事故也时有发生,给实验室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造成了严重威胁。据统计,在病原体研究实验中,工作人员的发病率比普通人群高5~7倍。此外,近年发生的实验室研究人员感染病原体事件,在社会上也造成了严重的负面效应,它不仅表现为人民生命危害、财产和经济的损失,而且引起公众的恐惧心理,影响社会安定,造成社会动荡,对国家安全、环境安全、国民经济发展都产生重大的影响。因此,加强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安全管理,预防和控制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是十分重要的。

    2理性看待高等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建设

    目前我国正在兴起一个建设生物安全实验室的热潮,建设生物安全实验室的目的是为了避免危险生物因子对实验室人员及实验室周围环境的危害,同时满足实验对象对工作环境的要求。因此,提高从事微生物学、生物医学、动物实验、基因重组以及生物制品等工作的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级别是非常必要的。但由于生物安全级别越高,对建筑、设计、材料、设备、管理各方面要求也越高,同时相应的投入(建设和运行的费用)也越多,尤其是高级别的生物安全实验室,由于其造价昂贵,不宜盲目攀比建设,避免造成浪费。在立项建造生物安全实验室前,首先应对实验室的主要用途,基本的性能指标,以及建造实验室的目的等有透彻的了解。要根据试验对象的危害性确定生物安全实验室的等级,不能盲目的追求高等级。其次,要平衡初次投资和运行费用之间的关系,不能只追求很低的初投资,选择廉价的设备或简易的系统形式,而忽略了运行费用,避免出现建得起而用不起的尴尬情况。总之,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建设要以生物安全为核心,以实用、经济为原则来选择和建设适宜的生物安全级别的实验室。

    3重视和加强实验室管理的软件建设

    近年来,国家加快了动物疫病诊断实验室的建设步伐,多数兽医实验室在“硬件”建设上都有了很大改观,但是在实验室的运行机制、管理措施等“软件”建设上却相当滞后,有相当部分实验室缺少必要的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和防护措施,有的生物安全实验室虽然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和操作制度,但在很多方面的工作仍有待完善,在实际执行上也不理想。生物安全实验室是物理屏障防护与操作规范、管理措施综合作用的有机体,硬件建设重要,软件建设同样也重要。据统计,在实验室安全事故中多数都是由于实验室工作人员违规操作而致,2003~2004年发生的3起SARS病毒实验室感染事件都是血的教训。加强软件建设,一是要建立内部监督机制,成立相应的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加强事故的预防、报告和处理,督促各项安全措施和制度的执行;二是要健全制度,强化岗位安全教育和培训,对安全措施要具体化、文字化;三是

    坚持规范操作,尽量避免人为意外事故或违规操作而造成感染事件的发生;四是要统一认识,不断地提高相关水平及知识更新,实验室工作人员要定期对实验生物安全问题进行讨论,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坚持防范于未然。

    4切实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知识与操作的培训

    实验室工作人员对生物安全的认识不够,知识缺乏是当前我国实验室工作人员中普遍存在的现象,一方面由于我国实验室生物安全本身起步晚,在基础教育中缺少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相关内容,另一方面由于目前有关实验室生物安全知识的参考书籍十分有限,尽管有关部门加大了培训和宣传力度,但是实验室生物安全知识普及和应用的力度和范围仍不理想。建议国家有关部门牵头组织成立实验室生物安全协会或学会,通过举行学术研讨会、技术培训、专家讲座等形式,让广大实验室工作人员接受培训,不断更新相关知识;同时国家也可依托有条件的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国家以及省级实验室等单位建立生物安全实验室标准化培训基地,对管理机构和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生物实验室的安全性能检测、实验室标准化操作、生物安全柜操作与检测、个体防护装备标准操作等专业技能的示范培训。

    5抓紧规范生物安全实验室建设市场

    由于我国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建设起步晚,加之长期以来对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建设一直缺乏统一的监督与管理,技术标准体系不完善。国家对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建设、设计单位均没有严格、规范的要求,承建单位也没有必要的设计、施工资质证书。自从SARS和禽流感事件以后,各地、各相关部门加快了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建设步伐,生物安全实验室的设计和建设公司也随之巨增,有相当部分技术力量不足、建设经验缺乏的非正规单位也参与到这一领域,建成的实验室多存在不足和问题,不仅造成人力、物力上的浪费,也给实验室生物安全带来隐患。面对众多的设计、施工单位,实验室建设单位也不知如何进行甄别和选择,对生物安全实验室建设市场的清理和规范已迫在眉睫。建议如下:一是国家对生物安全实验室,特别是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建筑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实行统一的资质管理,并根据其工作业绩、工程质量等实行动态管理;二是完善和加强对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安装工程的监理制度;三是由于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建筑用材专业性较强,为避免行业暴利,建议国家对专用建材、设施

    设备以及设计施工服务收费等采用政府指导定价;四是对涉及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建设项目要严格审批,对工艺设计有关部门要组织专家进行重点审查,并要通过环保管理部门的环境评估。

    6进一步健全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法规标准体系

    2002年以来,国家相关部门先后制定了不少实验室生物安全的法律文件和技术标准,这些法规标准对我国实验室生物安全意识的培养、生物安全操作行为的规范以及实验室生物安全制度的建立和生物安全知识的普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由于近年来生物技术与生物安全实验室的迅猛发展,原有法规已不能适应发展的要求,一是法规级别较低,立法体系不够健全,现有的法律文件主要针对实验室的设立、建设审批,对实验室的运行监管机制上缺少规范,原有的法规出台时间先后不一,相互之间衔接不够;二是技术标准缺乏,我国现有的实验室生物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大多是参考美国等发达国家的类似标准来制定,对我国的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管理针对性不够强,同时这些标准并没有完全结合中国实际,缺少操作性。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加快立法进程,完善法规标准体系。一是在综合生物安全专门性的立法文件和相关性立法文件的基础上,抓紧制定《生物安全法》,并制定好《病原微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安全管理办法》、《环境影响评价和安全评价办法》等配套法规,建立生物安全监管体系,健全监督机制,在评估、准入、审查、监督、事故调查等环节,对微生物菌毒种、实验室、工作人员及教研活动进行全程监管;二是适应我国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需要,组织专家和相关机构,做好生物安全标准制定的规划工作,有计划、有步骤的完善技术标准体系,对实际工作急需的技术标准,如: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技术规范、生物危害性废弃物品转运处理技术规范、微生物危害评估与防护技术规范等要加快制订。生物安全实验室是一柄“双刃剑”,它的应用可能造福人类,也可能为人类带来种种“祸害”,这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尽管现在实验室生物安全技术在不断提高,防护设备在不断更新,管理体制也在不断完善,但仍有实验室感染事件的不断发生。因此,我们在积极建设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同时,必须对生物安全实验室的管理引起足够的重视,培养和提高实验室工人员的生物安全意识,充分运用安全法制对策、工程技术对策、安全管理对策和安全教育对策等,保证生物安全实验室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