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渑池县实施饲料市场准入制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8-07-02
     近日起,渑池将实施饲料市场准入制度。县畜牧部门自5月20日起对全县生产、销售、使用的饲料产品进行登记备案,以强化对饲料市场的监督管理,遏制假冒伪劣饲料产品流通,有效地控制畜产品中的药物残留,确保全县畜产品质量安全。

    今后,凡在渑池区域内的饲料生产企业,必须取得《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等有关证照,否则禁止生产饲料产品;凡在渑池区域内销售饲料产品的生产企业必须在5月31日前,携带《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饲料生产许可证》、饲料产品批准文号复印件、饲料产品标签原件等相关材料到县畜牧部门进行审核,合格的给予登记、备案,经营者凭登记备案证明在渑池区域内销售。

    饲料产品登记、备案时间自5月20日至5月31日,县畜牧部门将登记备案饲料产品目录在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布。未登记备案产品必须在5月31日前撤出渑池市场,否则按假劣产品依法处理。已登记备案的产品,在省、市饲料管理部门安排的抽检活动及日常的执法检查中,发现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将立即取消其准销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