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委:京沪等地需确保10天以上粮油储备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7-12-12
     国家发改委、国家粮食局、财政部、铁道部和交通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要求京、津、沪等36个大中城市及敏感地区,地方储备中要确保可供市场10天以上的成品粮油应急储备,包括部分小包装成品粮油,以保证应急需要。

    近期粮食价格已连续上涨,小麦和面粉及南方销区的玉米出现不同程度上涨,大豆和食用植物油价格的涨幅已经引发了各方关注。五部委称,上述地区小包装成品粮油储备可与加工企业和商业经营企业周转库存结合起来,由地方政府自行研究给予适当补贴。

    各地政府将在主销区、库存薄弱地区以及大中城市积极组织企业到产区采购粮食,以保证粮食供应,稳定市场粮价。五部委要求各地重点关注大中专学生、低收入困难群体和厂矿企业的粮油供应情况,做好灾民、水库移民、缺粮地区的口粮供应工作,及早安排落实粮源。

    为解决产销区的沟通不畅问题,京津沪及东南沿海等销区粮食主管部门将加强到产区进行粮食采购,并与铁路、交通等部门沟通,统计采购和运输需求,力争集中采购、集中装运。五部委还要求,产区省粮食、经济运行部门要对销区组织采购和装运给予必要的协助。铁路、交通部门要加大东北粮食外运的力度,尽可能做到同方向整列装载、整列运输,提高运输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