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禽肉产品重返欧盟市场 开禁后依然面临考验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8-09-04
     封关6年后,欧盟日前决定恢复对我国熟制禽肉产品的进口。这标志着停止了6年的我国禽肉产品开始重返欧盟市场。

    9月2日,获准对欧出口的我国工厂名单开始生效。此前,欧委会公布了获准对欧出口的我国工厂名单,仅有山东省企业具有出口资质,包括诸城外贸、青岛九联在内的9家山东企业获准向欧盟出口熟制禽肉产品。

    欧盟技术壁垒阻我国禽肉出口

    几年前,欧盟挥舞技术壁垒的大棒,逐步收紧了对我国肉制品的进口。

    2002年1月,欧盟以从我国进口的部分动物源性食品中含有氯霉素残留和我国农药残留体系未达到其要求为由,全面禁止从我国进口动物源性产品,肠衣和公海捕获直接运抵欧盟市场的鱼类产品除外。

    2004年1月,我国部分地区暴发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全球40多个国家和地区暂停进口我国生禽肉。禽流感的暴发,使欧盟开始全面禁止进口我国禽肉产品。

    养禽业是我国畜牧业发展最早,产业化、规模化程度最高的产业,欧盟此次封关对我国禽业的影响不言而喻。中国畜牧业协会常务副秘书长、禽业分会秘书长沈广说,禽肉出口曾是我国出口创汇的重要方面,最高时在所有出口行业中排第六位,欧盟曾是我国最大的出口基地。

    六年磨一剑促欧盟开禁

    欧盟的出口市场被封,对我国的禽肉制品行业来说,既是一个沉重的打击,更是一个步入新生的重大转机。

    为了以全新的形象尽早重返欧盟市场,我国有关部门大量收集并翻译欧盟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进口禽肉产品的卫生要求,对出口的企业从肉禽饲养、屠宰、熟制加工等环节严格按欧盟法规要求进行认真指导。禽肉出口企业也按照欧盟的要求和检验检疫的指导,投入大量资金,建立了全过程标准化体系和质量追溯体系,不断提升安全质量管理水平。

    山东新昌集团是获准向欧盟出口熟制禽肉产品的9家企业之一,记者采访发现,这家企业的每一个产品包装盒上都有一行数字追溯标识,其中包括产品身份证、生产日期、产地缩写、屠宰加工厂注册号码和养殖场注册号码等。

    “这套数字标识体系可以沿着产业链顺藤摸瓜,实现从餐桌到鸡苗的全过程质量追溯。”新昌集团品控部经理卢永胜说,“我们配合质量追溯的先进检测手段更是将检测精度提高到了微克。1公斤的产品中含有一亿分之一甚至十亿分之一的药物都可以检测出来,换言之,在一个标准游泳池里滴进一滴硝基呋喃,都可以检测出来。”

    在药物残留这个最为敏感的环节上,过去面对众多参差不齐的养殖户,企业控制起来显得力不从心。新昌集团在养殖链条上实施了严密监控措施,在这家集团的标准化养殖场里,药品从进场到用完都是层层把关、极其严格。

    新昌集团兽医总监王凤鸣说:“我们的药品入场以前,要送到国家权威质检部门进行50多项药残化验,只有全部合格后才能入场。鸡舍的每一次用药都是在驻场兽医的监管下严格按照兽医处方来执行。而用过的药品包装盒也要全部回收,保存三年以上,并逐一核查,确保用药绝对安全。”

    据了解,近4年来,欧盟对山东、上海、东北等地的禽产品加工企业进行了多次考察。山东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介绍说,自2004年开始,欧盟连续对山东出口禽肉的残留监控体系、养殖环节的禽流感防控体系、熟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控制体系等进行了4次检查。

    欧盟官方网站今年8月发表公告,修改2002年的相关决议,批准欧盟成员国恢复进口来自我国山东省生产的熟制禽肉产品。

    欧盟在同意我国恢复熟制禽肉出口的决议中表示:“欧盟驻中国的有关机构进行了多次检查,结果表明中国主管部门,特别是山东省政府已经建立起有效的制度和监管体系,能够按照欧盟设定的标准,确保禽肉制品的安全。”

    开禁后依然面临考验

    据了解,此次欧盟对山东的9家企业开禁是一个迹象。今后,欧盟会对我国条件成熟的企业和省份逐步开禁。

    山东省外经贸厅有关负责人说:“封关6年后,重新开放中国熟制禽肉制品进口。这对我国的生产企业,尤其是农民来说,是一个福音。”这位负责人估计,正常情况下我国熟制禽肉制品每年向欧盟的出口量可达10万吨左右。按欧盟市场价格每吨8000美元至10000美元计算,每年出口货值可达10亿美元左右。

    欧盟是世界上主要的禽肉消费市场,近年来进口量逐渐上升,每年进口量为70万吨左右。根据欧盟的公告,允许出口的产品必须出具我国官方检验报告,生产过程中加热温度至少达70摄氏度。欧方将重点检验氯霉素、硝基呋喃及其代谢物残留。

    此次获准向欧盟出口熟制禽肉产品的诸城外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王金友说,开禁后依然会面临许多问题。首先,涉及欧盟的进口配额问题。目前欧盟熟制禽产品从国外进口比例中,巴西每年10万吨,泰国每年8万吨。如果配额以外增加进口,就要增加附加税每吨1000多欧元,这会给企业带来很大负担。有关部门应为企业创造条件,加大谈判力度,争取欧盟进口配额。其次,相关企业应切实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欧盟的要求,为我国产品出口树立良好的形象。此外,质检部门应进一步完善检验检疫机制,争取我国更多的省份和企业对欧盟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