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油料生产发展的意见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7-12-29
     食用植物油是城乡居民重要的必需品,是保生活、平物价、稳民心的关键商品,抓好油料生产对增加农牧民收入、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油料生产发展意见》的精神,推进我区油料生产发展,近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油料生产发展意见的通知》,对我区的油料生产进行了部署。

    区油料生产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转变油料生产方式为主线,以依靠科技、主攻单产、提高比较效益为手段,实现产量增加、品质提升、效益提高的目标。全区油菜生产种植面积要稳定在40万亩以上,总产量保持在5.5万吨以上。

    主要任务:一是正确处理粮经饲种植比例,通过合理轮作等手段适当增加油菜种植面积;二是稳定扩大种植面积,着力提高单产水平,到“十一五”末,油菜单产比2007年提高5%以上,总产量增长16%;三是优化布局,实施优质油菜产业工程,发展以山南、日喀则、拉萨和林芝为主的优势核心产区;四是优化品种结构,大力推行优质高产油菜品种,积极开发特种油料;五是降低生产成本,提高效益。

    为扶持农牧民发展油菜生产,保障油料市场供给,自治区决定:从2008年起,在25个粮食主产县,自治区财政对“双低”油菜实行良种补贴措施,对农民种植油菜给予每亩10元的补贴。继续将优质油菜生产基地纳入农牧业特色产业开发建设规划中,重点扶持、建设固定的优质油菜良种繁育基地,改善良种繁殖和农田基础设施条件,全面提高油菜综合生产能力。在农业保险试点区域对油菜种植生产实行保险,给予保费补贴。建立油菜籽和食用油产销预警制度,完善食用植物油贮备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