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误读美国猪肉“不含饲料添加剂”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7-08-31
     美国最大的猪肉生产商和供应商——史密斯菲尔德公司日前宣布,已和中国一大型贸易公司达成协议,将向中国出售6000万磅(约2727万公斤)不含饲料添加剂的瘦猪肉,定于年底前交货。

    之后的许多评论家都对“不含饲料添加剂的瘦猪肉”加以评论,大多认为美国养猪业很规范,不用饲料添加剂。其实这是不了解美国猪肉的情况而对这条新闻的误读。史密斯菲尔德公司之所以说明其产品不含饲料添加剂,唯一的原因是按照我国政府的要求。我国是明令禁止在猪饲料中添加瘦肉精。而美国限制猪肉的培林(即瘦肉精)残留剂量为50ppb(1ppb等于十亿分之一)。也就是说美国国内的猪肉是允许含有极少量的瘦肉精,但是为了出口,特别提供给我国不含瘦肉精的猪肉。这是我国政府对农产品标准内外一致的体现。

    而我国的台湾地区,最近却在美国猪肉上闹了大笑话。台湾当局之前规定,不得添加瘦肉精,台湾猪农若使用瘦肉精将获刑。最近却突然宣布允许进口含有瘦肉精美国猪肉,引起台农的强烈不满,发出感慨,“难道美国猪农是一等猪农,台湾猪农是二等猪农吗?”

    目前世界各地对瘦肉精的规定各不相同。欧盟禁止畜牧业使用激素或甲状腺素作用的物质,以及乙类促效剂(即瘦肉精)。因此美国输往欧盟的猪肉,由美国食品安全检验局把关,限制不得使用瘦肉精。日本、新西兰限制(进口)猪肉的培林残留剂量为10ppb,但未核准国内使用。加拿大限制猪肉的培林残留剂量为40ppb。而联合国粮农组织与世界卫生组织规范培林的安全残留量为10ppb。我国的做法似乎是参照欧盟标准,即无论是国内还是进口都不得使用。在这里很难评判日本和欧盟的做法哪一个更合理,因为两地都是对食品安全十分严格的,但是无疑欧盟做法更容易让自己的农民兄弟接受,也许就是这个原因,我们采用了这样的方案,这无疑是对国内农民公平的。

    当然,虽然我们明令禁止在猪饲料中添加瘦肉精,仍有部分肉猪饲养者违规添加,有关部门必须加强源头管理(如果在出栏前的最后阶段及时停药,很难检出残留),但这与我们禁止残留猪肉进口是两码事,必须加以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