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山共识--猪价真相与普遍民生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7-08-10
    (2007年8月8日 广州凤凰山 “猪价真相与普遍民生”讨论会集体通过)

     猪价暴涨,供求反转,疫病肆虐,举国关注。猪价屡创历史新高,养猪业却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与挑战。2007年8月8日,南方农村报在广州凤凰山主办召开“猪价真相与普遍民生”讨论会。与会代表有来自广东省内外的家庭养殖户、养猪大户、养猪企业、养猪合作社、养猪协会、动保企业负责人、基层兽医及农业专家、经济学家,还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官员、广州市民等,共一百多人。会议涉及食品安全、重大动物疫病等关系国泰民安之宏大议题,代表们热议猪事困局与城乡百姓相系的民生问题,探讨养猪行业未来创新发展之路。由会议内容整理归纳形成《“猪业与民生”凤凰山共识》,为会议主要成果。

    2007年,农历丁亥,猪年。

    21世纪初叶的猪年“猪事”,将注定在当代养殖史上留下一笔。

    养猪业作为中国最主要的畜牧养殖业,它的状况正是整个畜牧业的缩影。2007年以猪价异常暴涨为表现的养猪业危机,折射出包括畜牧业在内的整个农产业的普遍问题。(据2007年6月世界肉类组织第四届猪肉大会公布的信息,去年我国猪肉产量达到5197万吨,占全世界总产量的50.1%,是世界最大的猪肉生产和消费大国。)一猪一粮对于民生,对于国家大局稳定,政府百姓,未敢以小事视之。

    食品安全是人民健康与国家形象的双重要求

    养殖场(户)有责任向社会提供符合相关检疫标准、无药残的健康猪产品。这是养殖户承担社会责任的表现,也是当今市场对养猪业的起码要求。养殖者在养殖环节应该严格遵守养殖技术规范,不用违禁药物,坚决不销售病(死)猪。目前,食品安全问题所暴露的矛盾日益突出,中国百姓对此极为关注,十分敏感。食品安全问题极易转化为食品安全危机,甚至社会公共危机,严重损害公众消费信心,对产业打击巨大,这已有先例为鉴。行业管理者通过各种渠道不断强调养殖者主观自律无疑十分必要,然而涉及生产管理、市场流通的监督执法机制更是亟待完善。

    同时必须看到,食品安全问题已经超越了行业问题,而上升至社会问题乃至国际问题,成为某些国外势力诋毁“中国制造”,打压中国农产品、攻击中国人权的把柄。政府必须更加重视食品安全问题在国内的民意表达,正视并有效应对该问题给中国食品行业国际化进程带来的严峻挑战。

    动物疫病是养猪行业生产力的头号“公敌”

    近年来,重大动物疫病正呈现出发生频率高、病原复杂、变异快、防控困难加大等特点。2005年的猪链球菌疫情,以及2006、2007年正在呈蔓延之势的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情,接连给养猪行业造成重大打击,2007年的这一波至今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由于养户不敢补栏,动物疫情令市场自有的调控机制失灵,直接造成市场产品供应较大幅度减少,国内猪价长时间异常上涨。动物疫情给广大养殖户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对个别养户的打击甚至是毁灭性的。重大动物疫病频发,暴露了养猪业生产方式存在的多种缺陷,包括过度依赖药物、被动应付等。必须从源头抓起,严格管理,坚定不移地贯彻规范用药的理念。科研工作者、专业技术人员要主动积极地应对新的挑战。

    政府站在维护社会安定和谐的高度,重视动物疫情防控,立足点应在于构建高效的防控体系。应当加大动物疫病防控研发的经费投入,加大对畜牧兽医部门的投入,强化其对养殖环节猪病防疫的监督指导功能,及时启动疫病预警以及防控快速反应机制,推进基层兽医体制改革的深入实施。政府要及时公布准确的疫病情况,扑杀疫区动物按标准给予养殖户一定经济补偿,应被视为防控的必要手段。鼓励并呼吁行业各方力量,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行业协会,动用各自资源,更加主动地帮助养殖户应对动物疫病,尽最大可能减少损失。动保行业必须进一步走规范化发展之路,加快产业升级。

    理顺国家生猪生产流通管理体制,提高食品安全管理系统的效率

    建议把食品安全管理和生猪养殖质量管理结合起来,建立统一的生猪质量及检疫标准,理顺国家生猪生产、流通管理体制,改革分头、多头管理,避免垄断所带来的弊端,让民间资本进入屠宰环节,打破地区封锁,减少流通环节,让生产者分享到更多的市场利益。政府还应该增加检疫力量及经费的投入,扩大抽检比例,增加检疫项目,保护所有合法生产者与消费者的利益。

    根据中国养猪业的现状,积极进行生产关系的创新

    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中国养猪业仍将维持农户小规模家庭养殖、中等规模专业户及现代化养猪场并存的格局。目前由中小养殖户生产的生猪,占了一半的市场份额,在过去20年,“公司加农户”的模式对提高中小农户养殖技术水平,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的对接,作出了历史性贡献。但是,“公司加农户”不是一个完美的制度设计,由于公司绝对的强势使农户始终处于附庸地位,农户的实力难以在合作中变得更加强大。2007年7月1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正式实施,可以视为农产业进行生产关系创新的指导性纲领。组建养猪合作社是产业发展的需要,也是养殖户的共同需要。应该鼓励、支持农户在自愿的原则下组织起来,成员通过交流市场信息、技术信息,共同享有规模化生产所带来的低成本效应,增强抗击风险的能力。同时,在组织的架构下,培养出一大批适应现代养殖业要求,既了解市场,又掌握技术的高素质养殖户。

    生产关系的创新还应包括整个产业链条的协调与联合,通过合作社、行业协会、产业联盟,适应现代市场全球化、信息化的要求,把整个产业变成一个有机的联合整体,通过组织创新实现资源利用优化,强化社会化服务体系。

    宏观政策调控以及地方政策变化应该综合平衡养殖业的地位

    在工业化过程中,中国养猪业面临资源与环境的制约,资源制约主要是土地,污染则构成环境制约。地方政府寻求产业转型时,在追求GDP指标和财政收入增长的主观意识驱动下,养猪业往往因为“污染环境”的原因,难以摆脱被挤压的命运。养猪业是排在首位的副食品供应产业,政府部门在进行产业决策时,应从科学平衡的角度进行取舍,给养猪业保留应有的位置,充分考虑当地养殖户生存发展的要求,合情合理合法地解决问题,尊重他们的合法权益。这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农民增收,保证市场供应,构建和谐社会,意义重大。

    猪肉价格大起大落,政府不仅要关注肉价高时城市居民的承受力,还应关注市场低潮、猪肉价贱对养殖户的打击。有关部门有责任提供准确的市场信息以及预警,在市场供应不足时,国家应通过税收及财政手段,给予养殖户政策及资金支持,为一定规模的养户提供低息贷款,鼓励发展规模养殖。作为养猪产业的减震器,政府应推动政策性养猪保险尽快从商议进入实施。国务院已经出台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地方政府务必落实执行。

    构建健康养猪业是产业的发展方向,符合社会普遍利益

    构建健康养猪业,既是产业链上所有从业人员对行业的内在要求,也是社会公众对养猪业的热切期望。“健康”的内涵包括两方面,一是养猪业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市场供应充足平稳,产业链上各环节获益均衡合理;二是保证市场上全部猪肉产品质量优良,符合卫生检疫标准,没有药物残留,不含违禁药物。要求虽然简单而明确,但要达到这一目标却任重而道远。然而,我们必须达成这样一种共识,并为这个目标付出坚持不懈的努力。