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多项惠农政策稳定农村物价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7-08-27
     近几年,国家多个部门出台各项支农惠农政策,不断加强对低收入群体的扶持力度,积极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全面实施农村免费义务教育制度,努力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使得农民收入不断增加,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水平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机制日益健全,对经济发展带来的物价平稳增长具备应对能力。

    物价高涨,尤其是农村物价持续以高于城市的速度上涨的形势,引起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采取了很多有针对性的支农惠农政策。

    据6月份农业部提供的一组粮食补贴数据,今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资金规模达到427亿元,比去年增长63%;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测土配方施肥补贴、农民培训等4项补贴资金共计87.7亿元,增长47.4%。

    7月1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对落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作出明确规定。通知明确,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8月13日,国务院下发紧急通知,要求确保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资综合直补、测土配方施肥补贴落实到农民身上,并于8月31日前发放到农民手中,8月15日前将能繁母猪补贴资金发放到能繁母猪饲养者手中。各试点保险公司要从8月15日起开始办理能繁母猪政策性保险。在秋季开学时,教育部要会同各地督促学校将政府安排的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补助资金发放到学生手中。

    8月20日,发改委表示,目前价格高涨主要是结构性上涨,农产品涨价仍属恢复性上涨,农村物价涨速持续快于城市将得到缓解。同时,发改委强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出现波动是正常的,但要坚决打击合谋涨价、囤积商品等不正当的价格行为,因为这些行为“严重扰乱正常的价格秩序”,尤其是对农村市场影响更大。

    目前,发改革、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正在落实国务院的各项部署,采取综合措施,扶持生猪生产,稳定市场供应、加强市场监管,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安排好低收入群体的生活。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也都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加紧开展稳定物价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