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业厅要求高度重视饲料质量投诉事件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7-09-07
     近日,广东省农业厅对各地级以上市农业(畜牧)局转发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饲料安全监管促进生猪生产的通知》,并要求各市要同时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高度重视,及时处理饲料质量投诉事件。如有群众投诉饲料问题,要及时跟进处理,并对被投诉饲料产品进行监督抽检。

    二、告知养殖户正确、有效的取证程序。正确的取证程序是生产厂家、使用者同时在场的情况下抽取饲料样品、封装、签字,并送至通过计量认证、生产厂家和使用方都认可的饲料检验机构进行检验,这样出具的检验报告才具有法律仲裁效力。

    三、要依法、公正、实事求是地处理饲料质量投诉事件,切实维护好养殖户和饲料企业二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