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第二阶段)工作报告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7-12-12
     农业部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工作组:

    根据农业部《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的检查重点、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从10月下旬开始,我们开展了第二阶段的整治工作。即“依法查处在饲料生产和养殖过程中添加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超范围生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企业”。与此同时,还就第一阶段工作中没有全部到位的工作进行补充和完善。现将本阶段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

    1.由省饲料监察所牵头,组织全省11个市级饲料管理和饲料检测机构开展了以饲料生产、经营企业为重点,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三聚氰胺”(蛋白精)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检查,共抽各类饲料样品350份,其中动物和植物性蛋白饲料样品120份,配合饲料、浓缩饲料样品230份。现在,室内检验工作已经结束,并汇总上报至农业部。待农业部核准通报后,我们将按有关规定对违规企业依法予以处理。

    2.进一步加大对养殖环节使用“瘦肉精”的检查力度。自9月20日向全省发放3000件“瘦肉精”快速检测试纸条、试剂盒以后,各市畜牧和饲料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深入养殖场(户)、屠宰场和边检站陆续开展了“瘦肉精”专项检查(测),据统计,到11月26日,全省共使用快速检测试纸条2560件,对猪尿液进行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为确保“瘦肉精”专项整治的高压态势,切实维护生猪养殖和猪肉质量安全卫生,太原市政府拨出专款一次购买快速检测试纸条3520条,发放至各区县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开始了新一轮的专项检测,市政府要求各地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运用现代技术不断引深“瘦肉精”专项检查(测)工作,确保省城肉食品安全。

    3.针对近来饲料原料价格不断高扬的情况,为防止某些企业乘机哄抬物价或在产(商)品中掺杂使假、销售伪劣或禁用物品,各级畜牧和饲料管理部门采取明查暗访和突击检查的方法,对经营环节的饲料原料、饲料添加剂证、号、标签及出厂合格证进行了排查,连同第一阶段的检查,对饲料经营企业的检查数量达到350个。

    4.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导向作用,积极开展舆论宣传。畜产品和饲料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启动以来,各级饲料和畜牧管理部门在执行整治任务的同时,积极收集、整理相关信息,提供新闻线索,广泛开展了饲料法律法规知识和科学消费知识的宣传,同时暴光了一批违规企业。比如在《山西饲料》杂志辟出专版,集中报道全省开展饲料与畜产品质量专项整治的情况,宣传好的典型,暴光无证无照企业。还邀请业内专家在山西电视台黄土地栏目讲解饲料专业知识,科学选用饲料的方法,发生饲料质量问题后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方法和途径等实用知识。以此引导生产、经营、消费,营造安全生产、理性消费的良好环境。

    5.与兄弟省市行业主管部门相互配合,沟通信息,对“问题”产品进行协查通报。在本次专项检查过程中,发现了部分省外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标签、许可证、批准文号、产品介绍及内在质量存在过期、证号可疑,包装说明与内容不符等情况,为了澄清事实,查找线索、追根溯源,客观、公正地解决问题,我们采取“协查通报”的方式,先后致函陕西、四川、北京、山东、天津等省市饲料工业办公室,请他们对有关企业的生产资质及产品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得到多数省市的积极配合和支持。

    6.把正在开展的饲料与畜产品安全整治行动纳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这一中心工作中,赋予当前工作以新的内涵和新的高度。各地紧紧围绕十七大提出的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又好又快的发展理论,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既宣传了十七大精神,又联系饲料与畜牧业实际,广泛开展饲料管理条例和畜牧法的宣传教育,还针对市场准入、准出制度的相关行政和技术问题进行了辅导和讲座,如晋城市、晋中市、大同市、太原市、运城市、长治市相继举办培训班,宣讲饲料安全知识和现代企业管理规范。山西汇福科技有限公司、山西禾木牧业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还自发地组织客户邀请省内外专家宣讲健康养殖知识。为配合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行动,山西省饲料工业协会充分发挥社团组织优势,联合省内10多家大中型骨干企业签发了饲料安全倡议书。以上工作均对饲料安全、畜产品安全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7.动真格、碰硬的,确保整治工作不走过场,不留于形式。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实现从源头上治理的目标,各级饲料与畜牧职能部门在当地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细化上级部门印发的“实施方案”,集中力量对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企业实施跟踪检查和突击检查,先后出动执法人员450人次,取缔无证无照饲料生产企业15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30份,现在,后处理工作正在进行中。

    8.加强督查指导,全面推动饲料与畜产品安全整治行动有序进行。11月9日-12日,省农业厅组织各职能部门的行政和技术负责人成立了6个督查组,每组都由厅级领导任组长,分赴11个市对农产品、畜产品和饲料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进行督查。重点督查各市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与实施情况,并深入生产、销售企业及农贸与批发市场实地进行质量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顿和整改意见。通过督查既了解了全省的专项整治情况,又对继续引深和进一步提高专项整治工作质量起到了较好的指导作用。

    二、存在问题

    经过三个多月的饲料与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饲料与畜产品市场秩序有了明显的好转,饲料与畜产品安全的意识在全体从业人员乃至社会各界有明显的提高,但饲料与畜牧业的自身特点决定了安全工作的长期性与艰巨性,现阶段还存在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1.安全监管体系不够健全。建立健全饲料与畜产品安全监管体系,既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安全工作的客观要求,也是各级政府多年来建立和完善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然而,由于多方面的原因,该体系的建设步伐却远远落后于形势发展的速度,以饲料行业为例,在质量检验方面,全省除省饲料监察所有机构、有人员、有设备外,11个市只有晋中与临汾两市有饲料检验机构,检验设备大都是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检验项目仍停留在常规检验的水平上,卫生指标、氨基酸、维生素、微量元素及药残留根本无法检测,现有的检测能力明显滞后于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名义上省、市、县都有饲料管理机构,但都是挂靠在别的机构里,既无人员编制,更无工作经费,实施行业管理和行政执法的难度显而易见。

    2.质量安全意识亟待进一步加强。无论从政府监管的层面,还是舆论导向的角度,都对质量安全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在为数不少的生产者、经营者思想上,安全卫生的含义只是一句口号而已,对此仍需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建立和推广诚信管理制度,以提高全行业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3.生产企业无序竞争的局面尚未改变,企业提高产品质量的内在动力不足。上世纪末以来,由于畜产品产量相对过剩,价格持续低迷,与之相关的饲料等行业也进入了微利时代。为争夺饲料市场,一些饲料企业利用饲料监测不严格和农村养殖户专业知识不全面的特点,低成本操作,甚至进行欺骗性生产和销售,极大地扰乱了饲料市场秩序。近年来,随着国家整顿力度不断加大,市场秩序有所好转,但无序竞争的情况依然非常严重。这对饲料和畜产品安全是一种潜在的威胁。

    4.以农户散养为主的养殖业生产方式,加大了技术服务和监督管理的难度。从对饲料安全的影响上看,分散养殖有其积极的一面和客观情况,但分散养殖对饲料安全的负面影响的确不能忽视。他们在疫病防治、饲料产品鉴别和科学使用等方面的知识相对欠缺,饲养条件也相对较差。因此,虽然饲料产品的使用量较少,但因不合理使用饲料产品而造成安全问题的可能性却比较大。同时,千家万户分散饲养加大了技术服务和监督管理的成本,对于其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难以及时发现,一旦发生问题,特别是传染性疫病,很容易扩散,造成大范围的影响。

    三、下一步工作要点

    几个月来,饲料和畜产品安全集中整治的实践使我们深深认识到,在充分认识饲料安全、畜产品安全重要性、紧迫性的基础上,着力抓好以下工作是非常必要的。

    1.深入开展《畜牧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学习和宣传,使饲料安全观、社会责任感在管理者和生产经营者思想上形成烙印。在全行业形成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风气。我们要创新工作思路和方式,采取灵活多样的办法教育广大饲料和养殖工作者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市场准入和产品准出制度。

    2.大力开展新产品、新技术的推广普及工作,用新技术、新产品改善或取代传统的生产方式,淘汰落后的生产方式,以此消除假劣产品滋生的土壤和生存的条件。

    3.坚持德治、法制并重的原则,一手抓宣传引导和技术扶持,一手抓质量检测和依法监管。对那些确实属于知识缺乏、信息闭塞而发生问题的要通过耐心细致的宣传教育,帮助其提高认识,尽快改正;对那些无视国家禁令,顶风作案的企业和个人则应依法予以重处。同时要对自产自用饲料养殖畜禽的企业要加大监管力度,扩大饲料产品的检查范围,提高覆盖面,消除死角,消除一切安全隐患,确保饲料业、养殖业健康发展。

    

    

    

                                                                      二OO七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