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为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强调用地保障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7-09-27
     中国国土资源部、农业部24日发布《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要求各地合理安排养殖用地,及时提供用地,积极为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做好服务。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通知要求,在当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尚未修编情况下,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于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实行一事一议,依据现行土地利用规划,做好用地论证等工作,提供用地保障。

    通知要求,应坚持鼓励利用废弃地和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尽可能不占或少占耕地的原则,禁止占用基本农田。规模化畜牧养殖用地确定后,不得擅自将用地改变为非农业建设用途。

    通知强调,各地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扶持政策。

    中国养殖业长期以来以散养为主,即使有规模化养殖,大都是临时性简易设施,用地矛盾并不突出。目前随着中国畜牧业养殖规模增大,附属设施增多,对养殖业用地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