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马来西亚、泰国、秘鲁进口鱼粉检验检疫工作的警示通报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7-08-29
     关于加强马来西亚、泰国、秘鲁进口鱼粉检验检疫工作的警示通报

    近期,福建、天津、山东、珠海检验检疫局从进口马来西亚、泰国、秘鲁的鱼粉(hs编码均为2301201000)中检出三聚氰胺阳性,已依法对进口鱼粉作退货处理。为保证进口鱼粉等饲料原料的质量安全,根据《出入境检验检疫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管理规定》和《出入境动植物检验检疫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现发布关于从马来西亚、泰国、秘鲁进口鱼粉的警示通报,请各局加大对来自上述国家进口鱼粉的查验力度,除按规定必须检测的项目外,对来自上述国家的鱼粉批批抽样检测三聚氰胺。对在检测中发现问题的,要严格按规定进行处理,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总局。

    本警示通报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